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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個稅房租專項扣除,不必反應過度

減稅降費是主旋律。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月1日,新個稅法開始實施,子女教育、大病醫療及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六項支出專項扣除,可說是給民眾送了一個新年“大紅包”。不過,在申請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時,因為需要填報房東資訊,而房東對配合租客填報相關資料還有疑慮,出現了一種新的輿情認為,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是將稅負轉嫁給了房東,房東也會因此提高房租的猜測。這讓房東和房客都感到不安。

面對這個讓房東和房客不安的現實,據媒體報導,多位稅務局人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會通過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去查房東租金收入是否交稅,稅務總局也沒有這方面加強征管的通知。自如也表示,如果租客是與中介公司簽合約,那中介會承當繳稅責任,無需房東承擔。

就此而言,房東大可不必因為房客需要填報房東資訊而不安。一位稅務局人士表示,目前不會從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入手去查房東出租房屋是否繳稅。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規定中,允許房客扣除依據是有租賃合約就行,而不是房屋租賃發票(一種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的發票)。如果需要房東繳稅,那意味著提出住房租金專項扣除的申報者就必須提供房屋租賃發票,但目前不需要。這樣,住房租金專項扣除並沒有考慮需要房東繳稅的安排。

而“目前稅務總局並沒有加強房租收入征管的通知”,這些來自於稅務局人士的解答也是可以讓房東們不必不安的重要證據。

其實,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下,減稅降費仍是主旋律。因此,不少分析人士認為,當前稅務局去加強房東出租房屋納稅征管可能性小,相當一段時間內仍是維持現狀。以北京市為例,2018年新增減稅降費約400億元,其中2018年11月作為個人所得稅新起徵點申報首個入庫期即減稅34億元。

基於此,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轉型趨勢,無論什麽稅改措施,降低納稅人稅負仍然是主要的衡量標準。當然,對於住房租金專項扣除的實施,關鍵是在現有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的配套措施,穩定市場主體預期。

因而,面對由於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所引起的社會不安情緒,有關部門也需要再做澄清和權威說明,目前稅務系統人士的解答可以說能夠起到一定的安撫作用,但並不能完全讓房東和房客打消疑慮。

當然,對於目前租房市場上存在的現象,比如房東出租房屋不繳稅。這是因為稅源分散且金額小,資訊不透明且人力有限,導致地方征稅部門很少針對個人出租住房嚴格征稅。從長遠考慮,的確需要擬訂一個完備的解決方案。比如,規範住房租賃市場,形成中介機構代扣、代繳房屋出租稅項機制,避免房東與房客直接衝突。

從現有實際情況看,不管是房客還是房東,其實都不必對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是否會增加自身稅負(或房租)擔憂。在減稅的大背景下,現有的制度安排及將來可能的制度安排都不應是增加公眾稅收負擔。

編輯 肖隆平 校對 范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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