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超級丹不解粵羽欠薪做法 律師:林丹成被告只是法律程式

騰訊體育3月28日訊 從去年5月公開討薪,到今年2月得到廣州市越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討薪主張的仲裁裁決書,再到因討薪反被廣州粵羽起訴,林丹成為了中國體壇又一位討薪的重量級人物。27日晚上,在央視《體育新聞》中林丹接受採訪表示,粵羽欠薪理由荒唐,自己簽約6場打了8場至今一分錢沒拿到。對於成為被告的身份,專業律師的解讀是這只是法律程式性所致。

林丹:簽6場打了8場一分錢都沒給

今年3月22日,國羽名將林丹發出一條微博,針對他和廣州粵羽俱樂部之間的薪資糾紛表示,“第一次當被告居然是因為討薪。比賽打了,薪水不付,還要浪費訴訟資源。粵羽請尊重事實,不要給羽毛球運動抹黑了。”

在接受央視採訪時,林丹至今對於自己的遭遇表示憤懣,“我還是挺驚訝,這個確實對於他們來講沒有一點點有理的成分在那邊,但他們能夠做到這樣一個事情,我覺得這事情挺可怕的。明明是沒有任何有理的一方居然還能理直氣壯地做這樣的事情。我們的合約是和廣州粵羽簽的,而且法人代表是高軍。當時大家談得還不錯,包括價錢。當時我們談到價錢的時候,我相信高軍肯定是知道的,他不可能說到後面來說林丹的價錢這麽高。我覺得是件很荒唐的事情。你當時覺得高就不要把我引進過去。”

據林丹透露,雖然雙方隻簽約6場比賽,但自己卻打了8場,但並未要求多支付工資,“首先比賽,作為我和其他廣州粵羽的簽約運動員,都如實地履行了合約範疇,我們都打了比賽。包括我簽了合約是6場比賽,但我堅持打了8場比賽,沒有多要一分錢。至始至終,這個合約擺在這裡。他們沒有按時把錢交回來,我是一分錢都沒給,一分都沒給。作為一個成年人來講的話,你做這個事情有沒有能力是一回事,至少要有一種態度,這個事情經我手的,我要想辦法處理好。而不是說現在跟我無關,別人答應我的,他現在沒答應我,我就不管這個事情。反過來再做這個事情,我覺得確實讓人很難理解。如果中國多點這樣的人話,我覺得那遍地都是無賴。”

不過,相比自己討薪的艱難,林丹看到未來更有益的一面,“我覺得可能因為這個事情到後面會有一種推進,可能會讓更多一些乒羽中心或者將來的羽協對所謂的職業化可能會重視一些,規範一些。不是所有人想來做兩下就做,做不了了就拍拍屁股走了,就不幹了。這樣真的會影響到為這項運動付出了很多的運動員和教練員的心血。因為我們都是在認真地比賽,認真地訓練,你這樣一種方式會傷害很多人的一些努力,傷害很多人的心。現在把一些維權交給了中國的法律,也希望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

律師:林丹成被告只是法律程式

對於林丹的維權,央視聯繫到了廣州粵羽俱樂部法人代表高軍。高軍表示,所有相關事宜已經交予律師處理,俱樂部不會就這一事件公開發表任何評價。

為此,央視採訪到法律界專業人士,解讀為什麽林丹討薪卻成了被告。

“林丹的這個被告身份,其實是一種程式性的被告,因為林丹目前所涉及的案子是一個勞動合約糾紛,一般都要通過勞動仲裁以後才能進入訴訟程式。”律師稱。

“林丹之所以成為訴訟被告,因為他在勞動仲裁的階段是贏了這個案子,勝訴了的。那麽因為他贏了這個案子,對方就會對這個勞動仲裁不服,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誰提起訴訟誰是原告;誰被要求承擔訴訟請求裡面的責任的話,誰就是被告。勞動仲裁不服的話,15天內任何一方不服可以提示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話要經過一審、二審這兩個階段。一審的話我們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整個事件大概會在9個月、一年左右。終審判決以後就會涉及生效判決執行的問題,執行的時間就要看法院是否能夠執行到相關的款項,把現金支付給林丹。”從律師的原話看,林丹的被告身份已經注定。

對於林丹的糾紛,該律師認為球員拿起法律武器是必須要走的路:“今天我了解了林丹欠薪事件整個過程,簽訂的相應勞動合約約定雙方之間工資和勞動的內容,還有一些包括職業聯賽中會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傷病、商業保險這些東西。我們認為,球員應該牢牢地使用法律武器,在參加職業聯賽或者一系列的商業活動,都應該以書面合約為準,做到權益充分的約定。”

附:林丹討薪事件的來龍去脈

2015年,惠州起跑線文體發展有限公司與廣州粵羽俱樂部簽署了長達4年的合作。廣州粵羽俱樂部把運營權交予起跑線公司負責。

2016年11月,廣州粵羽俱樂部在起跑線公司的運營下與林丹簽約,後者將代表粵羽俱樂部參加2016-2017賽季羽超聯賽。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林丹按照合約要求代表廣州粵羽征戰了該賽季的羽超聯賽。

2017年5月16日,林丹在微博上曝光了廣州粵羽俱樂部拖欠他和其他運動員薪水一事。當時,廣州粵羽俱樂部回應稱“將盡快妥善解決此事”。與此同時,羽超聯賽組委會責成廣州粵羽俱樂部在2017年11月15日之前解決林丹等運動員的欠薪問題,否則將根據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的相關條款,給予廣州粵羽俱樂部取消羽超參賽資格的處罰。不過,廣州粵羽俱樂部在2017年11月15日前沒能解決欠薪問題,羽超聯賽組委會隨後取消了他們參加2017-2018賽季羽超聯賽的資格。這也是羽超聯賽開始以來組委會給俱樂部做出的最終的處罰。

2017年11月,廣州越秀區仲裁委員會接受了林丹等六名運動員的仲裁申請。

2018年2月13日,廣州越秀區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支持林丹等六名運動員的討薪行為。

2018年3月,林丹帶領律師將廣州粵羽俱樂部和起跑線公司遞交了仲裁生效證明,隨後廣州粵羽俱樂部不服仲裁,向林丹等運動員提起訴訟。

(冬小麥)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