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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稽查廖英強案經過:從薦股影片切入 大數據篩查

  證監會披露廖英強案稽查經過 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

  央廣網北京5月13日消息(記者王顏欣)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某財經節目主持人廖英強因操縱市場遭到證監會1.29億元的行政處罰。中國之聲前幾天報導了他在接到處罰後,在網絡上發布影片,高調表示自己有錢交罰款,就當是給自己做了廣告,引發各界強烈譴責。

  證監會的一位參與此案稽查的工作人員介紹,廖英強具備一定的反偵察意識,並拒絕配合案件稽查。那麽,證監會是如何取得廖英強案的關鍵證據的?針對類似違法行為證監會又將采取哪些措施呢?

  廖英強操縱市場的方法並不新鮮,近年來已有多名相關人員,採用這種“搶帽子”的手法謀取利益。即先買入某隻股票,再到證券類節目中推薦這隻股票,待價格上升後賣出牟利。

  證監會對廖英強的處罰決定中寫明,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強在某知名證券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人。據了解,此前因使用“搶帽子”手法操縱證券市場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的朱煒明也是在這檔節目中推薦股票。

  有朱煒明在先,廖英強在違法前就有了一些反偵察意識。不過,再強的反偵察意識也掩蓋不住廖英強操縱市場的事實。參與案件稽查的工作人員介紹,事情敗露之後,廖英強還想出各種辦法拒絕配合調查。

  如此一來,稽查人員必須通過充足的客觀證據來論證廖英強的違法行為。廖英強案的稽查人員介紹,他們以薦股影片為線索,對有關的交易資訊進行分析。為了盡快固定證據,還採用了集中作業的方式。“取證用了三四天,分析的時候又用了一個星期。因為其中的很多內容要反覆聽、記來確認,還要跟他的交易行為進行比對。”

  此外,基於大數據技術對交易行為的核查,也可以對稽查提供一些幫助。畢竟,任何操縱市場的行為,都會在交易數據中留下痕跡,稽查人員利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對廖英強的交易行為展開全面篩查。

  在稽查人員的努力工作下,認定廖英強在2015年3月到11月間,公開推薦39隻股票共46次,非法獲利4310萬元。廖英強本人在得到證監會沒一罰二的行政處罰決定後,還在自己發布的影片中狡辯:“其實我真沒掙那麽多錢,都是我的親戚們,要不然就是朋友。如果你朋友找你問一個股票,你難道不跟他講?我估計你也肯定會跟他講,但是他掙了錢會給你嗎?他也不會給你。但是證監會要罰,就連我朋友那些都一塊算在裡頭了,所以我也沒轍。”

  實際上,在證監會的處罰決定中已經寫明:廖英強親戚、朋友的10多個账戶在交易其推薦的股票時委託使用的下單地址與廖英強自己使用的高度重合,購買股票的資金也多數來自廖英強。證監會認定廖英強所稱其親屬在交易時喜歡聽取其意見的主張,不足以對抗證監會認定账戶控制關係的證據。

  搬弄是非的狡辯在廖英強發布的影片中隨處可見,包括解釋自己是為了教給觀眾炒股的技術才推薦具體的股票等等。廖英強甚至還在影片中聲稱這件事相當於花1億多給自己做了個廣告。

  這段氣焰囂張的影片引發了廣泛的譴責。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對此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緊密銜接,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頒布,真正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據了解,針對此類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日前已經開展了2018年專項執法行動。高莉介紹,第一批共部署了8起典型案件,集中打擊通過互聯網、自媒體肆意發表證券期貨虛假資訊,充當股市“黑嘴”並從中牟利等嚴重擾亂資本市場資訊傳播秩序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一是通過徽信、微博等新媒體發布文章,編造傳播虛假消息,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二是通過股吧等網絡平台編造傳播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資訊誤導投資者,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伺機進行反向交易謀取相關利益,涉嫌蠱惑交易的行為;三是網絡大V提前買入股票,通過微博密集推薦股票後集中賣出獲利,涉嫌“搶帽子”交易的行為。

  目前,案件查辦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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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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