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宏宇
如果不太關注史書,“鬼薪”倆字兒,可能會看著很眼生。
就便瀏覽史書,看到了這倆字兒,怕也很少有誰真的去關注,輕易就給“忽視”了。
通常,史書中看到的不是“鬼薪”,而是“為鬼薪”,差不多都是在說對誰誰誰(個人或家族或利益相關群體)的懲罰。就是說,史書提到的“鬼薪”、“為鬼薪”,是一種懲罰措施,秦漢時的一種徒刑。
但是,作為職業,從事鬼薪的到底是什麽人呢?
(一)“鬼薪”是個啥?
字面上看,是“鬼”和“薪”組成的“偏正詞”,“鬼”之“薪”,即為“鬼薪”。
“薪”就是“柴”,燃料之意。
“鬼薪”到底作何解,實在講,其說不一。
其中一種關於“為鬼薪”的說法,筆者認為比較靠譜,也容易解釋,就是“看守墓地”,俗稱“看墳的”。
如果是因為“獲罪”而受“為鬼薪”的懲罰,那麽,這種“鬼薪”,是屬於“奴隸”的身份,除非獲得權威的“特赦”,世世代代都要從事看守墳墓的工作。
當然,被“鬼薪”們看守的那些墳墓的墓主,不大可能是尋常百姓,一般都是貴族。
貴族是世襲的,有自己宗室的墓地、祭所(祠堂)。這樣慣常只有死人的地方,也需要有人看管、清掃、打理,特別是地處荒野的墳塋,更需要時常甚至是持續的守護,以防荒蕪和被盜掘。於是,“給鬼燃柴”,就成了職業。
(二)“鬼薪”的工作內容與生活
肯定,鬼並不需要取暖,但按照古人的概念,死去的人需要享受“煙火”、“香火”。這個,理論上是死者後世親屬的責任,但多半會在平常時間裡,被“授權”給“為鬼薪”的這個職業群體。
看守墳塋,不時打理清掃,並不需要什麽特別的技能,但肯定需要“耐得住寂寞”和“不畏神鬼”的膽量。甚至,有些情況下,還得有防止盜墓、跟試圖盜掘的人等鬥智鬥勇的能耐。這些加起來,再乘以“世世代代”,真能做好、做長久,絕非易事。
饒是“不易”,還得承忍“低賤”——“為鬼薪”是懲罰措施,被罰“為鬼薪”者是奴隸身份;不是被罰而“生來”就屬於這個行當的人,又能高貴到哪兒去呢?
這個職業的“最初”,源自遙遠的上古時代;最初的群體構成,是被“饒一命”的殉葬者。
一般來說,從事這個行當的,都是男性。為延續“世襲”式的職分,他們可能會在人生中的某一階段,被安排跟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短時期相處,待生下男丁,得以延續職分,九成九是奴隸身份、只是用作生育工具的孩子母親,會被“用作他途”而離開,永不相見。
所以,“為鬼薪”者,是沒有完整家庭的。
【作者簡介】劉宏宇,常用筆名毛穎、荊泓。實力派小說家、資深編劇、北京作協會員,“夏衍杯優秀電影劇本”獲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