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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稅務大地震:1張假票補稅百萬 稅率最高翻14倍

  娛樂圈稅務大地震:明星、編劇工作室、宣傳公司全中槍

  “就在這周,因為要補繳35%的稅,我熟悉的一家影視宣傳公司倒閉了!”8月1日,距離崔永元爆出“陰陽合約”已過去兩個月了,但娛樂圈的稅務地震才剛剛開始。

  一位來自知名影視避稅區江蘇無錫,從事影視宣傳工作多年的大樹,講起最近的見聞與感受,語氣充滿了震驚,他將此次圈裡有公司因補稅而倒閉的現象定義為“娛樂圈重稅的開始”。

  除了大樹以外,在影視編劇、導演等行業內人看來,稅務局這次是下了決心要整治影視產業鏈,嚴肅而凌厲,可能因為一張假票而帶出很多宣傳公司被查。“稅務”嚴查的邊界,已遠遠超過明星片酬。

  在此“查稅”背景下,最初的輿論漩渦中心范冰冰,幾日前已網傳被限制出境。小娛注意到,范冰冰的微博,以及小紅書账號已經兩個多月多沒更新了。傳聞還在發酵,但范冰冰方卻一直沒有出面否認。

  似乎所有人都在等著看一場大戲。娛樂資本論獲悉,對於影視圈“稅務”問題的嚴查,個人工作室首當其衝。“最鬱悶的是現在連工作室注銷通道都關了,撤都撤不了。”

  圈內的各影視公司已經是“兵臨城下”。

  有製片人調侃道,上海松江區關閉了個人工作室注銷通道,頗有種“關門打狗”的意思。此外,據業內人士透露,多地都不再開放新工作室注冊,影視個人工作室可能要成為歷史了。

  “查稅”風聲愈緊,而代價又大多都轉移到了出品方頭上,乾不乾?影視“重稅下”,各方面臨全新博弈,多出來的稅又該誰來交?

  一張假票補稅百萬,某影視宣傳公司倒閉

  事情的起因是一張假票。

  大樹向小娛講述,在影視圈裡,藝人經紀公司、影片網站甚至電視台,為了垂直滲透影響力,會把藝人或某個劇綜的宣傳工作,外包給第三方宣傳公司,而這些宣傳公司往往掌握著各大社交網站中各領域的大V管道。

  壞就壞在第三方外包公司這裡。由於宣傳公司和這些大V交付款有時候是私對私的(微信、支付寶轉账)方式,沒有一個公對公的账號,因此不能開票,在財務上就缺少了真實的“進項發票”一項。

  “進項發票”有多重要?

  對於以代購服務為主的宣傳公司來說,因為是自己先墊資,最後買單的是甲方,“進項發票”額則是公司向甲方報账的依據,同時也體現著這家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對應著應納稅額。

  “現在新媒體宣傳,账號大多是個體戶,公司拿什麽給甲方列支出明細?只能買票啊!”大樹對小娛吐露,“進項發票”是整個宣傳行業最大的痛點。“當然這些發票管道雖然不正規,但本身可能是真的,可以拿到稅務局大廳認證,進行稅款抵扣。”

  “只要稅務局盯上進項發票這一項,很多宣傳公司就完了。”大樹透露,他見聞的這家倒閉的宣傳公司,就是因為被查到了一張假的“進項發票”,與真實的開支對不上,從而公司所有的項目都被稅務局徹查了一番。

  “稅務局首先會要求你補上假票票面對應的稅費,其次還會讓你按被查項目對應的銷售收入,交25%的企業所得稅,再加上附加稅和罰款,最後總計是35%的綜合稅費。”

  娛樂資本論了解到,正常情況下,企業所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減去成本,可以理解為在利潤區間征稅,一般情況為企業利潤的25%。而此次如果因為買假票而被查到,則要按照總收入35%的徵收。(注意哦,是項目總收入的35%,不止是假票金額。)

  以企業利潤率10%來計算,正常1000萬的收入,對應的應納稅額為100萬,稅費為25萬;而如果被查到作假,極端情況下,企業此前沒有進行過進項抵扣,那麽它將面臨350萬的稅費補交,二者相差300多萬!

  “任何一個項目被發現有問題,追究起來,公司都會受不了的。”據大樹了解,很多影視宣傳公司都傳出來被查的消息。“稅務局會根據一張假票,查到所有涉案公司,包括開票的、買票的、收票的。現在是我聽說倒閉的第一家,速度非常快,接下來肯定還會有。”

  小娛查詢《公司法》相關條文,發現在公司破產清算時,補交國家稅收的排序僅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和法定補償金之後,優先於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和股東分配剩餘財產。

  這即意味著,在輕資產的影視傳媒圈,一些公司在巨額補稅和罰款後,可能面臨資不抵債宣告破產的情況,那麽市場上債權人的處境則變得十分危險。

  “無論如何,幾百萬稅費肯定是補齊了,補不齊的話,相關負責人是要坐牢的!”大樹向小娛講述時心有余悸,“現在查稅對影視行業真是天大的事。”

  小娛了解到,我國《刑法》對於企業逃稅採用“雙罰製”,既處罰部門又處罰部門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2016年,伊春市某煤炭銷售公司,因逃稅583萬,相關責任人未及時補交稅款,而被判入獄1年8個月。

  個人工作室被“關門打狗” ,稅率最高翻14倍!

