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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套路貸”該怎麽辦? 受害者講述逼債伎倆

  ■《貸款被“套路”,借1000元一年後要還180多萬》追蹤

  “套路貸”受害者講述逼債伎倆: 他們說我是老賴,孩子上不了學……

  “套路貸”怎定性、利息是否合法、如何應對?法官、律師有說法

  來源:鄭州晚報

  “在嗎,明日到期,請備足資金13點找財務還款,逾期一天產生10%逾期費,全款2000元……”昨日,看過報導後,32歲的任先生致電本報講述自己的遭遇。最近他被“套路貸”套得快瘋了,借2000元不到50天已欠近20萬,每天催債電話100多個、簡訊300多個,連妻子電話也處於“打爆”狀態,要和他離婚。

  本報報導新鄭警方偵破的“套路貸”受害人有1000多人,那麽如何看待“套路貸”?怎定性、利息是否合法、如何應對?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法官和律師。

  “套路”很嚇人 借2000元不到50天已欠近20萬

  今年4月,任先生手頭急需2000元錢,發愁之際,他手機收到這樣一條簡訊:“需要用錢嗎?加我QQ號免審核最高3000至5萬。”

  好奇加上急用錢,他幾乎沒有猶豫就加了對方的QQ號。

  “無抵押,零存款,我們只需要你的身份證就可以借款。”任先生聽了對方誘人的介紹後,當即表示要借款,即使對方告訴他借2000到手1400元,借款一周,周利息600元。

  借款一周還沒到時,對方又稱:“你能還上嗎?要有困難我幫你推薦其他貸款公司,你可以先找他們借還我的,這個額度更高,利息也低。”實在沒錢還的任先生答應了,又和新的貸款公司借了錢。

  貸了又貸,還了又還,不到50天要還近20萬。

  催債很逼人 每天100多個電話,妻子手機也被打爆

  “催債的把我電話都打爆了,每天電話都在上百個,騷擾威脅簡訊300多個,連我愛人的手機也是。”任先生說,和他結婚10年的妻子每天被催債煩得要和他離婚。

  任先生給記者提供的大量截屏照片顯示,全國各地的催債電話號碼都有,還有不少威脅簡訊:“交續期,沒商量,600”“如果你沒錢,我可以代你借一筆”“幾百塊,一個大男人沒有?那你家裡人有咯。”甚至,任先生收到簡訊:“任某某在某公司借錢未還,妻子某某,媽媽某某,爸爸某某。”

  5月19日,對方又給他發威脅簡訊,意思是再不還款,他們就要找他的家人要錢。

  5月21日,顯示安徽池州手機號156發了條“逾期用戶公示”彩信給他,他的身份證照片蓋有“不誠信曝光”字樣,上有任先生身份證號、手機號,內容是,“在2018年5月14日在本公司借款1500元,多次簡訊,電話通知,態度差,拒絕電話,涉嫌故意拖欠貸款。我司將上報失信人員名單,並有權終止合約,提交逾期審查組處理,正式追究本人違約責任。法務信函將郵寄至村委會以及公司人事部進行公示。”落款“互聯網網貸聯盟”。

  伎倆很氣人 威脅說:“你上了‘黑名單’,孩子上不了學”

  昨天下午,任先生說,對方發微信勸他:“為了下一代,給小孩做個榜樣,你自己是成人,難道自己沒有判斷力嗎?有人逼你借錢嗎?”“現在全國在提倡,小孩上不了學那是一輩子的事。”還發了個截圖,“報名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讓他“考慮,清楚了”。

  任先生說,隨後,他們又給他發了一張圖片,上面有“首批借貸寶逾期用戶登錄‘黑名單’”,有6個人的照片、身份證號,還有執行依據文號。不過,6個人的照片都打上馬賽克。圖片下方還寫有5招強製執行措施,什麽查封凍結財產账戶、水陸空出行受限、住房可以被拍賣、子女就讀受限、情節嚴重可判刑。

  聽說任先生要報警,對方直接微信他說:“速度點,報警電話110”“你已經上征信系統了”“報警也要還錢”……

  關於“套路貸”的疑問

  聽聽法官和律師怎說

  “套路貸”如何定性?

  惠濟區法院法官任斐認為,“套路貸”案件行為方式總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被告人借款階段的層層“連環套”,在此期間主要為詐騙行為;第二階段則是“索債”階段的恐嚇、威逼甚至非法拘禁等行為。“套路貸”類案件的特徵是被告人非法侵佔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合法財產,在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涉及的罪名有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等。

  “套路貸”犯罪案件屬於新類型案件,涉及相關法律適用問題較多,對於犯罪數額的認定等問題實踐中還缺乏明確具體規範,存在一定難度,需要在具體案件中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進行具體分析。

  但由於“套路貸”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所以法院對此類案件從嚴懲處的立場是堅定的。

  “套路貸”利息合法嗎?

  “‘套路貸’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被害人在面對‘套路貸’時往往意識不到這是種犯罪行為,以為是民事糾紛,往往選擇不去向警察機構報案,結果越陷越深。”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楊磊說,深陷“套路貸”的被害人想要解套,首先要了解我國對於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知識,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合約法》的規定,借款的本金應以實際收到的款項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應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不超過年息24%的部分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超過年息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無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間的部分則為自然債務,給了不能要回來,不給對方不能通過法院強製執行要回;對於複利的約定,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年息之和不得超過24%,超過的部分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遭遇“套路貸”該怎麽辦?

  任斐提醒,在有相關資金需求時,一定要選擇手續完備、證照齊全的正規公司進行,在簽訂相關合約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對方經營資質等營業狀況和涉訴情況。簽訂合約時,要對容易引起糾紛的還款時間、支付方式、利息等進行清晰明確的規定。如發現存在顯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條款,應拒絕簽字,並提出交涉、要求修改;還款時盡量選擇有跡可循的轉账方式,並注意留言標明資金用途,如採用現金方式還款,要注意讓對方及時出具收條,切忌“空口無憑”。

  如不幸陷入“套路貸”騙局,要注意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要出於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嚇下一味地忍氣吞聲,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走上“不歸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電話恐嚇、深夜拍門等暴力催收,要盡快報警。要注意保留雙方往來聊天記錄、轉账記錄等關鍵證據,同時積極出庭應訴,避免法官因此不能準確界定真實的借貸金額,進而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

  楊磊也提醒,遭遇暴力時,一定要冷靜與之周旋,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待自己脫身後及時向警察機構報警,並將相關的材料交給警方。同時,被害人要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比如借款時的通話錄音、借款合約、銀行轉账、催款電話錄音、簡訊或者聊天記錄等。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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