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中醫學的邏輯問題
前已述及,新造「科學」概念與我苦苦思索中醫學相關,那麼「中醫學是什麼」應在思考中。個人認為:中醫學是擁有自然哲學思維模式的中醫人所構造的文化載體。從這個概念,可以了解筆者對陰陽五行、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中國傳統哲學思想觀念是否應該納入《中國公民科學素質基準》的初步想法。
中醫學誕生於人類文明的軸心時代,那個時代也是中華文明從誕生到長足進步的一個燦爛輝煌的時期。掀起那個時代文明進步的巨大動力,就是自然哲學的思維模式,從而創造了從主體到客體突飛猛進的奇蹟。但是,那個時代畢竟是現代科學的前夜,科學精神的誕生與成長就是逐漸克服自然哲學思維模式局限性的序章。
4.1 邏輯學發展歷程
什麼是邏輯?什麼是邏輯學?簡而言之,邏輯是思維的規律和規則,而邏輯學則是研究思維規律和規則的學問。所以,它是現代科學產生的重要前提。
邏輯性是一門古老的學問。12世紀到13世紀中期是邏輯學發展的「繼承與消化時期」,它是大學從萌芽走向成熟,同時出現邏輯學開創性發展的一個階段。13世紀中期以後,大學邏輯學的發展漸漸進入輝煌時期,並在14世紀達到了頂峰。傑出的邏輯學家大量湧現,「現代邏輯」獲得長足發展,開始對哲學、自然科學產生深遠影響。近代數理邏輯的出現引起了學術界的連鎖反應,對此做出突出貢獻的是奧卡姆。他將邏輯學中的指代理論運用到哲學上,對共相和殊相進行分析,強有力地支持了唯名論的觀點,並發展出俗稱為「奧卡姆剃刀」的方法論,即「如無必要,勿增其實」。這種方法被稱為「現代方法」(viamoderna),與之相區別的是「古代方法」(viaan-tiqua)。「現代方法」認為,構成論證基礎的原則來自經驗歸納,凡是超過經驗的知識都屬於信仰問題,不可證明,經驗方法所得出的結論只是或然性的。「現代方法」更重視經驗的世界和世俗的世界,這在政治上是對教皇權威的挑戰,在學術上是對經院方法脫離現實的糾正,成為近代實驗精神的先導。正如丹皮爾所言,「由於唯名論的復活,人們就對直接感官知覺的對象重視起來,這種精神打破了人們對抽象觀念的信仰,因而最後也就促進了直接的觀察與試驗,促進了歸納研究。」
4.2 概念與命名
對大自然各種事物的命名,是人類文明誕生的標誌,並表達出有形世界與無形世界的密切關聯。但是早期的智者急於求成,他們匆忙地為了「名正而言順」,藉助當時的各種思維工具陸陸續續地給出了很多相互重複、相互衝突的命名,正如《易經》所雲「名為萬物之始,萬物始於無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事實上,人類不可能先掌握命名規則再開始給萬物世界命名,而只能等待命名出現混亂狀態的時候,才能總結經驗制定命名規則。
日本著名邏輯學家末木剛博指出,中國的邏輯是以正名論為中心的。「所謂正名,即辨正名稱、名份」(《辭海》)。這一觀點最先由孔子所倡導,他鑒於當時社會變動所引起的名存實亡、名實不符的現象,提出了「必也正名乎」的主張,隨之引起了名實問題亦即名稱與實際事物關係問題的長期爭論。儘管各自根據不同的立場和觀點去解釋和論證,但要求「名實相副」的目標卻是一致的。然而,正名邏輯卻沒有考察要實現「名實相副」的重要工具——定義和定義規則。
顯然,邏輯學裡的「概念」是包含定義規則的「命名」,代表的是思維的基本部門。概念具有內涵和外延兩個基本特徵。內涵即該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對象所特有的屬性,通過定義規則來闡明;外延是指這個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對象的範圍。二者存在反比關係,即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