  本周一,影視圈裡的聊天群流傳著“全國演員工作室,納稅改為查账徵收,個稅統一徵收35%。”而到了周二,傳聞已經變成了:凡是帶有“影視”二字的工作室,都要徵收35%的個稅。

  “一些準備新開的編劇工作室,現在連文化、娛樂都不敢沾。”一位編劇朋友對小娛說道。

  謠言還是預言?

  娛樂資本論並未搜索到相關政策條文;撥打了國家稅務總局電話,得到的回應為並沒有相關通知;再撥打霍爾果斯、上海松江、江蘇無錫、浙江東陽等著名“避稅區”的稅務和工商電話,大部分均無人接聽,少數接通的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這屬於行政指令,還沒有公開資訊,這是我國各執行部門的一貫做法,我的工作室已經接到通知了。”著名編劇大飛(匿名)向小娛表示。

  周二的下午,小娛又陸續接到了其他兩位編劇的“泄密”,他們分別接到了上海松江區和浙江東陽稅務局的通知,即工作室需補交2018年1月至6月的稅費,按42%的綜合稅率交。

  42%的稅率與原先的稅率比,差別有多大?

  小娛了解到,個人工作室相當於個人账號,錢款打到工作室账號上,也即意味著打到了個人账號上,交稅即按個人所得稅交。相比於公司形式,個人工作室少了一道公司錢款流向個人的通道,也即少了一層交稅。影視文化領域,不僅明星工作室遍地,編劇工作室也很常見。

  此前,個人工作室征稅方式有核定征稅和查账征稅兩種。

  核定征稅,即當地稅務部門按照工作室申報的收入情況,給出一個核定稅額或稅率,在此基礎上按照個稅的5%-35%來徵收,考慮附加稅,以及當地返稅點,最後的綜合稅率為個人工作室收入的3%-7%左右;查账徵收一般為會計制度健全的公司所採用,即收入減去成本,在利潤區間按照個稅稅率徵收。

  對比核定徵收與查账徵收的特點,在企業利潤率不達核定稅率時,採用查账徵收會更劃算,而當企業沒有利潤的時候,也就不產生稅費;企業利潤率超過核定稅率時,採用核定徵收會比較劃算。

  當然,選擇哪一種更劃算的徵收方式,對於工作室而言,此前是有自主選擇登記權的。

  “根據我接到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工作室個人所得稅取消核定徵收,全部改成查账徵收。如果按查账徵收,其中6%是增值稅,35%是個稅,再加上其它附加稅,總體稅率大概在收入的42%左右。”大飛向小娛分析到。

  此處的一般納稅人為12個月連續收入累計超500萬的工作室,不足500萬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編劇是腦力勞動創造者,成本無法量化,可以理解為工作室的收入就是工作室的利潤。”小娛獲知,對於累計收入超500萬的一般納稅人工作室來說,把核定徵收改為查账徵收,也就意味著工作室稅率可能從收入的3%躍升至42%,翻了14倍!

  稅率突增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有兩家來自不同地區的工作室負責人都表示都接到了補稅通知,即按查账方式,補交今年1-6月份的稅款,這也意味著新政策的新老“不”劃斷。

  另外,據大飛透露,根據他接到的通知,現在一旦小規模納稅人變更為一般納稅人,就無法再變回去。“所以,千萬不要成為一般納稅人,控制自己連續12個月的收入!”大飛解釋,連續12個月,是任意連續12個月,比如2017年的1月-12月,是連續12個月,2017年的2月-2018年1月,也是連續的12個月。

  是否真的無法變更回去?

  娛樂資本論查詢到,稅務總局在4月份發布“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通知”,從2018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一般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即連續收入不足500萬,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實踐中,營改增納稅人不具備轉登記資格,營改增納稅人判斷口徑,由當地稅務部門決定。

  廣播影視行業在2013年被納入營改增試點,這即意味著大部分2013年以前成立的個人工作室無法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這些工作室將承擔著巨大的稅率落差。

  “好像是專門限制了影視行業。”小娛獲知,大飛旗下共兩家個人工作室,一家於2011年在上海成立,一家於2014年在浙江東陽成立,現在這兩家工作室都接到了不能變更的通知。

  “最鬱悶的是連注銷通道都關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製片人對小娛表示,“那麽高的稅率,工作室現在想撤都撤不了,上海松江區關閉了個人工作室注銷通道,頗有種關門打狗的意思。此外,很多地方都不再開放新工作室注冊了,影視個人工作室可能要成為歷史了。”

  影視“重稅”新博弈:誰來交稅?

