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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乾貨,雷射祛斑5宗罪

一宗罪:雷射祛斑只需1次治療

雷射祛斑不能一蹴而就,一般臨床上雷射祛斑需要進行1到5次左右的治療,每兩次治療間隔約1-2個月。雷射祛斑的次數主要與這兩個因素有關:

1.患者的自身情況,膚質不同、色斑類型不同,雷射的治療次數也不同,色斑面積大、顏色深者治療次數更多。

2.雷射儀器的選擇,目前用於祛斑的雷射設備有很多,例如二氧化碳雷射、彩光等,不同的雷射設備治療次數也會不同。

二宗罪:雷射祛斑會留下疤痕

由於特定波長的雷射能通過表皮及真皮層到達病變的色素組織,隻對色素顆粒發揮作用,皮膚的表皮基本沒有損傷,因此不會在皮膚上留下疤痕,等於說,雷射祛斑是在皮膚內部做的治療。再者,雷射束面積小,並以毫秒、微秒的極短時間通過皮膚,雷射對錶皮的熱損極小,這也是表皮不留疤痕的原因。

三宗罪:雷射祛斑不安全

由於現下醫療美容行業管理的疏漏,導致經常有美容不成反遭毀容的案列出現,讓不少愛美女士對雷射祛斑抱有畏懼心理。其實不然,用合格經有認證的祛斑儀器、治療時做好各項衛生工作、醫生操作手法成熟,雷射祛斑是不用擔心安全問題的。

四宗罪:出現色素沉著說明治療失敗

色素沉著是雷射治療後的常見不良反應,發生機制目前並沒有明確,多數專家都認為這個現象屬於炎症後繼發性色素沉著,可能和治療後日曬過多、膚色過深等個體因素有關。雷射祛斑後出現色素沉著屬於正常現象,治療後盡量避免日曬,口服維C等,都能緩解色素沉著,一般半年後會自行消退。

五宗罪:雷射祛斑治好以後還會反彈

光祛斑是無依賴性的,並不是說以後就不可能再出現色斑,如果機體長期在一種「失衡」的狀態下,不注意防曬與皮膚護理,內分泌因素形成的斑不注意內調,也有再長出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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