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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制服、設分幫 浙江一“家族老大”獲刑

“野獸幫”“蠍子幫”“合勝幫”“同天社”……這些名頭聽起來很響的幫會,其實都依附於一個叫“安子家族”的總幫會,而創立人王某僅二十出頭。作為一名年輕的“老大”,其在拉攏青少年加入方面頗具新意,采取了穿著定制服飾、進行網絡直播等多種方式。4月19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法院對這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宣判,包括王某在內的“安子家族”的15名被告人被判處七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月22日,浙江高院通過官方微信公布該案詳情。

據介紹,王某輟學後從老家安徽到嘉興打工,和別人起衝突時,身邊就會有一起乾活的弟兄“仗義”幫他。2016年3月,王某就和這幫弟兄成立了“安子家族”。

為壯大幫會實力,他們通過約打群架、網絡直播等途徑造勢,吸引小年輕加入。王某通過短視頻平台發布視頻,或是自己打架受傷,炫耀自己為朋友兩肋插刀;或是自己走過去聽一群小弟喊“老大”等。

一次,王某接到手下劉某的電話,稱被人攔路敲詐。王某即與對方約好在南湖大橋南面的小樹林一戰。當雙方各自糾集了30餘人即將碰面時,南湖警方接到線索趕到現場,兩撥人倉皇逃竄。但這場沒打成的架,卻使得王某成為南湖警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點打擊對象。

經查,“安子家族”幫會通過定期聚會、與人約群架、組建QQ群、網絡直播、穿著定制服飾等方式,拉攏更多青少年進入幫會,案發前已逐漸發展成以被告人王某為首要分子,胡某、呂某、文某、吳某、唐某以及邵某、劉某、范某等人為重要成員,楊某、張某、潘某、楊某某、李某、羅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大部分為未成年人。

為加強對集團成員的控制、管理,被告人王某還制定了“幫規幫紀”,指使或支持邵某、胡某、唐某、劉某等人分別成立分幫。該犯罪集團依靠人多勢眾,多次有組織地在嘉興市區酒吧、網咖等場所附近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至案發共實施了12起尋釁滋事、4起聚眾鬥毆違法犯罪活動。此外,該組織的個別成員還單獨實施盜竊活動。

嘉興市南湖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等15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以王某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多次實施強拿硬要、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為,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等七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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