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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花86萬元訂購4輛奧迪 提車時卻被告知別人已提走

“別人至少有個漏油的車,我連個車都沒有。”繼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事件一周後,西安的劉先生面對媒體鏡頭,無奈地吐槽道。

去年9月,劉先生在陝西新豐泰博奧奧迪4S店花86萬元訂購了4輛奧迪A6,沒想到過了幾天,他去提車時卻被告知有人偽造合約將車提走了。劉先生向當地警方報警,警方稱屬民事經濟糾紛自行調解。新豐泰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也向警方報警。

劉先生已將新豐泰訴至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法院將於4月29日開庭審理此案。

劉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無奈吐槽。圖據北京青年報

花86萬訂購4輛奧迪車

提車時卻被告知別人已提走

4月20日,劉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8年9月初,他以每輛車比4S店便宜5000元的價格,從西安聚澤汽車貿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澤公司)法人馮某處訂購了3輛奧迪A6L,並繳納了31萬元預付款。

9月5日,劉先生到給聚澤公司供貨的西安新豐泰博奧奧迪4S店交了68萬元尾款。9月9日,劉先生去新豐泰又訂購了一輛奧迪A6L,又刷了18萬元訂金,“當時銷售顧問張某某告訴我,9月12號提車的時候再付余款”。

據了解,劉先生是陝西豐寶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豐寶源)的經理,有兩輛車是他為公司訂購的,有一輛車是幫朋友訂的,還有一輛給他自己訂的。

劉先生付給新豐泰博奧的轉账記錄

“結果我去提車的時候,卻找不到這個銷售顧問張某某。”劉先生覺得事情不對勁,找到該店主管王某,“他們說我車也沒了,錢也沒了。”

劉先生回憶,當時王某看了他的銀行流水之後,也承認這筆錢是刷到他們4S店的,“他說這筆款已經被人挪作別人的購車款,車已經被別人提走了”。

據劉先生提供給紅星新聞記者的一份代付款證明顯示,劉先生為一名叫羅超的人代付購車款333000元。劉先生稱,他與此人並不認識,而且並沒有在此份證明上簽字按手印。

劉先生被簽名了一份代付款證明

報警後與4S店協商未果

將銷售商和4S店告上法庭

事後劉先生報警,“警方叫我跟4S店協商解決,但4S店根本不給我提車。”無奈之下,劉先生跑到該4S店展廳做出一些過激的舉動。

然而這一切都沒有迎來一個解決方案,“他們法務部門告訴我,已經報警,等警方來處理這個事情”。

2018年底,劉先生所在公司豐寶源將陝西新豐泰博奧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豐泰博奧公司)及聚澤公司告至法庭。據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8)陝0112民初16994號】顯示,原告訴稱,公司經理劉先生通過聚澤公司法人馮某購買奧迪A6L汽車4輛,被告馮某讓其分兩次將86萬元車款付給新豐泰公司公戶账上(刷劉先生工商銀行卡),將剩餘款31萬元付給聚澤公司法人馮某個人建行卡上(為屈力民生銀行卡轉入)。支付車款後,二被告未向其交付車輛。請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車款117萬元及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法院認為,涉案車輛買賣合約的買方應為劉先生個人而非豐寶源公司,豐寶源公司以原告身份提起訴訟,原告主體不適格不符合起訴條件,並駁回起訴。

今年3月初,劉先生以個人名義將新豐泰博奧公司訴至法庭。據劉先生提供的法院傳票顯示,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將於4月29日上午開庭審理。

李先生被簽名了一份代付款證明

還有人買奧迪車有相似遭遇

代付款證明莫名被簽字按手印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和劉先生有相似遭遇的還有西安市民李先生。4月21日中午,李先生告訴記者,去年9月初,他通過馮某介紹,在新豐泰博奧奧迪4s店交了20萬預付款買了一輛A4L,前後分三次打款,與4S店銷售顧問約定提車時再交尾款。

結果到了9月12號去提車時,“店裡告訴我,我的車提不了,車款被人挪用”。而他同樣被簽名了一份代付款證明,“上面寫的是我為一個叫劉友存的人代付購車款22.8萬元,還簽了字按了手印”,但李先生既不認識此人,之前也沒見過這份證明,“而且我交的款是20萬”。

劉先生稱,他之後多次找過該4S店,但“他們說自己也是受害者,已經報警,警方已經立案,讓我等消息”。但直到現在,李先生也沒有等來一個解決辦法,目前他已委託律師,準備起訴新豐泰博奧公司。

