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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案再審改判:讓每個企業家都感受到法治的公正

資料圖。圖文無關。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審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在三起重大案件中,最具爭議的無疑是顧雛軍案。

2019年4月10日,也就是今天,最高法宣布了再審結果:撤銷對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的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和量刑,維持對顧雛軍挪用資金罪的定罪,並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已經執行完畢)。

這意味著,此前法院對顧雛軍的兩項罪名指控不成立,法定刑期也從十年改判為五年。無論是從當時的民企收購國企背景,還是從當前保護企業家產權的背景來看,顧雛軍案都具有正面的風向標意義,它有助於讓每個合法經營的企業家,都感受到法治帶來的安全感。

一次改判勝過十次宣傳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斯的研究表明,好的制度是國家實現長期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而壞的制度則讓很多發展中國家長期陷於經濟停滯。

什麽是好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兩個方面:一是保護產權,包括所有公民和企業家的合法財產權、知識產權,廣義的產權還包括企業家合法經營企業的權利以及人身安全;二是執行契約,包括所有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各種商業契約。

當前,企業家最大的擔憂就是政策的不確定性。好的制度,就是要通過法治的手段確保企業的財產不被侵犯,企業家的經營權利得到保障,企業與其他主體簽訂的契約得以執行,這樣才能極大地減少各種不確定性,讓企業家安心投資和經營。

因此,改善營商環境、穩定企業家的投資信心,關鍵是從法律上確保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十八大以來,中央頒布了多個法律法規和政策,從多個方面推進了倡導企業家精神、保護企業家產權、改善政商關係的大環境。而法院對重大疑難案件的重申、改判,則從另一個方面顯示了改善大環境的決心。

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再審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張文中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審,顧雛軍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審,許榮華案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頒布法律法規和再審重大案件,兩者相得益彰,相互補充。從某種程度上說,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一次改判勝過十次宣傳。

資料圖。圖文無關。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依法改判保障了企業家安全感

就今天最高法院宣布的顧雛軍案再審結果看,這具有三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首先,“依法改判”保障了企業家的安全感。無論是張文中案件還是顧雛軍案件,再審結果都在不同程度上減輕或者撤銷了案件主要當事人的部分甚至全部罪行。

但對案件結果的改變,不是行政權力直接乾預的結果,也不是長官意志的直接體現,而是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法合規實現的。這點尤其重要。

其次,“疑難案件重審”有助於企業家恢復對社會的信心。企業家熱心創業,專心投資,一旦遭遇不白之冤,必然信心遭受打擊,並且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從這個角度來說,最高法對重大疑難案件的改判,相當於“點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因此,企業家一旦在政商關係中遭遇困境,依然要堅定信念,保有希望之光,要相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再者,“法治昌明”才是經濟增長的助推器。當前,國內外形勢比較複雜,經濟轉型處於爬坡時期,經濟增長面臨挑戰。值此關鍵時節,要推動經濟增長,關鍵還是改善制度環境。

沒有比法治更重要的制度,因此,合法依規地糾正涉企案件,將為未來的長期經濟增長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讓每一個企業家都感受到法治的安全感,才能真正實現穩就業、穩投資、穩預期。

聶輝華(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常務副院長)

編輯 李冰冰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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