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在G3京台高速300km+450m處濟南方向,一輛大型貨車停在應急車道,車上人員隨後下車……
“畫家”登場
我是一個“粉刷匠”
不完美!我再“修飾”一下
差不多啦!走吧,走吧!
咦?交警怎麽知道啦?
終極解密!!!
他們的一舉一動被監控影片全程錄像!
民警將影片保存固定證據,
第一時間通知路面執勤民警進行查處!
對兩人進行簡單詢問後,民警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處理。駕駛人為什麽要停車,在車牌上練“書法”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線交通安全法》、《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該駕駛人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應急車道違法停車記6分,罰款200元。兩種違法行為合並處罰累計共記18分,罰款400元,同時行車執照被降級。
在這裡也提醒駕駛員朋友們,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勿心存僥幸違法駕駛!
安全無小事,守法平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