  “編劇和明星一樣,都是拿稅後款的你知道吧?現在的情況是,有作品著作權的編劇,和無著作權的個人編劇,境遇會大不同!”大飛說到。

  小娛了解到,當一個編劇原創一部作品,即擁有著作權,那麽他讓渡全部或部分著作權給甲方,所獲報酬是按稿酬計的,適用的是20%的比例稅率,按規定對應納稅額還減征30%,所以實際稅率是14%。而如果是甲方原創的作品,編劇只是被聘用或委託改編,那麽他所獲的報酬,按勞務報酬交稅,2萬以下為20%,2萬-5萬為30%,5萬以上為40%。

  “以前不管拿多少錢,編劇都拿稅後款,稅費由甲方承擔。因為之前稅務局沒有嚴查,甲方最後到底有沒有如實交,也沒人追究。現在查稅那麽嚴,誰也不敢少報、不報。”大飛向小娛分析,查稅對編劇的影響,甚至要大過工作室,尤其是沒有著作權的高片酬編劇,在簽個人合約的時候,扣除20%的定率減除,最高要交40%的稅,即總片酬的32%。

  “一集10萬、20萬的大編劇,最後收入上千萬,但交稅就300多萬,這部分你猜甲方會不會為你承擔?”大飛補充到,“所以個人編劇在和甲方簽約的時候,最好都到當地稅務機構確認一下納稅事項,稿酬跟勞務所得,有巨大差異。”

  當然,面對如此巨額的財富,甲乙雙方在簽約時,將面臨新的博弈:誰來交稅?

  “這是最考驗人的事!如果雙方默許某一方不交稅,萬一查到,誰去頂鍋?”大飛指出了現實中普遍存在的稅務糾紛問題核心。

  我國逃稅罪對主體責任人的界定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如果甲乙雙人簽訂的是稅後合約,那麽甲方就是扣繳義務人,乙方為納稅人,甲方如果沒交稅,乙方有連帶責任;如果簽的稅前合約,納稅人與扣交義務人都是乙方,甲方即可抽身。

  但現實情況是,甲方在跟大明星、大編劇“對峙”的情況下,並沒有主動權,影視圈的邏輯是誰紅誰有理。小娛了解到,目前“查稅”風聲愈緊,但代價大多都轉移到了出品方頭上。

  簽影視合約一般分兩種,一個是片方跟工作室簽,另一個就是片方跟個人簽。“跟工作室簽約,多是含稅價格,現在工作室的稅率高漲,他們實際收入變少,已經傳出要漲價了!”製片人趙龍介紹,“還有就是片方跟明星或編劇本人簽的,這部分就是稅後價格,甲方還是一如既往的交稅。”

  “跟明星簽稅後合約是影視圈長期以來的慣性,不可能一夜之間就變了。”一位資深娛樂媒體人分析。

  “不過大明星的價格現在可以往下談一些了,幅度不大,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一位影視上市公司的高層此前在媒體討論會上表示。其中的邏輯在於,原來公司可以打各種擦邊球避稅,現在都走不通了,而這將顯而易見的增加公司稅負成本,因此便有了一些談判太空。

  “大明星、大編劇影響有限,畢竟市場就認他們,片方還跟以前一樣交稅。小明星、小編劇影響也不大,本來拿的就不多,一集幾千塊到幾萬塊,稅也不多。”一位資深製片人指出,“影響較大的,還是腰部那些明星和編劇,沒有強勢的話語權,本來可談判的太空就大,片方可能會壓價。”

  不過按照娛樂資本論的了解,還有很多的“圈內”人,在風暴中還處於觀望狀態,因為手中的項目合約是早簽好的,至於有沒有問題,要不要補交稅費,還得看官方態度。對於稅負轉嫁的問題,還來不及討論。

  “現在關於征稅方式和稅率變動,都只是行政命令,可能隨時發生變化。影視行業的稅確實是該交的,畢竟其他行業都在交稅,但國內文化產業很弱,發展需要扶持。”大飛的語氣中充滿無奈,“如果把稅務優惠政策收回去,我們也不能說反對或怎麽樣,只是這個產業確實會受到衝擊。”

  “新政策的實施,一般都要先公布,然後再新老劃斷。工作室核定交稅的方式是稅務部門確定的,既然在原來的政策下是合法的,現在卻要被要求補交之前半年的,讓人難以理解。” 小強娛樂法創始人鄭小強律師表示,“但既然地方稅務局能下這樣的通知,說明國稅也是認可的或者是知情的,只能說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在執行層面,程式上欠缺合理性,這會對稅務部門的公信力產生挑戰。”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些接收到補稅通知的工作室,在之前有12個月連續收入規模超500萬元了,卻沒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或者已經是一般納稅人了,卻仍然采取核定徵收。這有可能是地方稅務部門為吸引或留住工作室投資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嚴格執法;或者甚至有的還可能有利益輸送,這種情況下被通知補交,就怨不得別人了。”鄭小強補充到。

  綜上,從廣電總局的內容監管,到證監會的資本監管,再到不斷發酵的稅務監管,中國娛樂產業正在經歷新一輪的“暴擊”。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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