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類型,是典型的神經症之一,是一組以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症,其特點為有意識的強迫和反強迫並存,一些毫無意義、甚至違背自己意願的想法或衝動反反覆復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
患者雖體驗到這些想法或衝動是來源於自身,極力抵抗,但始終無法控制,兩者強烈的衝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慮和痛苦,影響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甚至生活起居。
強迫症的15個徵兆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強迫觀念:
秩序與對稱的需要
害怕汙物或細菌汙染
過多的懷疑
對罪惡或邪惡思想的恐懼
害怕犯錯誤
害怕傷害他人
思考不當行為或猥褻思想
以下是典型的強迫行為:
頭腦中重現某些不會消失的影像或想法
反覆洗手,淋浴或洗澡
重複特定的單詞或短語
總是以某種方式安排事物
在常規任務期間不斷計數
完成一定次數的任務
經常檢查門鎖或烤箱門之類的
收集或囤積沒有價值的東西
很多的強迫症病人,自身並不主動前來尋求心理治療。因為心理治療首要條件是:來訪者要有求助動機。如果你已經告訴他如何找到心理治療與顧問的資源了,剩下就是尊重他的個人決定了。來訪者具有自主決定權,決定是否接受心理治療,或者,決定是否結束心理治療。如果他暫時決定不接受心理治療,這個決定也是值得尊重的。
我們會建議強迫症患者去看心理治療師,接受心理治療。在心理治療師的指導下,嘗試著跟別人溝通與交流,建立愛與信任的人際關係,獲得關愛和自尊,逐漸放下那些「強求完美」,接納現實痛苦的同時,積極行動,從事有建設意義的活動,承受痛苦的同時,創造生活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