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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多項違規行為 ST天潤及相關當事人受深交所紀律處分

每經記者:王琳 每經編輯:陳俊傑

8月27日晚間,ST天潤(002113,SZ)發布公告稱,由於2016年至2018年發生的違規擔保,以及由此引發的後續系列違規情況,公司以及相關高管受到深交所紀律處分。

按照公告披露,2016年至2018年期間,ST天潤為其控股股東廣東恆潤互興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潤互興)、控股股東的關聯人廣東恆潤華創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潤華創)、實控人賴淦鋒及其關聯人違規提供擔保,涉及金額22.98億元,佔ST天潤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0.13%。

值得一提的是,ST天潤5名非獨立董事集體為其中5.36億元的擔保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ST天潤董事長麥少軍還假以ST天潤名義為剩餘17.62億元債務提供擔保。而ST天潤也未就上述擔保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披義務。

上述違規擔保隨後引發諸多後患,ST天潤因此自2017年8月起涉及多起訴訟,訴訟金額合計達20.85億元,而ST天潤卻直到2019年2月27日才陸續進行披露。上述訴訟又導致ST天潤的1.12億元銀行資金被法院劃轉用來償還其控股股東的債務,ST天潤還在2018年將其購買的3000萬元私募基金份額轉給恆潤華創,這些行為均構成控股股東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此外,ST天潤自2018年7月起發生銀行資金被凍結的情況,截至2019年4月總共被凍結銀行账戶5個,涉及資金9.43億元;2018年7月,恆潤互興和恆潤華創所持有的ST天潤股份也已全部被凍結;而ST天潤均未對這些事項進行及時的信息披露。

深交所對ST天潤、恆潤互興、恆潤華創、賴淦鋒,以及ST天潤的5名非獨立董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ST天潤的時任獨立董事和監事則被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違規事項的整改,ST天潤表示,將督促相關人員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風險責任意識等。不過,且不管這整改措施,上述違規擔保問題的解決並不容易。

早在今年3月,恆潤互興和賴淦鋒就曾承諾,將在一個月內盡快償還借款或采取其他措施,協助解除公司的相關擔保責任,解除公司的銀行账戶被凍結和存在的違規擔保問題。

不過,根據7月19日的最新公告,ST天潤及其子公司僅有一個40.69萬元的銀行账戶被解凍,其余4個銀行账戶仍為被凍結狀態。

而反觀恆潤互興和恆潤華創,截至今年6月30日,其所持ST天潤的股份仍全部被凍結。與此同時,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自去年以來,恆潤互興和恆潤華創已多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同時,恆潤互興有一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恆潤華創有兩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從ST天潤的違規案例,以及其整改措施來看,A股有些上市公司還是對中小股東的權益太過淡漠,個人覺得,還是應該健全中小投資者的公益訴訟等相關制度。”某證券公司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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