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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9元認領小蜜單車引爭議 律師:涉嫌非法集資

新京報訊(記者 劉名洋)11月11日,有網友稱,小蜜電單車在APP開展3999元認領車輛活動並可獲得收益,對其合法性提出質疑。新京報記者致電小蜜單車客服了解到,認領活動面向全國,用戶繳納認領金獲得認領資格後可享120天收益,到期退回認領金。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小蜜單車認領活動屬於企業面向不特定對象的融資活動,涉嫌非法集資。

3999元認領活動引發爭議

11月11日,有網友發現,微信群內有人在轉發一個名為“認領小蜜單車,免費騎,賺收益”的鏈接,點開後讓下載軟體繳費,質疑其真實合法性。

小蜜單車用戶陸鳴(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上述活動他在小蜜單車APP上也見過。陸鳴稱,他在北京工作,因住所距離地鐵站有一定距離,時常會使用小蜜電單車代步到地鐵站。

“我是今年7月份開始使用小蜜電單車的,每次使用費用在3元左右,每次退繳押金到账挺快的。”陸名稱,能夠免費騎單車、賺收益對他來說確實很實惠,但目前共享單車行業變動較大,面對這種交3999元認領車輛的活動,官方也未說明所交費用的用途,讓他對活動的合法性產生質疑,懷疑其公司資金出現問題而進行非法集資。

客服:資金未出問題 屬促銷用車活動

新京報記者下載小蜜單車APP後看到,APP首頁面的右下角有一個寫著“領養”二字的圓形圖示。點擊進去,頁面寫著“領養小蜜蜂,月月免費騎,天天賺收益”的宣傳標語,每輛電單車的領養金為3999元,領養鎖定期為120天。

新京報記者點擊“我要領養”後發現,用戶有“領養免費騎”和“領養賺22%租金分成”兩種選擇,如果選擇“領養免費騎”,每天會得到價值6元的720個蜜幣,120天的活動中可累計活動720元的騎行費用。如果選擇“領養賺22%租金分成”,在120天的活動期間共預計收益為160元。此外,用戶還可以生成邀請碼,每成功邀請一人領養到小蜜蜂電動車,可以獲得100元的現金獎勵。

新京報記者致電其客服電話,一名客服人員介紹,目前是所有的電單車都參與本次活動,因為活動面向全國,考慮到參與領養者多於單車數量,所以在交完錢後於11月18日進行抽簽,如被抽到,則可以享受免費騎或者賺收益。如果未被抽中,會將用戶此前繳納的領養金按原路退回。當被問起為什麽要開展這樣的活動時,這名客服人員稱,是為了促進用戶用車和愛護車輛。

另一名客服則表示,具體有多少輛電單車參與此次活動她並不清楚,所謂的領養金就是用戶作為領養押金上交公司,而公司這筆錢的具體用途,她表示不清楚,但可以保證到期如數退還。“沒有出現資金問題,你如果擔心可以不參與領養。”

律師稱小蜜單車涉嫌非法集資

韓驍告訴新京報記者,小蜜單車用戶向小蜜單車繳納3999元,4個月後,小蜜單車返還本金3999元,且根據用戶選擇的領養計劃向用戶支付收益等利息。從本質上來看,認領活動屬於企業面向不特定對象的融資活動,涉嫌非法集資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韓驍介紹,根據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公眾存款業務應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其他個人和企業未經批準不可為之,否則容易導致金融秩序混亂,涉嫌非法集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小蜜單車的融資活動根據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應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但其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給付22%租金分成,且未出具相關憑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新京報記者 劉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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