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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15天快速調結一批農民工工資糾紛案

時隔兩年,在確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錢後,崔某霞握住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孟吉民的手激動地說:“真是感謝你們啊,我們要了兩年沒要回來的血汗錢,你們十五天就幫我們解決了,你們真是為老百姓著想啊!”近日,德城區法院運河法庭成功調結一批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8名農民工的6萬餘元血汗錢終於有了著落。

2017年2月,原告張某傑、崔某霞等8人受雇於被告唐某(唐某系“包工頭”),在其承包的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佰利·金湖城項目中從事牆壁粉刷勞務工作。工作完成後,被告唐某未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僅給8名農民工打了欠付工資的“收據”。為此8人開始了追索自己血汗錢的艱難之路,為索要工資,8人曾多次去被告家中索要並引發爭執、數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等,導致原、被告之間的矛盾積怨越來越深。兩年時間始終無法兌現工資,8名農民工將唐某訴至德城區法院。

接到案件後,德城區法院運河法庭高度重視,按照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四快三優先”原則,決定對農民工討薪案件集中進行調解。在迅速審查卷宗,向被告送達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相關訴訟材料後,為更加深入細致了解事實情況,審判團隊深入到唐某所承包項目工地進行現場調查。經了解,唐某系分包的其他施工企業的項目,之所以未支付勞務工資,系施工方企業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為此,被告唐某申請追加該施工企業為被告,以便支付8名農民工的勞務費。但如果追加施工企業為被告,勢必會延長案件的審理期限,增加當事人訴累,為此,運河法庭庭長耐心細致地給被告釋法明理,做通了唐某的思想工作,確定了先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另行解決欠付工程款問題的處理思路。終於,被告唐某同意支付8名原告勞務工資,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這起涉及多人的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最終落下帷幕,該案從立案到調解成功僅僅用時15天,便調解結案。

“在審理農民工討薪案件時,我們始終堅持‘四快三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該案的成功調解,在解決農民工討薪難,維護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司法為民、便民、利民的真實體現。”運河法庭庭長說。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趙新新)

編輯: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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