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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晟維權如有合約,光線需履約


主演王凱、王大陸、馬天宇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參加《英雄本色2018》首映紅毯。


  五月初,電影《英雄本色2018》導演丁晟喊話電影宣發方霍爾果斯青春光線影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線影業”),質疑其在宣發費和票補款的使用上沒有做到公開透明,要求光線影業提供出《英雄本色2018》宣傳方面和票補方面的明細。丁晟發表聲明後不久,光線影業也迅速做出回應,發表了一篇《對丁晟導演的回復》。但在事發二十多天后,5月23日20:24導演丁晟再發微博,正文內容為:二十天過往,憑證仍隱藏。不為陰暗事,何懼見陽光?正文下面則是兩頁以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文化”)為名義,並加蓋該公司公章的檔案。檔案主要針對作為宣發方的光線影業,在2774多萬的宣發費和1000萬的票補費用上沒有做到公開透明,“沒有詳細的說明和相應的依據,”應各投資方的要求,提出了十個問題和要求,請光線影業於五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問題及要求予以反饋。新京報記者試圖聯繫當事雙方:北京文化和光線影業,但都拒絕回應。為此,新京報記者採訪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發表了對這起事件的看法。

  ■ 最新進展

  10問宣發費花銷明細涵蓋物料製作、公關費等

  自從上次丁晟和光線影業就電影宣發明細各自發表聲明之後,沉寂了20天。5月23日,丁晟導演發布了一篇以北京文化為名義,並加蓋北京文化公章的檔案。檔案指出,北京文化作為電影《英雄本色2018》的主出品方和授權發行方,在影片公映結束之後,陸續收到其他投資方的公函,要求光線影業對影片的宣發費和票補的支出情況進行說明並提供依據。經過幾方交涉之後,光線影業於5月21日提供了宣發費結算表,但這顯然沒有令北京文化和其他投資方滿意,“僅提供了結算列表中費用支出的若乾款項及應對金額,沒有詳細說明及相應的依據。”北京文化和各投資方溝通後,應投資方的要求,代表投資方提出了十個問題。

  1.發布會、首映禮、路演的舞美設計、搭建、道具、硬體、場地設計共列支的1877916元,請提供相應的明細,具體到舞台板、展架等發布會涉及的所有費用的細節。發布會、首映禮、路演的媒體相關費用共列支的459523元,請提供媒體名單及車馬明細。

  2.新媒體管道費用共計列支的1531800元,請提供具體管道投放列表及費用明細。

  3.節目錄製通告及媒介執行共計列支的1713479元,請提供各通告花費明細。

  4.宣傳贈品共計列支的427500元,請提供宣傳贈品的名稱、數量、費用明細及具體用途。

  5.光線海報製作的票房海報1、票房海報2及票房海報3這三款海報均屬於新媒體海報,已支付過新媒體物料費,為何重複列支該筆費用?

  6.物料製作費用普遍偏高。例如預告片製作費的市場均價為60000-130000一支,而光線製作的預告片列支的金額為200000一支,遠遠高於市場價,請予以說明。

  7.院線噴繪製作費、公關、落地搶票共計列支的2040000元,請提供明細。

  8.票務補貼、院線搶票以及電子券的費用是有重疊的,請提供列支的1185450元的電子券、8000000元的票務補貼的支出明細。

  9.對於列支的10000000元的票補費用,請提供售賣期間每天的補貼力度與活動截圖、全國各影院每天的出票量、所有補貼的交易訂單及分影城的補貼數據。

  10.對於列支的2265847.53元的稅金,請提供明細及憑證。

  檔案最後,北京文化提出請光線影業於五個工作日內就上述問題及要求予以反饋,說明相關情況並提供相應的協定、付款憑證等資料,以對本片的整體成本及收益進行準確核算。檔案最後還抄送了北京耀萊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酷仔(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11家聯合出品方。

  ■ 律師解讀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光線影業作為受託方,需要依約切實提供服務,但是具體到經費使用細節是否有義務披露,則需要看合約約定。如果委託方支付的是俗稱的“包乾”費用,那麽具體經費的使用細節是不需要向委託方匯報的,如果合約約定經費使用需要定期匯報,那麽光線影業需要履行相應義務。

  ■ 前情回顧

  光線此前曾回應片子差“不背鍋”

  5月2日,影片《英雄本色2018》的導演丁晟在社交平台發表了一篇名為《光線,請拿到陽光下》的文章,文章中導演喊話光線影業,要求討要一個說法:“投資方支付的兩千七百多萬宣發費和一千萬票補款,是怎麽花的?”並要求對方提供宣發方面的明細,包括每次發布會的具體費用;每家商務合作的合約;新媒體、傳統媒體花費明細;硬廣投放合約;異業合作合約;路演花費明細。

  就在丁晟發布聲明的當天,光線影業迅速做出回應,發表了一篇《對丁晟導演的回復》文章,文章中指出:“青春光線按照合約約定履行了合約義務。除此之外,我們沒有權利和義務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包括宣發明細在內的任何資訊和資料。”並在文章最後提出,影片的票房是由影片品質和宣發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影片的品質是根本,票房不好的鍋不背。

  上次事件當天,新京報記者曾第一時間採訪當事人之一丁晟導演,他表示,這件事只是自己氣不過,才發了這個聲明,並且對於光線影業“沒有權利和義務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包括宣發明細在內的任何資訊和資料”的回復,他回應道:“我其實不是第三方,我其實可以代表所有投資方,因為我是這個項目實際的負責人,起到一個樞紐的作用。”

  在投資方和光線影業的多次溝通下,投資方收到光線影業的一個表格,丁晟說,表格上只有各個項目加起來的總數,並沒有明細,“他們應該給所有投資方明細的,因為任何一筆花費應該有依據,投資方的錢是真金白銀付給光線了,所有的花費都應該有對應依據才能證明都花了嘛,表格上各個項目都有,但是不夠清楚,只有總價,沒有單價。這些東西是任何投資方的法務和財務都接受不了的,但是大家都比較客氣,我覺得我需要發聲。”丁晟舉了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所有的硬廣,是不是應該有協定,你把協定加個附件,大家都知道為什麽加起來是這些錢。但是他沒有,隻告訴你硬廣包括很多城市,總數告訴你就完事了。”

  ■ 事件時間線

  2018年1月18日

  電影《英雄本色2018》上映

  2018年2月21日

  影片下線,收獲6306.6萬票房(數據來自貓眼)

  2018年5月2日

  導演丁晟喊話光線影業公布宣發明細

  2018年5月2日

  光線影業回復丁晟導演:票房不好的鍋宣發不背

  2018年5月23日

  導演丁晟發布了兩頁以“北京文化十問光線”為內容的微博。

  采寫/新京報記者 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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