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ST東南董事長遭立案調查

每經記者:沈溦 每經編輯:陳俊傑

5月10日,*ST東南(002263,SZ )發布午間公告,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飛剛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飛剛進行立案調查。

資料顯示,黃飛剛為*ST東南法定代表人,其與父親黃水壽旗下的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南集團”)目前持有*ST東南27.91%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黃飛剛遭立案調查對於風雨飄搖中的*ST東南和控股股東來說可謂再遭打擊。

5月6日,*ST東南公告,公司原定於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和2019年一季度報告,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上述定期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開市起停牌。截至公告日,與2018年年度報告編制有關的個別重大事項尚在落實和解決中,該重大事項對2018年度財務報表將產生重大影響。

此前,由於可能出現連續三年經審計淨利潤為負值的情況,公司公告了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

而對於黃飛剛和他旗下的大東南集團來說,相比之下,公司破產重整事宜可能更為棘手。

去年10月,*ST東南發布公告,大東南集團收到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2018)浙0681破申3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指定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不過破產重組似乎並不順利,根據*ST東南公告,2019年4月3日,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稱根據前期破產處置工作進度及投資者招募情況,至今尚未最終確定重整投資人,目前管理人與意向投資人尚在洽談磋商階段,無法在裁定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按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浙江大東南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向法院申請延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法院裁定準予延期至7月15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日經濟新聞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