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視覺中國的維權故事:釣魚維權與天價碰瓷

導讀:這種新型維權模式不只視覺中國一家使用。一位曾參與處理過類似糾紛的法律界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2018年春節時一家零售企業的APP突然被蘋果公司下架,原因是其被一家網絡圖片庫投訴有4張圖片侵權,“這4張圖片不足APP上圖片總數的萬分之一,而對方提出的版權合作費是800萬”。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導(ID:jjbd21)

記 者丨王峰 北京報導

編 輯丨陳潔

因“黑洞”照片陷入泥淖的視覺中國正被揭出更多“黑洞”。

有網友爆料稱,視覺中國將大量圖片散布到各種免費的圖庫網及公共網絡上“釣魚”,公司定期檢索這些圖片,如果被使用就起訴維權。而在訴訟中,表面上只針對很少幾張圖片主張權利,但往往要求被告花巨資購買“一攬子許可”的會員服務。

事實上,釣魚維權、天價索賠並非空穴來風。多份已公開的判決書中,被維權的公司都認為自己遭遇了“釣魚維權”;有的被起訴公司因APP被投訴下架,不得不與視覺中國談判天價合作。其他網絡圖片庫也被質疑采取這種做法。

即使被“釣魚”也要賠償

對於是否存在“釣魚維權”,首先需要了解網絡圖片的版權背景。

“使用互聯網上的圖片並非全部都需要授權,有些圖片本身沒有版權,可以合理使用,比如新聞類圖片,再比如我自己在朋友圈發的圖片,只要使用者不醜化我,就可以免費合理使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

正是這種複雜的版權環境,給了圖片庫“釣魚”的可能,也就是不進行標識、不事先告知需要授權。

在一些司法案例中,被起訴侵權的企業也表達了被“釣魚維權”的質疑,主要形式有二:

一是被控侵權圖片在網上已被大量、長時間使用。2016年10月宣判的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與廣州風行牛奶公司、北京微夢創科公司的訴訟中,被告之一廣州風行牛奶公司就提出,“原告作為圖片的供應商,對於網絡存在的普通使用和濫用的情況非常清楚,但我方沒有看到原告采取任何的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沒有向網絡提供者包括搜索引擎提出聲明,原告屬於釣魚或者惡意維權”。

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是視覺中國全資子公司。

而在中山市藍晨公司與華蓋公司的訴訟中,藍晨公司稱自己使用的侵權圖片是從“昵圖網站”下載的。判決書中寫道:藍晨公司主張,華蓋公司不起訴“昵圖網站”,卻有意放任“昵圖網站”侵權,再起訴藍晨公司等,是對華蓋公司“釣魚維權”的縱容。

二是圖片庫本身提供免費、無水印的圖片下載和分享。在2015年12月宣判的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環視傳媒公司案中,廣州環視公司就指出,原告全景網設置了無需登陸“會員”即可任意分享、下載、列印的功能,沒有彈出任何“著作權保護”提示字樣,“讓廣大網民(包括年齡較大、視力不好、或初懂電腦操作的網民)掉進被上訴人故意設置的誘導裡”,存在釣魚式維權嫌疑。

然而,在未獲授權使用圖片的事實面前,這些“釣魚維權”的抗辯無一成功。

比如上面這起案件的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即便廣州環視公司該項抗辯屬實,也不足以否定環視公司存在侵權的客觀事實,以及其由此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視覺中國的維權故事

視覺中國為什麽有那麽多訴訟?這可能與它的維權意識較強有關。

21世紀經濟報導2017年8月參加的一場網絡圖片版權研討會上,視覺中國董事長柴繼軍介紹,2005年視覺中國在行業第一個成立版權保護部門,並在當年第一個推動圖片版權侵權的訴訟。2010年,視覺中國在中國版權協會的支持下,舉行了全國第一次圖片版權司法保護研討會。

“當時得到了中國版權協會的支持,包括一些法官跟我們一起進行了探討。”柴繼軍說。

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視覺中國的維權訴訟是從2010年以後大量出現。在國內不同區域,視覺中國都有固定的合作律所。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所孫芸2013年1月在《中國版權》雜誌撰文稱,“致幫團隊負責的是江蘇、浙江、上海、山東、安徽等省市,2010年我們接到華蓋維權部轉來的約1500件案件,2011年接到1100件,2012年前三季度,我們接案1100件。”

