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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丨男子被指穿“和服”武大賞櫻遭毆打,冤不冤?

文 | 劉文昭

櫻花是武大一寶,每年櫻花綻放的時候,武大都會擠滿遊客。不過,昨天有兩位遊客不僅沒看成櫻花,還挨了打。原因也很奇葩——一男子穿著類似和服的服裝入園,被保安製止後,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有人覺得,男子穿的是唐裝,保安不識貨,但也有人覺得,保安不知道不奇怪,穿和服看櫻花,就是不合適。

就算男子穿的是和服,保安也不能打人

這不是武大第一次因“和服”上熱門。2009年3月,就曾有一對母女在武大櫻園內穿和服拍照,結果遭到圍觀者痛罵——“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穿和服的日本人滾出去!”母女兩人見情況不秒,連忙脫下和服,匆匆離開。

跟那對母子相比,兩名男子就慘多了——沒看成櫻花,還挨了打。當地派出所表示已對此事展開調查,調查的重點有兩個:1、衝突的全過程;2、穿的是唐裝還是和服。

調查衝突的全過程可以理解:雖然遊客表示自己預約了,保安先動手,但這畢竟是遊客的一面之詞——校方已經表示預約系統裡未找到兩名男子信息。

可把唐裝還是和服作為調查重點,就有些讓人費解了。和服源自唐裝,又是日本的傳統服裝,跟帶有軍國主義色彩的二戰日本軍服、裝備、旭日旗等內涵完全不同。一般來說,就算遊客穿的是和服不是唐裝,也上升不到傷害民族感情的高度。

如果因為和服有日本元素就要限制進入,那櫻花是日本的象徵,武大的櫻花要不要一把鏟了?

據報導,武漢大學工作人員稱,2002年校方曾規定,穿和服不能入校賞櫻;還有武大學生表示,今年武漢大學又傳達了穿和服不準進校園的規定,“口頭通知的,沒有形成文件。”

然而上述說法能否成立,大可商榷。2002年《關於櫻花開放期間校園管理的通知》(武大辦字〔2002〕7號)中的規定,實際上已經是“前朝的尚方寶劍”。今年性質相近的文件,《關於認真做好2019年櫻花開放期間校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則完全沒有提到“穿和服不準進入”。

再往前回溯一下,2005年的時候就沒有說不能穿和服了,只是說“不允許在校園內經營和服出租”,2009年後,“和服”什麽的都沒有提了。

至於說“口頭通知”,即便有,遊客又何從得知?在武大官方的“2019年櫻花開放期間預約參觀通道頁面”,根本沒有這樣的提示。等人來了再說不準穿,把人攔下打一頓,能說得通嗎?

2018年,武漢大學還曾發布過一個《櫻花季校園管理問答錄》,在問“社會公眾到武漢大學賞櫻花,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校方的回答是,心理調適、時間節點、入校核驗、綠色出行這類“廢話”,一樣沒說“穿和服不準進入”。

沒有事先告知,公眾怎麽知道不能穿和服?如果校方靈機一動,臨時通知吸煙者不能進,剃光頭的不能進,是不是遊客也要乖乖遵守?

更重要的是,保安不是執法人員,沒有執法權,與遊客發生衝突,理應報警解決,暴力制服遊客,怎麽也說不過去。

當然,以上是根據目前報導的說法。衝突到底是如何引發的,有待進一步的說法。

衣著自由的邊界,應該由法律明確

當然,網上也有人為保安叫好——“你有寬容和服的自由,我也有討厭和服的自由”。一個人當然可以因日軍侵華的歷史討厭和服,但心裡討厭可以,行為卻要有邊界。

正如喜歡和服的人,無權要求別人都穿和服一樣,討厭和服的人,也不能強脫別人的和服,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在過去的專題,我們曾指出自由的邊界往往和法律、傳統、歷史三者有關,但是在這三者之間,唯一有強製力的就是法律。

德國納粹曾給世界帶來災難,不過不同國家對納粹相關舉止的規定並不相同。在英美等國,並沒有立法明文禁止納粹相關舉止,所以即使英國王子哈裡身著納粹服裝參加私人晚會,造成了很壞的公共影響,其承受的代價也就是“查爾斯讓哈裡到農場乾活來反省錯誤。”

但德國就不一樣了:德國立法嚴禁任何納粹黨的複辟,將任何的苗頭遏止在萌芽狀態。德國《刑法典》規定,任何人不得展示或散播屬於違憲組織的標誌,否則可被判監最多3年或罰款,如果公開替希特勒辯護,頌揚納粹暴政將被斷定是對犧牲者尊嚴的侵犯,也可被處以3年以下徒刑,任何可能會隱射希特勒的元素,包括“向希特勒致敬”的字母縮寫等都被禁止使用。

2017年8月,兩名中國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門前輪流舉起右臂行納粹禮,並相互拍照留念。在中國不會有人管的小事,但在德國,他們迅速被捕,交了保釋金之後才被釋放,警方還對兩人展開了刑事調查。

武漢大學的櫻花園,不是武漢大學的私產,雖然校方作為管理者有權制定一些規則,對在校學生的著裝也可以規範,但若要對全國慕名而來的遊客提出非常之要求,則不僅該公開,還理當說明原因。

在國內,如果有人穿著二戰時期日本軍服耀武揚威,如構成尋釁滋事,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被警方拘留。難道在武漢大學眼中,穿著和服或者與和服類似的唐裝,也是尋釁滋事?

面對日本文化,應該多些自信

亞洲國家曾飽受日本侵略之苦,對日本文化敏感,可以理解,但也沒有必要搞得風聲鶴唳,覺得什麽文化都和軍國主義有關係。

不妨參考下韓國的做法。

韓國曾被日本亡國,對日本軍國主義文化更為警惕。以“旭日旗”為例,雖然有軍事愛好者認為,太陽居左的是軍艦旗(上),為國籍標誌;太陽居中的是陸軍軍旗(下),為軍國主義標誌。日本也一直在強調,“旭日旗的形象被廣泛用於慶祝漁業豐收、紀念佳節或自衛隊的艦艇上”。

然而,韓國一直將旭日旗視為軍國主義的象徵,對其窮追猛打,甚至不惜以兩國關係為代價。2013年,原計劃在韓國舉辦的日本人氣漫畫《海賊王》展,因原作中出現類似旭日旗的圖案而被取消。同年,韓國議員發起刑法修正案要求“對在公共場所使用象徵日本帝國主義的旭日旗的行為處以1年以下徒刑或300萬韓元以下罰金”。

2016年5月,參與“2016西太平洋潛艇事故救援演習”的日本軍艦掛著“旭日旗”駛入韓國鎮海海軍基地,引發韓國輿論強烈不滿。韓國海軍隨後撤銷了日本艦艇進入濟州海軍基地參加該演習閉幕式的計劃。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韓國對旭日旗的敏感並未殃及池魚。在韓國,為遊客提供韓服或舊時代校服的景點在各地皆是,在這些景點可以體驗的服裝樣式各不相同,除了韓服,還有和服、日本校服、朝鮮軍人服裝等等。

在視頻中,有人問保安,你知道櫻花是從哪裡來的嗎?保安回答道,櫻花是從中國傳到日本,又從日本傳回中國的。姑且不論這個說法是否符合事實,但按照這個邏輯,和服源自唐裝,也是從中國傳到日本的,現在傳回來,喜歡的人穿一穿,也不該有什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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