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關於GPA有很多種算法,那麽美國學校究竟採用哪種算法?各種算法所中GPA3.5對應的平均分又是多少?
GPA的計算則是各個科目以等級點數乘以學分,然後相加之和再除以總學分,比如:
(1)每個科目用等級點數乘以學分。比如微積分是4學分的課,成績是A(就是4點),微積分一科可得4*4=16點,那麽這科的GPA為16點再除以4學分等於4,即GPA為4點。
(2)如果一學期修了4門課,微積分4學分(成績為4點)、政治3學分(成績為4點)、英語3學分(成績為2點)、物理3學分(成績為3點)。
那麽GPA是4*4+4*3+3*2+3*3=43,再除以這幾門課的總學分13=3.31。
此時GPA就是3.31.
至於美國大學要求的GPA 3.5大概是什麽水準線上的平均分,首先需要明白美國大學的GPA算法。
美國學生各科成績是以A、B、C、D等級計算的。
A為4分;B為3分;C為2分;D為1分;F為0分
如果有+號加0.3分(例如B+即3.3分)
有-號則減0.3分(例如B-即2.7分)
通常每科最高分為4分,但部分院校設有A+,即最高分為4.3分。
而個別院校的計算方法也可能有少許差異:如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設有A+等級,但其基點仍按4.0計算。
從這一算法來看GPA3.5對應的應該就是平均分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