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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放療、化療…這些癌症治療方法,醫生怎麼選?

醫學,是科學和藝術的結合體。正如「一千個人的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於同樣一種病症,一百個醫生給出的治療方案,抑或是一個醫生在行醫生涯的不同階段給出的治療方案,可能有著非常豐富的可能性。這一點,尤其體現在惡性腫瘤等高死亡率的疾病治療之中。

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人類的疾病譜在過去百年間持續發生著變化。100年前,肺結核、惡性細菌感染還是致死率極高的疾病,1928年青黴素被發現之後,這類疾病被有效控制。彼時,心腦血管疾病逐漸成為死亡率最高的疾病。20世紀70年代末,降壓藥、降脂葯、抗凝葯等新葯陸續研發上市,使絕大多數心腦血管疾病被有效控制。而後,惡性腫瘤成為了醫學界重點攻克的疑難病症之一。

在惡性腫瘤治療方法的歷史發展與演變過程中,腫瘤外科學、腫瘤放射治療學、腫瘤化學藥物治療學逐漸構成了現代腫瘤治療學的三大支柱。那麼,針對單個惡性腫瘤患者,醫生是如何選擇和制定治療方案的呢?

我們先來看看美國是怎麼做的。

「聖經」:循證醫學範式的縮影

西方醫學的基礎原則是「循證」,即evidence-based。任何一種治療方法是否被認為是可行的,需要經過雙盲實驗進行驗證。以藥物為例,循證醫學可以忽略藥物的作用機理,不管「為什麼」,隻追求「結果」(這一點上與被譽為「黑箱科學」的中醫還有幾分相似)。如果有證據表明某款藥物安全有效,醫生就可以推薦給病人使用。

在放射治療領域,美國醫生有一本「聖經」,名為Evidence-Based Radiation Oncology。書中記錄了大量的經典治療案例,包括哪類腫瘤、什麼階段、靶區範圍、多少劑量、治療周期、康復情況、參考文獻等等。醫生五年住院實習的任務,就是要熟背這本書,練好「童子功」。所以,日後醫生在制定治療方案時,就會類比書中的案例。

在惡性腫瘤治療方案的選擇上,沒有確切的病種與治療方案的對應關係,即沒有哪一類腫瘤明確要採取放療或化療。隨著癌症治療研究的進展,現在更多會採取組合治療的方式。在婦科癌症中很常見的,比如對於宮頸癌病人,醫生可能會推薦既做化療也做放療,放療又會推薦內照射(放射治療分為內照射和外照射)。放療有時候還會與手術結合在一起,比如手術之後如果發現沒有將腫瘤切乾淨,就會通過放療做進一步的治療。又或者腫瘤太大,手術風險大,這時會先做放療縮小一些,再進行手術。

MDT:癌症治療的「春天」

聊到這裡,就要提到MDT模式,即多學科診療模式(multiple disciplinary team,簡稱MDT)。

在美國,三分之二的惡性腫瘤患者會主要採取放療的治療方法。在中國,化療僅佔5%,手術與放療則為40%。近20年來腫瘤臨床治療效果確實難以令人滿意,只有近45%惡性腫瘤可以治癒,人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以單一學科為主的治療脫離了腫瘤發生髮展的機制,不能在腫瘤進展的不同時期採取最針對的治療。於是,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專家組率先提出了MDT模式。在該模式下,來自外科(腫瘤外科)、(腫瘤)內科、放療科、放射科、病理科、內鏡中心等科室的專家組成一個比較固定的治療團隊(即MDT),針對某一疾病、某個病人,通過定期定時的專家會診形式,提出適合病人目前病情的最佳治療方案,繼而由主管該病人的學科單獨或多學科聯合嚴格執行該治療方案,同時定期對病人的治療反饋進行品質評估和優化,不斷修正現有的診療模式。可以發現,MDT診療模式是以病人為中心,將多學科的診治優勢強強聯合,以期達到臨床治療的最大獲益。簡單地說,就是讓每個病人獲得最適合於他(她)的治療措施。

MDT模式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發展較為成熟,但在中國因欠缺規範化,其應有效果尚未能全面發揮。同時因為其費用和開展條件的限制,尚不能讓大多數病人受益。但是,MDT模式所倡導的以病人為中心、個性化治療的方式和理念,值得更多中國的醫院和醫生逐步認知和嘗試,進而推動MDT模式更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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