李先生向新豐泰博奧的轉账記錄

經銷商:我才是最大受害者

劉先生和李先生的說法均得到馮某證實,而馮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天眼查顯示,馮某為西安聚澤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擁有該公司75%的股份。

馮某講述,2018年6月,他與一名自稱是新豐泰集團高管的人薛相鵬相識,對方稱能以低於市價1~2萬元左右的優惠價格購買新豐泰集團經銷的奧迪汽車,“我去新豐泰打聽了,他們的銷售人員和經理都告訴我,找薛總能拿到比較優惠的價格,我就相信了。”

馮某稱,之後他通過薛相鵬在新豐泰博奧訂了幾輛車,付款與提車都十分順利並且正規。7月下旬起,他又陸續訂購了奧迪A6、A8等多輛期貨車輛,在新豐泰博奧4S店刷卡支付了幾百萬元的購車定金,並簽訂了期貨合約,收到刷卡收據,整個過程沒有異常。

馮某稱,然而到打尾款提車時,薛相鵬以過了上班時間,財務已經下班為由,讓其將購車款打到公司銷售的個人账戶上,說由銷售去刷卡支付,馮某把尾款打到了薛相鵬指定的個人账戶上。而到9月12號去提車的時候,他才被告知車已經被人提走,車款也已被人挪用,而薛相鵬再也聯繫不上。

據馮某提供的銀行流水顯示,2018年7月24日到9月9日期間,馮某通過刷卡/現金等方式付給新豐泰博奧公司2713000元。而7月27日到9月11日期間,馮某轉到薛相鵬及其指定的账戶的錢款為556萬餘元。

馮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薛相鵬涉嫌詐騙已被重慶警方抓獲,“那幾個指定账戶的人都是薛相鵬的同夥,現已被警察機關拘留”。

“我被薛相鵬詐騙的錢現在警察機關正在查,但是我打給新豐泰博奧公戶的錢總得給個說法吧,但是他們既不提車,也不給我退款”,馮某稱,許多客戶在其公司訂購了車輛,現在被客戶追著要車。

新豐泰博奧公司對於馮某被詐騙一事的情況說明

4S店回應是經銷商受詐騙引發

詐騙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歸案

薛相鵬涉嫌詐騙被警方抓捕的事實得到新豐泰博奧公司方面的證實,據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陝西新豐泰博奧奧迪2018年銷售糾紛的情況說明顯示,該公司稱,該糾紛系部分經銷商受到薛相鵬犯罪團夥詐騙引發,博奧公司已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向警察機關提交報案材料,部分二級經銷商亦向警察機關報案,目前薛相鵬詐騙案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

調取證據通知書

該公司稱,2018年9月13日,博奧公司接到客戶情況反映已付車款但未提到車,店內第一時間向部分客戶了解核實情況。經了解,相關客戶絕大多數系對當地從事汽車買賣的“二級經銷商“,均是直接或間接通過一名叫薛相鵬的不明人員簽訂買賣合約/付款及提車,薛相鵬本人聲稱可以通過特殊關係為二級經銷商購買”特價車“(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車輛),起初二級經銷商確實如期收到所謂特價車輛,遂放鬆警惕繼續通過薛相鵬訂購車輛,後薛相鵬逃匿失蹤,相關二級經銷商到博奧公司反映情況。經初步判斷,相關二級經銷商可能已卷入薛相鵬以“前期高買低賣/後期騙取車款”形式的騙局,博奧公司第一時間搜集相關資料,於2018年9月15日形成報案資料提交當地警察機關,警察機關遂介入展開調查。

重慶警方已就馮某報案進行立案偵查

另據了解,薛相鵬有刑事詐騙犯罪前科,薛相鵬本人隨後亦因涉嫌詐騙被重慶警方在西安抓捕歸案,目前關押於重慶。

4月20日晚,新豐泰博奧公司代表人賈先生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一份澄清函,其稱,劉先生實為犯罪嫌疑人薛相鵬所騙,薛相鵬因涉嫌詐騙已被重慶市警察機關立案偵查並逮捕。而劉先生也就相關事宜起訴聚澤公司和新豐泰博奧公司,此案正在審理中。

賈先生稱,薛相鵬和新豐泰博奧公司完全沒有任何關係,純屬此犯罪嫌疑人(薛相鵬)對外憑空杜撰,相信警察機關可以查清楚薛姓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但就劉先生及李先生代付款證明上面究竟是誰簽的字,而該證明如何通過新豐泰博奧公司審核的,以及車輛如何在當事人不在的情況下被他人提走,賈先生未就上述問題進行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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