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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醫院、讓女醫生陪跳舞,61歲老漢終被判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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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據東亞經貿新聞報導,今年的6月26日至7月10日,張某在吉林市一醫院住院部9樓骨一科1號、2號病房,11樓心血管科3號病房住院期間,多次在病房內違反醫院管理規定無故大聲吵鬧、大聲接打電話,並將手機調至最大音量播放廣播、音樂,影響同病房其他患者正常休息,不聽從患者、陪護家屬及醫護人員的勸阻,威脅、恐嚇、辱罵同病房患者、陪護家屬及醫院的醫護人員。

不止如此,張某還多次違反醫院管理規定在病房內吸煙,並在吸煙時將病房內醫用氧氣閥門打開釋放氧氣。對於醫院的出院通知,他置之不理,還到醫生休息室內,要求醫生及護士為其繼續診治,還提出讓醫生、護士陪其跳舞唱歌的無理要求,被拒絕後張某又開始大吵大鬧。

7月13日,沒辦理住院的張某又來到住院部11樓心血管科護士站內,要求醫生為其診治,醫生拒絕後,張某對醫護人員進行謾罵,並用凳子對上前勸阻的醫院保安員實施毆打,還用凳子將該樓層的處置室、治療準備室、兩處消防栓玻璃打碎,將護士站內的花瓶、電話摔壞。在此期間,同樓層的兩名患者因受到驚嚇導致心臟病複發,幸好搶救及時,脫離生命危險。

是一時之氣而鬧?實則不然。據了解,1978年至2015年期間,張某先後因傷害、盜竊、流氓、尋釁滋事等原因被勞動教養八次、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次、因毆打他人被行政處罰一次,可謂是前科累累。然而,多次受到行政、刑事處罰都沒能讓張某悔悟。

據介紹,張某涉嫌尋釁滋事一案於2018年7月13日由吉林市警察局豐滿分局立案偵查,同年9月17日移送豐滿區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30日起訴至法院,經開庭審理,10月24日張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張某今年61歲了,本該是弄孫為樂、頤養天年的年紀,卻只能在監獄中度過,望其能夠在服刑期間幡然醒悟,心態平和看待事情,約束行為處理事情。

任由患者胡作非為,誰在縱容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

從報導中看到,張某所破壞或擾亂的病區有三個,時間跨度足有半月,而且張某還曾被各種原因勞動教養八次、判刑一次、行政處罰一次,如此前科累累之人,最終得到了應有的處罰。只不過,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在醫療秩序被擾亂、醫護人員人身權益被侵害的這麼久時間內,醫院有沒有及時地向相關部門反映?相關部門為何這麼久沒有動作處置?又是誰在瀆職?原本可以扼殺在萌芽狀態下的「惡作劇」,為何非要等到忍無可忍時才出手懲治?我們唯一慶幸的是,如此惡人長期作惡暫時沒有釀成不可挽回的舉動。

關注重點人群,是避免暴力傷醫發生的有力舉措

當事醫院的怠慢行為令人不可理解,在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如此威脅的情況下,在醫療秩序被嚴重擾亂的情況下,還能一次次忍受,只會讓張某的行為越來越惡劣。眾所周知,如今暴力傷醫、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早已屢見不鮮,如何最大程度上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是行業內思考的重點內容之一。而關注重點人群,無疑是避免暴力傷醫發生的有力舉措。

張某的暴力前科可謂罪行累累,因行為、性格、認知、情感控制等原因,像這類人住院就醫,往往會各種挑剔找茬,是暴力傷醫、打砸醫院的最可能的潛在人群,理應受到嚴格的盯防。我們不能總等到悲劇發生後,再去亡羊補牢!

處置擾亂醫療秩序行為,不能僅是判刑那麼簡單!

張某受到了判刑兩年半的處罰,這是對他應有的懲治。但除此之外,並不能因判刑而讓其免於其他方面的權益處分。不久前,中央28部門剛聯合發布了《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於這種毆打醫生、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列出了16項處罰舉措。翻開備忘錄,張某的行為恰恰符合其中的3中情形。因此,除了判刑之外,將其納入黑名單管理也合情合規。因此,這樣的聯合懲戒不但是張某行為警示,更是其他有類似行為傾向者的威懾。要讓這些人群認識到,嚴重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不僅是判刑那麼簡單!

面對層出不窮的暴力傷醫新聞,每次看到之後的內心無比氣憤又深感無奈的。醫護人員不僅要承擔繁重的日常的診治工作,還要面對巨大的精神壓力和隨時可能遭受的人身傷害。這對本應該安心救人的醫務人員來說是不公平的。如果醫者連最基本的人格尊嚴和合法的權益都得不到保護,誰還會負重前行,誰還會治病救人?我想最後遭殃的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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