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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江西投毒案”李錦蓮:我相信現在的法治

李錦蓮與代理律師劉長到江西省監察委提交材料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江西南昌報導

無罪釋放47天后,李錦蓮再次回到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賠償合計4100餘萬元。

從茂園村的家裡到南昌,需要先搭車到遂川縣城,然後從遂川坐公共汽車到吉安市,再從那裡坐火車到南昌。這是69歲的李錦蓮生平第一次坐火車,在他50歲之前的人生,他去過最遠的地方是遂川縣城,那裡至今未通火車。

而300公里之外的省城南昌,對李錦蓮來說既熟悉又陌生,他在這裡“生活”了18年,兩次站上江西最高審判機構的審判席,但從未見到過這個城市亮麗的一面。

1999年,李錦蓮因被指控毒殺同村兩名兒童而被判死緩。一年後,江西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此後18年多的時間裡,李錦蓮一直在省會近郊的南昌監獄服刑。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審改判李錦蓮無罪。釋放後的四十多天,李錦蓮經常徹夜無眠,想起因為自己而死去20年的妻子,他仍覺得充滿虧欠。

李錦蓮的妻子陳春香在案發期間被帶走訊問,回家幾天后死亡。對陳春香的死因,村裡人曾對記者回憶說是喝了農藥,但李錦蓮女兒李春蘭認為另有原因。

此次來南昌,除了向江西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李錦蓮還專程到新成立的江西省監察委員會提交了刑事控告書,他希望有關部門能查明妻子的死因,“起碼給我一個說法”。

18日上午,記者在江西省監察委門口看到,一位自稱監察委工作人員的男士受理了李錦蓮父女的材料,並表示“將盡快轉交辦理,對人民群眾的控告材料會重視。”

李錦蓮查看國家賠償申請書

封面新聞:出獄以後都做了什麽?

李錦蓮:什麽事都沒有做,整晚睡不著覺。有時候晚上睡一兩個小時,有時候一個晚上一分鐘都睡不著,告訴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去想,但還是睡不著。

封面新聞:在想什麽呢?

李錦蓮:想家裡的事,感覺家裡已經無法挽救了,心裡都好難過,老婆死掉了,房子也沒有,這麽大年紀了也沒有個歸宿,感覺自己跟個孤寡老人一樣。

封面新聞:出獄之後的生活還習慣嗎?

李錦蓮:感覺是另外一個世界,心情不好的時候出去走一走,也不敢走太遠,怕一下子找不到路。去菜市場買東西,發現很多東西都不認識。

封面新聞:回過村子裡嗎?遇到過陳某某(注:投毒案中死亡的兩個孩子之母)嗎?

李錦蓮:回去過兩三次,之前下雨的時候,回去稍微整理一下房頂的瓦片,沒有遇到她。

封面新聞:如果遇到她,你想說些什麽?

李錦蓮:我肯定要跟她問清楚,我老婆到底是怎麽死的?

封面新聞:如果拿到國家賠償,準備怎麽用這筆錢?

李錦蓮:準備把房子修一修,現在確實住不了了,到處漏雨。我現在70歲了,還能做些什麽呢。家裡還有兩畝多地,現在已經荒掉了,回去要重新種一下,自己吃的糧食要掙回來。其實我情願吃野菜,也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

封面新聞:以後的生活有什麽規劃?

李錦蓮:我現在也做不了什麽事,就是想給老婆這個事情申訴。我相信現在的法治,一定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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