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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批評需要理性和包容——從“醜書”談起

【藝點】

作者:顧亞龍(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呂行佳(山東大學藝術學院博士)

一直以來,有眾多書家、學者以及書法愛好者對“醜書”持有抵製和批判的態度,認為其與藝術理念相違背,摒棄了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是對藝術的惡搞和褻瀆。

藝術需要批評。批評不僅能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和鑒賞藝術作品,更是促進和推動藝術創作提高和發展的強大助力。“醜書”作為一種實驗性、探索性的流行書法創作,從某種意義上講,誠懇的藝術批評對其尤為重要。

盛製帖(書法) 米芾

不能輕率地否定

探索還正在路上

眾所周知,所謂“醜書”是相對傳統觀念的“美書”而言的。這種美書源自中國古代思想體系內,以儒家思想為主、道家和釋家思想為輔,以二王書法傳承體系為軸心。而“醜書”試圖衝破這一體系,構造一套基於民間書法資源挖掘整合之上的、有別於傳統書法審美的、借鑒西方文化的書學體系。體現在創作上常常表現為對穩定結構的破解,對所謂個性進行誇張強調等等。這毫無疑問既是今天這個中西文化融合、價值選擇多元時代順理成章的產物,也是延綿數千年的中國書法在當代的一種嘗試。因此,至少在精神層面,人們應肯定探索者不甘守舊、決意求新的勇氣和追求。

任何藝術都是發展的,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面貌。正是源源不斷的更新、發展,藝術才擁有經久不衰的生命力。書法藝術也是在一代一代書家不斷的繼承和求變中發展到今天的。事實上,從某種意義上說,整部書法史,就是一部求變史、突破史。從小篆到“隸變”,從王羲之到“魯公變法”,從“蘇黃米蔡”到被項穆斥為“南北亂真”的王問、馬一龍等等,不一而足。只是,古人的求變、突破,都是在中國文化內部尋找思想資源,因此無論怎樣“變”,其文化內核以及最終作品呈現出來的精神氣質都仍然是“中國的”。而這一次,“醜書”的探索者們確實走得有點遠。他們試圖以西方理論、西方觀念以及西方美術創作方法等為古老的中國書法另辟蹊徑,尋找新路,致使他們筆下的很多作品再難清晰地辨識出“中國”形象。

儘管如此,現在仍不是輕率否定的時候。他們的探索還正在路上。他們究竟能走多遠,最終能否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汰洗而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被書法史接納和認可,只能留給歷史來回答。而所有拭目以待者——包括書法家、批評家、研究者、書法愛好者以及普通的書法藝術閱聽人,都應懷著開放、包容的態度,給“醜書”書家以尊重和耐心,給“醜書”以充分的探索空間和時間。項穆曾在《書法雅言》裡對米芾多有微詞,然時至今日,米芾已成經典。在對待今天“醜書”的問題上,理性的書法批評顯然不應再犯項穆的錯了。

科學的理論體系

開放包容的胸懷

書法批評不是簡單的讚賞或反駁,一方面,批評者需要深入發掘作者的創作意圖,避免不負責任地誤解作者;另一方面,批評者需要客觀公正地評價作品,以免對讀者產生誤導。這就要求從事書法批評工作的書法家、評論家和研究人員秉持實事求是的批評態度,以可靠的理論依據與開放包容的胸懷面對層出不窮的新現象和新問題。

受個人實踐經驗和審美取向的影響,人們對藝術作品的判斷可能會陷入一個誤區,即混淆生活中的“美”與藝術審美中的“美”。在我們日常生活的語境中,“美”的意思包括優美、漂亮、好看等等,“醜”即醜陋。“醜”往往具有貶義,是美的對立面,被用作形容非主流的、惡劣的事物形態。正是由於美醜在日常用語中的對立,導致了人們在進行“醜書”批評時對“優美”之“美”和“審美”之“美”的混淆,從而將“醜”這一審美價值排除在審美標準之外。事實上,對藝術審美而言,“美”只是諸多審美價值的一種。審美價值是一個寬泛的概念,能夠引起閱聽人審美感受的事物和現象,都可視為具有一定的審美價值,因此,“醜”也同樣可以具備審美價值。比如京劇舞台上的“小醜”外表是醜的,其行當直接用“醜”來命名,但他們是京劇主要行當之一,甚至有“無醜不成戲”之說。我們顯然不能因為“醜”而否定他們的藝術價值——審美價值。

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醜書”不夠“美麗”而輕率否定它的藝術價值——審美價值。當然,這裡說的“美麗”,其實也是建立在主觀感受之上的,不具有確定性和權威性,而僅僅是對審美對象的一種描述。如果用“美”替代了“審美”,將“美”作為一切審美活動的價值判斷標準,那麽“美”便不再只是審美價值的其中一種,而成了審美價值的全部,這與“審美”的初衷是相悖的。因此,我們要區分日常生活之“美”和美學概念之“美”。而只有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書法批評才能將“美書”與“醜書”置於平等的審美地位,更好地保證批評的客觀公正。

任何藝術批評必須有理論的指導,然而,缺乏較系統的理論工具卻正是當下書法批評面臨的最大困擾之一。雖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書法熱興起,並持續數十年升溫不減,特別是近二十年來,書法史研究、書論研究和書法批評研究等成為藝術類學科相當熱門的研究課題,吸引了大批文學、歷史學、藝術學及其他相關學科的研究人員參與,書法理論研究看起來十分繁榮,也湧現了不少學術成果,卻時至今日仍未能為書法評價標準構建起較完整的科學體系,也未能為當代書法批評實踐提供足夠的理論工具。這就難免使得我們的批評在思想、文化、學術等層面都顯得深度不夠,對書法創作以及書法鑒賞的指導作用甚微。

因此,加強書法理論、學術建設,培養大批高水準書法學術研究和批評人才極為重要。同時,書法研究和批評實踐的所有參與者也應該努力提高哲學、美學、藝術學等綜合素養,使自己對種種新的書法現象和潮流,以及對精神境界不同、創作風格各異的書法家和書法作品,始終能保持敏銳的觀察力、理智的批判力和理論的闡釋能力,從而使書法批評能以獨立的姿態和價值融入當今書法大繁榮的時代潮流,並真正有效地成為推動書法藝術開放包容、繼承發展不可取代的力量。

《光明日報》( 2020年08月23日 10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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