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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警方破獲P2P平台非法集資案 非法集資1700餘萬

案情研討會 毛瑋雯 攝

中新網衢州12月20日電(記者 周禹龍 實習生 施紫楠 通訊員 毛瑋雯)隨著互聯網金融行業準入門檻降低,網絡集資平台野蠻生長、良莠不齊。19日記者獲悉,浙江江山警察破獲一起P2P平台非法集資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江山市民毛某某、上海市民施某某已被依法逮捕。

三個月不到的時間,毛某某經營的“豐某”平台共從中國25個省市156人處變相吸收存款1729.5萬元,給投資人造成實際損失673.2萬元。

2017年6月,毛某某因負債數百萬元無法償還。為了翻本,她注冊成立了浙江豐某資訊谘詢有限公司,並開通“豐某”借貸平台,謀求投資人以出借款的形式向平台投資。

為博取投資人信任,公司對外宣稱平台老闆實力雄厚,擁有酒店、客車飯店、服裝店等多種實體店鋪,平台資金掌控權在第三方運營商手中,安全度高等。實際上,所有借款均流入公司相關帳戶,由毛某某支配使用。

為大量融資,運營商找到上海人施某某,給予施某某誘人收益,要求其替平台介紹投資人。

抓獲犯罪嫌疑人毛某某 毛瑋雯 攝

施某某從事P2P投資多年,通過網絡、QQ、微信群等管道結識大批專做P2P投資的群體,在行業內有一定知名度。

根據多年的投資經驗,施某某知曉國內多數平台只是以P2P形式行自主融資之實,且“豐某”投資收益高,又有多種項目等資金投入,不難預見是公司老闆自行集資的行為。

但面對如此之高的收益,加之輕信運營商掌控公司財務的說法,施某某認為風險可控,便決定縟一把羊毛,賺足第一桶金後再全身而退轉戰其它平台。

2017年11月開始,施某某便通過微信群向人宣傳、推介“豐某”平台,稱自己已考察過,該平台老闆實力雄厚,可大膽投資。在施某某的推介下,“豐某”平台資金雪球越滾越大,大批人員注冊會員,充值資金。

因平台融資成本過高,所集資金中毛某某用於再投資部分又基本無收益,到了12月下旬,平台運營商就通知施某某,平台已入不敷出,要求其介入管控。

得知這一情況,施某某從12月底開始,便全面管理該公司財務。在明確該平台所集資金被毛某某用於還債及投資,資金鏈即將斷裂時,施某某仍向投資人大力宣傳該公司實力雄厚,建議投資人加大投資。

2018年1月13日,“豐某”平台資金鏈正式斷裂,停止兌現到期本金及收益。據統計,不到三個月,該平台變相吸收存款1729.5萬元,給投資人造成實際損失673.2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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