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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山都又雙叒因除草劑致癌賠上142億 草甘膦致癌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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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之葯」阿司匹林的發明者、世界上最大的種子及農化品巨頭企業拜耳和它旗下的子公司孟山都近日又陷入了輿論泥潭。

周一舊金山高等法院一個陪審團裁決,德國化工與製藥巨頭拜耳向一對夫婦支付逾20.5億美元(約人民幣142億元),這對夫婦指控因為使用該公司旗下孟山都的農達(Roundup)草甘膦除草劑而患上了癌症。這是該公司在逾萬起類似訴訟中第三次遭遇挫敗,判賠金額創下新高。

該公司首起因草甘膦除草劑致癌的巨額賠償案可追溯至2018年8月,加州法院一個陪審團裁定孟山都的農達除草劑導致另一名男子患癌,須向其支付2.89億美元(大約20億元人民幣)賠償金,導致拜耳股價大跌。

接下來,在今年的3月底,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一個陪審團裁定,拜耳集團應向一名男子支付8100萬美元(約6.3億元人民幣)賠償金,此人因使用拜耳旗下孟山都的農達草甘膦除草劑而患上癌症。這是該公司在逾萬起類似訴訟中第二次遭遇挫敗。

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拜耳就因旗下孟山都的農達草甘膦除草劑致癌事件吃了三場官司,且均以巨額賠償的敗訴收場,其股價從去年8月至今已大跌40%。最新的創紀錄賠償案件更是將拜耳推上風口浪尖,同時也引發了外界關於草甘膦除草劑是否致癌的熱議。

那麼,「草甘膦」能致癌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從認識「草甘膦」開始。

草甘膦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由孟山都化學家合成的一種除草劑的活性成分,在殺除野草方面有奇效。目前,草甘膦是全球農業生產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種廣譜滅生性除草劑。

不過,在此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草甘膦不是什麼轉基因除草劑。早在有轉基因作物之前,草甘膦就已經在作為除草劑使用了。轉基因作物在用,非轉基因作物也在用。

而有些人之所以會誤認為草甘膦是轉基因除草劑,是因為孟山都研發的轉基因作物中有一種是抗草甘膦的。

其實自除草劑誕生以來,有關其影響人體健康的擔憂也越來越多,而國際上對於暢銷全球的草甘膦除草劑能否致癌的爭論更是一直不斷,而且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① 2015年初世界衛生組織曾公布了一份研究報告,認定孟山都的農藥草甘膦,商品名「農達」可能致癌,這份研究報告來自WHO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官方網站。

② 2015年11月15日,歐盟食品安全監管機構(EFSA)公布一項評估報告認為,農藥草甘膦「可能不會致癌」

③ 2016年5月13日,國際癌症研究所的上級領導機構——世界衛生組織(WHO)在日內瓦總部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召開聯合會議。在重新評估的基礎上得出結論稱,草甘膦不大可能致癌

④ 2017年3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正式確認草甘膦為非致癌物

⑤ 2019年4月20日,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發布再度聲明稱:草甘膦不是致癌物,當前註冊的草甘膦產品不會對公眾健康產生風險

從上述各大權威組織的博弈來看,關於草甘膦能夠致癌尚未有統一的答案。而從草甘膦致癌逾萬起類似訴訟中目前只有三起勝訴也可以看出:大多數人無法找到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草甘膦和致癌有關。

就算是上述三場勝訴,宣判的理由也不是草甘膦致癌,而是陪審團認為「拜耳的產品沒有對其癌症風險作出適當警告」或者「草甘膦是引發癌症的一個「重要因素」」。

這也從另外一個側面說明草甘膦和致癌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可能是引發癌症的一個「誘因」。

在第一起勝訴案件中原告的律師稱,草甘膦本身並不是最大的問題,他提出草甘膦和「農達」除草劑其他成分之間的反應使這一產品具有更高的致癌性。

孟山都發言人也稱,在此次訴訟中,原告的律師無需證明除草劑是導致癌症的唯一原因,只需證明除草劑對他的病情是「重要的誘因」之一即可。也就是如果原告能證明沒有接觸「農達」除草劑他就不會患上癌症,就能勝訴。

實際上,從科學角度來講,很難證明草甘膦有直接致癌的這麼一個作用,因為罹患癌症的個人個體差別特別大,而且它的因素也特別多,取證難度大。上述三起訴訟之所以會勝利與陪審團打「同情牌」也是分不開的。因為從陪審的角度來講,它肯定是對於弱勢的一方,會偏向患病的一方

雖然目前關於草甘膦能否致癌還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但是在無法得出切確統一的答案之前,草甘膦或許無法洗脫「可能致癌」的嫌疑,那麼問題就來了:

草甘膦除草劑是否應該像在香煙產品上標示「吸煙有害健康」一樣,被貼上「可能致癌」的標籤?

如果草甘膦被迫貼上了這種標籤,那草甘膦生產者就可以要求豬肉也貼上標籤,因為加州65號法案將紅肉(包括牛肉豬肉)和草甘膦列到了同一個類別(2A)。

如果豬肉不貼標籤,草甘膦生產商就會控告加州政府不作為,吃瓜觀眾就可以接著看另一台大戲。

再者,2017年6月26日,被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一同列入「可能致癌」清單的除了草甘膦,還包括「丙烯醯胺」。由於咖啡中含有「丙烯醯胺」,所以加州法院還應要求星巴克等公司對咖啡標識「可能致癌」。

如果按照這種劃分法,那麼可能誘發癌症的炸雞、燒烤、臘肉等等這些食物都應該被貼上標籤,我們的生活可能要被這些觸目驚心的標籤所包圍。

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將「要不要用」和「怎樣用,用多少」混為一談。其實,燒烤等食物是否致癌不僅要看一個人的體質還要看食用量的多少,草甘膦「可能致癌」的觀點也在於此--其標準限量與規範的範疇。

草甘膦作為一種農藥,我們在使用時應按照農藥來監管,就是說它有它的標準,它有它的限量,不能夠亂施,劑量等等都要有規範。與其他農藥一樣,如果使用量超標肯定會殘留,也會對健康帶來負面影響。但是如果我們嚴格按照規範來用,它的負面影響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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