定義,是揭示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即指出概念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形式邏輯的定義方法是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屬概念之中,並揭示它與同一個屬概念下的其它種概念之間的差別,即種差。因而定義的公式是:被定義概念=屬+種差。定義的規則有:①應相稱:即定義概念與被定義概念的外延相等;②不應循環;③一般不是否定判斷;④應清楚確切。由於缺乏形式邏輯的規範,中醫學基本概念(命名)的名實問題,至今仍未得圓滿解決。
隨著現代科學的日益進步,人們對科學概念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規範。提煉出它的三大特徵,即可確定性、可檢驗性和可淘汰性。所謂可確定性,指科學概念應該反映事物的本質,並明確地規定其涵義。因為只有明確地揭示了概念的內涵,才能使科學概念具有可操作性並作出相應的操作解釋。所謂可檢驗性,指從科學概念所蘊含的意義出發,加上其它輔助條件,就可以導出可由實驗直接或間接來加以檢驗的命題。愛因斯坦認為:「物理學中沒有任何概念是先驗的必然的,或者是先驗的正確的。唯一地決定一個概念『生存權』的,是它同物理事件(實驗)是否有清晰的和單一而無歧義的聯繫。」所謂可淘汰性,科學概念不是一成不變的僵化形態,它的內涵和外延都可能隨著科學認識和觀測手段的發展而變化,甚至被淘汰。
25年前,我發表了「中醫學概念的哲學思考」一文(《醫學與哲學》1993(7):25-27),從舉實、移植、嫁接、類推四個方面討論了中醫學概念(實際上是前概念或命名)的發生學概況,可以說是井噴式效應,良莠不齊,糟粕偏多。從可確定性、可檢驗性和可淘汰性三個方面探討中醫學概念(實際上是前概念或命名)的邏輯學概況,絕大多數要遭到「奧卡姆剃刀」屠宰。這一點,在西方醫學史也是司空見慣,如「靈氣」、「奴斯」、「活力」、「動物熱」等大量思辨性概念,由於最終無法由操作找到本體論解釋而逐漸被淘汰。但在中醫學基本理論中,大量生理、病理、藥理學概念沒有能明確反映本質特徵的內涵,也無法找到操作性解釋。
尤其在中西醫結合研究過程中,以尋找客觀指標為中心的證本質研究、臟腑本質研究,實質上是試圖為傳統概念確定其操作性解釋。這就逼迫我們思考,既然傳統概念已經明確地反映了其本質涵義,那為什麼還要通過操作手段去尋找已有本質涵義的「本質」(本體論解釋)呢?那只能說明,所有的病機以及證候名稱只是一組疾病表象的代稱,而並非其本體反映。其次,我們已經做了大量工作的一些概念,象腎陽虛、脾氣虛、心氣虛、肝鬱、瘀血、陰陽、寒熱等等,看起來似乎為它們找到了操作性解釋,實際上卻牽強附會,並不能通約。因為事實上,傳統概念原本沒有這樣一些「附加條件」,它並不以操作性原則為定義標準。故爾,血液流變學異常可以見於多種非瘀血證的病變,環核苷酸、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功能改變等並不能確定為陰陽的特異性指標。
缺乏可操作性解釋,也就無法通過操作來重現和檢驗。大多數中醫學概念根本就無法檢驗,例如濕熱,究竟是一種致病物質還是一種天氣因子呢?濕熱通過什麼途徑,怎樣進入人體,又是如何熏蒸肝膽的呢?這種邪氣無法捕捉和檢測,也經不起多幾個「為什麼」的反覆質疑,只能永存於思辯和虛構的迷宮之中。正如尹文所雲,「萬名俱列,不以形應則乖」,中醫學各種概念內涵不清,分類不明,以致於後世醫家不得不進行大量的傳、注、箋、疏,通過訓詁而求字義,結果張氏說張,李氏說李,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例如《傷寒論》的「六經」,由於作者沒有可操作性解釋,後人有認為是經絡,有認為是部位,有認為是階段,有認為是臟腑,有認為是氣化,又無法用檢驗來決定它的「生存權」,也就失去了修正和淘汰舊概念、創新和完善新概念的重要方式。
最後,對中醫學概念的動力學進行了考察分析,提出:正名邏輯維護了傳統中醫學的穩態結構;描述性定義阻礙了人們對事物本質的追求;流動性概念導致了訓詁之學的興旺發達。