孫芸介紹,2005年律師團隊接辦華蓋案件,在最初將近三年的時間裡,都未進行訴訟,結案案件全部以談判解決,100%的非訴調解率,調解數額還遠高於現在(2012、2013年左右)。

“2008年下半年啟動少量訴訟,2009年之後,訴訟量逐步上升,非訴和解比例越來越低,延至目前(2012、2013年左右),幾乎唯有訴訟一途。”孫芸寫道。

但訴訟維權存在一個問題,即成本收益比太低。比如,除了公證、律師、差旅等費用,由於視覺中國主要是針對其收購的美國GETTY公司的作品訴訟,法院要求其出示經過公證的海外授權。由此單個案件增加的舉證費用僅一份美國攝影師聲明即200美元,一張美國光碟版權登記即600美元。

更“要命”的是,法院的判賠額卻出現下降趨勢。孫芸的文章中介紹,2010年時,法院單張照片判賠金額可達6000-10000元,2011年降到了2000-4000元,2012年進一步降到了1000-4000元。

近兩年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大,判賠額大大提高,但21世紀經濟報導梳理發現,視覺中國多起維權訴訟的判賠額都只有1、2千元。

但網絡圖片庫的維權仍被認為是一種“商業模式”,是因為他們改變了維權策略。

維權還是碰瓷

2018年7月一審宣判的福建中金在線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與視覺中國的訴訟是這種新策略的典型體現。

案件的起因是中金在線公司運營的“財視”APP中涉嫌未授權使用了4張視覺中國的圖片,但這起案件並非視覺中國起訴中金在線公司侵害其著作權,而是中金在線公司起訴視覺中國確認不侵害著作權。

判決書中,中金在線公司訴稱,2015年,視覺中國等公司向中金在線公司發函,聲稱該公司運營的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侵害著作權,要求中金在線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及商談商業合作。

中金在線公司收到函件後,及時刪除了該二公司主張侵權的圖片,但在之後的協商中,視覺中國卻向中金在線公司索取高額的賠償金額和圖片使用費,致使賠償協商僵持不下。

在此過程中,視覺中國不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是向蘋果公司投訴,聲稱中金在線公司開發運營的“財視”及“中金財經”手機應用軟體侵害了其著作權,要求蘋果公司將該二款手機應用軟體進行下架處理。

2017年7月11日上午,蘋果公司根據視覺中國公司等的投訴,將中金公司的“財視”及“中金財經”手機應用軟體作了移除下架處理。

按照蘋果手機APP STORE的規則,應用商店中的應用受到知識產權投訴後,被投訴方需提交與權利人的解決辦法,或相關行政處理結果,否則將予以下架,等糾紛解除後再上架。

判決書並未披露雙方最終如何協商解決了糾紛,但視覺中國提交的給蘋果公司的郵件稱:“我們將於下周簽署版權合作協議。請盡快恢復下列APP……”。

業內人士指出,這種版權合作協議應是購買了視覺中國會員,也就是獲得了視覺中國的一攬子許可。

2018年7月,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張穎在微博上怒懟視覺中國,稱視覺中國漫天開價索要幾十萬人民幣巨額賠償,以此要挾企業簽年度合約。

此後視覺中國董事長柴繼軍接受採訪時稱,視覺中國提出14萬元的一攬子建議年度合作方案,與張穎微博中提及的“直接索取幾十萬元人民幣的天價賠償”嚴重不符。

這種新型維權模式不只視覺中國一家使用。一位曾參與處理過類似糾紛的法律界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2018年春節時一家零售企業的APP突然被蘋果公司下架,原因是其被一家網絡圖片庫投訴有4張圖片侵權,“這4張圖片不足APP上圖片總數的萬分之一,而對方提出的版權合作費是800萬”。

“本來是為了鼓勵創新的制度,卻被用作碰瓷。他說。

搜狐法律中心政策研究部高級研究員崔麗莎2018年撰文稱,近幾年,網絡圖片庫為尋求利益最大化,在“許可”模式上逐漸由原來的“具體許可”轉向“一攬子許可”。

崔麗莎指出:誠然,“一攬子許可”有利於圖片許可效率,但從圖片使用者角度來講,這種不區分圖片質量、實際圖片使用數量等的一攬子許可構成了“變相搭售”。囿於“侵權成本”、“快速傳播”的正反限制,圖片使用者的協商余地被限制。

我在看,你呢?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