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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車道內車牌上寫“書法”,記18分罰400元!

12月9日,在G3京台高速300km+450m處濟南方向,一輛大型貨車停在應急車道,車上人員隨後下車……

“畫家”登場

我是一個“粉刷匠”

不完美!我再“修飾”一下

差不多啦!走吧,走吧!

咦?交警怎麽知道啦?

終極解密!!!

他們的一舉一動被監控影片全程錄像!

民警將影片保存固定證據,

第一時間通知路面執勤民警進行查處!

對兩人進行簡單詢問後,民警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處理。駕駛人為什麽要停車,在車牌上練“書法”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線交通安全法》、《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該駕駛人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應急車道違法停車記6分,罰款200元。兩種違法行為合並處罰累計共記18分,罰款400元,同時行車執照被降級。

在這裡也提醒駕駛員朋友們,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勿心存僥幸違法駕駛!

安全無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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