4.3 分類與劃分
在傳統邏輯裡,把概念外延即一個類分為若乾子類的思維過程稱之為「劃分」。劃分是從屬到種,而分類則是從種到屬,二者方向相反,但規則一致。要正確地劃分,需遵守一定的邏輯規則:①各子項之間沒有共同的分子,即各子項之間是全異關係,或者說各子項不相容;②母項的每一個分子都屬於某個子項,即各子項要窮盡母項(與枚舉不同);③每次劃分必須依照同一根據;④每次劃分不能越級(例如動物,首先劃分為脊椎和非脊椎兩類,再把脊椎動物分為哺乳、鳥、魚、爬行、兩棲等5類)。
早期醫家對疾病認識不清,分類模糊、相互包含的認識是必然的。表2是我們根據《諸病源候論》中的文字彙總,所劃分的外感病四大體系,存在著嚴重的重疊、包含現象。我曾經搜集了瘧疾、痢疾等外感病的中醫分類,都在30種以上,以五臟、六淫、八綱以及臨床表現等不同角度進行了區分。實際上,包含著古代醫家沒有理解劃分規則而採取的隨意行為。這種違反劃分規則的影響,一直持續到今天。
表2 《諸病源候論》外感病四大體系
傷寒一日 | 時氣一日 | 熱病一日 | 溫病一日 | 傷寒痙 | |||
傷寒二日 | 時氣二日 | 熱病二日 | 溫病二日 | 傷寒結胸 | |||
傷寒三日 | 時氣三日 | 熱病三日 | 溫病三日 | 傷寒五臟熱 | |||
傷寒渴 | 時氣渴 | 熱病口乾 | 溫病渴 | 傷寒勞復食復 | 傷寒勞復食復 | 傷寒勞復 | 傷寒勞復食復 |
傷寒吐逆 | 時氣乾嘔噦 | 熱病嘔噦 | 溫病嘔噦 | 傷寒令不相染 | 傷寒令不相染 | 傷寒令不相染 | |
傷寒厥 | 傷寒陰陽易、交接勞復 | 時氣陰陽易、交接勞復 | 溫病陰陽易、交接勞復 |
最近,我的一篇即將在《中國中西醫結合雜誌》發表的文章「從分型辨證到分期辨證——中西醫結合傳染病診療模式的推陳出新」專門提到這個問題:「病證結合」的診療模式裡,為什麼一種疾病可以分為3型、5型、8型、10型,甚至20型、30型、50型?專家制定的分型標準為什麼常常被臨床醫生突破?原因在於目前採取的「分型辨證」模式則包含了八綱辨證、臟腑辨證、六淫辨證、氣血津液辨證等,各種辨證方法具有不同的劃分依據,重疊應用會出現「兼容性故障」。
而且,八綱辨證本身,就違反了劃分規則:①各子項之間包含共同分子,如表、裡、寒、熱、虛、實均可歸納在陰、陽之中;②一次劃分採用不同依據,彼此包含導致「劃分」的界限不清。
臟腑辨證也是這樣:①把「臟病」與「腑病」一起劃分,屬於越級行為;②劃分中相互包含,既有「表裡同病」,也有數臟合病,各子項之間存在共同分子,缺乏嚴格界限;③分型標準脫離臨床實際,大多數疾病屬於「本虛標實」、「多臟腑合病」,無法截然分開。
由於分型辨證採用多種依據,沒有遵循嚴格的劃分規則,導致證型之間相互包含,各證型越級並列、分布隨意。在此基礎上的證候規範化、客觀化研究,事倍功半,陷於困境。以病毒性肝炎中醫辨證標準為例:1991年中國中醫藥學會內科肝膽病專業委員會《病毒性肝炎中醫辨證標準》將慢性肝炎分為濕熱中阻、肝鬱脾虛、瘀血阻絡、肝腎陰虛、脾腎陽虛等5型;1994年《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將病毒性肝炎分為肝膽濕熱、濕困脾胃、熱毒熾盛、寒凝陽衰4型;2002年《中藥新葯臨床研究指導原則》將慢性肝炎分為肝膽濕熱、濕邪困脾、肝鬱氣滯、肝鬱脾虛、肝鬱血瘀、肝腎陰虛、脾腎陽虛、熱毒熾盛等8型;2010年中華全國中藥學會肝病專業委員會制定的辨證標準,將慢性肝炎分為正虛邪戀、肝膽濕熱、肝鬱脾虛、肝腎陰虛、肝血瘀阻、脾腎陽虛等6型;2017年中國中醫藥學會將慢性肝炎分為濕熱內結、肝鬱脾虛、瘀血阻絡、肝腎陰虛、脾腎陽虛等5型。標準是臨床診療和新葯研製的權威文獻,由於辨證分型缺乏嚴格界限而導致如此分歧,臨床醫生如何執行?
4.4 類比與歸納
4.5 量化與統計
4.6 假說和檢驗
5 中醫學的實證(較真)問題
6 中醫學的方法學問題
7 傳統醫學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