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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納挪千萬元公款打賞女主播被批捕,女主播曾歸還三百萬元

為女主播“豪擲”千萬元的粉絲,竟然也是女性。

在上海普陀檢察院最近辦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直播平台女粉絲為“打賞”主播違法挪用巨額公司錢款,最終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檢察院獲悉,林娜今年26歲,在上海一家裝修公司做出納,每月工資4500元。2017年年初,她在“一直播”平台上喜歡上了一位人美聲甜、唱校園民歌的女主播,開始給她打賞禮物。

直播平台不定期舉辦各種“打榜”比賽,林娜希望這名主播排名靠前,於是省吃儉用將大把的錢往直播平台砸。她起初用自己的錢,但隨著打賞金額越來越多,每個月工資已無力承擔,於是打起公司錢款的主意。

憑借著平時工作有接觸公司財務的便利,林娜向公司“小金庫”伸出了黑手。她先使用自己保管的U盾製單,再偷拿會計放在抽屜裡的U盾進行審核出錢,將公司账戶的錢轉入個人銀行账戶。由於二人平時會相互借U盾,林娜一直知道對方U盾密碼。

一次又一次,林娜挪用公司錢款在“一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打賞喜歡的主播。她原本計劃先“借用”公司的錢,日後有錢再補上,但不知不覺已挪用了公司一千萬餘元。

突然意識到自己無力還款,林娜不由得害怕起來,於是她又挪用近700萬元用於理財和炒股,希望能賺錢將窟窿補上。

2017年12月,林娜被長官找去談話,要她將挪用的錢款補上。她知道行跡敗露,慌忙將股票账戶內的錢款悉數轉出還給了公司。但剩下的一千萬元不是小數目,她找到曾經打賞的女主播,希望對方能把錢歸還自己,女主播最終將自己所有的300萬元還給林娜。

經普陀區警察機構初步調查,2017年5月至12月間,林娜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挪用公司銀行账戶資金1900餘萬元,及其管理的保險箱內現金134萬元,均未在公司財務账面作記載,至案發尚有900萬餘元無力歸還公司。

林娜到案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挪用的上述公司資金中,有670萬元被其用於個人炒股及理財,其余錢款均被其用於打賞網絡直播平台主播。

檢察官提醒廣大網民朋友,追星需理智,為喜歡的主播打賞應控制在自己經濟能力能承受的範圍之內,切勿盲目打賞,做出非理性行為,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路線。

(文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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