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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追問滴滴順風車案:平台設定的安全關為何都失守

  鄭州滴滴順風車案,平台設定的安全“關”為何統統失守?

  最近,鄭州滴滴順風車案,引起了公眾對於出行安全的擔心。(詳情點擊:空姐遇害案嫌犯曾被投訴性騷擾  滴滴順風車平台停業一周)那麽,滴滴平台的順風車以及網約車的安全保障狀況,實際情形是什麽樣的?公眾對網約車的安全有什麽擔心?

  嫌犯是如何成功注冊滴滴順風車?

  5月11日,針對鄭州滴滴順風車案,滴滴出行的自查回應中有這樣的描述:該接單账號歸屬於犯罪嫌疑人劉某的父親,劉某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账號接單。

  滴滴出行說,為了保障安全,以此次出事的順風車為例設定了五道關,包括實名驗證注冊、虛擬中間聯絡電話號碼、首次訂單時人臉識別、行程分享、一鍵報警。

  其中,實名驗證注冊,也就是司機和車輛的身份確認是第一關,也是保障安全最重要的一關。滴滴要求順風車駕駛員駕齡必須滿一年,在注冊時司機要向平台上傳身份證、行車執照、行駛證,進行三證驗證。

  但是此次犯罪嫌疑人——順風車司機劉某,去年12月底才拿到駕照。滴滴公司說,根據犯罪嫌疑人劉某的情況,一定無法通過滴滴司機資格的審核,之所以通過審核,是因為账號注冊時上傳的是他父親的三證。而用這個資料不僅僅注冊了順風車,還注冊了對司機和車輛要求更嚴格的快車。

  注冊完了,下一關就是接首單前,必須要進行人臉識別,也就是司機把人臉資料上傳平台,平台與注冊資料比對。前幾日,犯罪嫌疑人劉某的父親在接受採訪時說,對兒子用自己的資料注冊並不知情,那通過這首單人臉識別的,是父親還是兒子?

  滴滴公司說,通過首單人臉識別比對的是注冊車主,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劉某的父親,相應資料警方已經調取。

  滴滴公司說,注冊、首單人臉識別都沒有問題,但是走完前面保障安全審查的是劉某的父親,但實際接單開車的人卻變成了兒子——犯罪嫌疑人劉某。

  滴滴出行首席發展官李建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問題在於他們沒有發現接單的司機不是注冊人劉某的父親,他接了很多單,但每一單到底是誰接的,這個平台並不是特別清楚。

  “人車不符”平台是否需要擔責? 

  5月11日,滴滴發出聲明的當天,記者在北京通過滴滴平台,約了一輛快車,訂單顯示車牌號,但是開來的卻是另外一輛車,司機說他換車了。

  據了解,通過滴滴平台叫車時遭遇人車不一並不少見,有的是車不是注冊的車,有的人不是注冊的人。

  根據司機們的說法,不管是哪輛車、不管是哪個人,只要用注冊的账戶登錄,平台系統就會自動認為是注冊的人和車,進行派單和結账。

  李建華表示這起案件說明平台還是有漏洞,可能開車的這個人,不是車主本身。

  那麽,在保證實際運營的車、人與注冊一致方面,平台是否需要擔責?

 2016年11月交通運輸部等部門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此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所實際運營的車輛,在滴滴平台既注冊了快車,又注冊了順風車。按照這個《暫行辦法》,快車屬於網約車中的一種,順風車雖然不屬於網約車,但平台也同樣要保證車人與注冊相符。

  很多人在搭乘計程車的時候都會發現,車上要求在副駕駛座位前放置包括司機的照片、名字等資訊的服務監督卡,以供乘客進行司機與注冊是否一致的比對。於是有人提出能不能借鑒這個做法,來幫助乘客進行網絡約車司機的識別?

  對此,滴滴公司說,按照他們的規定,平台上的快車、專車與計程車一樣,屬於運營車輛,平台要求訂單應該顯示司機真人照片、車號、車型等資訊,乘客被接單的同時,這些資訊已經被推送到了乘客預約車輛使用的手機上,上車前和上車後,隨時可以和訂單比對資訊是否一致。

  如何更好幫助乘客識別“人車身份”?

  記者隨後通過滴滴平台分別預約了快車、專車和計程車,發現訂單中車型、車號都有顯示,但司機真人照片卻有的有顯示,有的沒顯示。而實際的計程車過程中,也有不少乘客,有的是沒有注意這些資訊,有的對資訊不一致,並不是非常在意。

  而對於順風車來說,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並不屬於運營性車輛,滴滴平台采取了後台實名,前台匿名的方式,在訂單資訊中並未要求顯示司機照片資訊。那麽無論是快車、專車還是順風車,在車中放置帶有司機照片的監督卡,是否能成為一種更為直觀簡便的方式,幫助乘客識別司機和車輛的身份是否與訂單相符?

  專家指出,私家車一旦進入運營狀態,在拉客這段時間是處於運營狀態,司機從裡面獲得了經濟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接受最起碼的、最基本的監督,車上設定標識牌可以對司機進行有效約束。

  為何保障安全的安全“關”統統失守?

  除了注冊資訊,接首單前必須進行人臉識別,也是滴滴設定的注冊後開始實際運營的一道安全關。但是此前滴滴關於順風車和快車,只是要求司機在接第一單前進行人臉識別,隨後就人臉識別並沒有硬性的規定,此次出事車輛就是這種情況。而滴滴在專車業務,以及其他網約車平台在專車業務也都是用了多次人臉識別。順風車和快車只有首單必須進行人臉識別,這種制度設計在專家看來也需要進一步完善。

  5月11日滴滴的聲明中,關於鄭州滴滴順風車案為什麽發生,平台自查後還發現: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沒有起作用。

  根據警方調查,5月5日,晚上23點52分,受害人坐上了犯罪嫌疑人的車,目的地是鄭州火車站。十分鐘後,5月6日凌晨零點02分左右,受害人曾經告訴同伴自己遇到了一個言語不軌的司機,為了震懾對方,同伴給受害人還打了一個電話,就在二人通話的同時,司機劉某注銷了滴滴軟體。

  沒有完成訂單就注銷滴滴軟體,這個異常當時並沒有被滴滴平台發現,夜間保障機制也就失了靈。

  那麽,為什麽這些為了保障安全的安全“關”,在這個案件中統統失守了?滴滴公司說,公司現在發展很快,規模太大,2017年,就有大概兩千一百多萬車主在滴滴平台上。

  專家指出,不管企業發展規模有多大、有多快,時刻都應該把企業的主體責任放在首位。如果企業超出自己的能力了,或者說規模過快擴充,影響到自己履行主體責任了,那就需要把速度放一放,而不是說可以容忍規模的無限擴大,而弱化自己的主體責任。

  社交功能增加女乘客安全風險

  據了解,順風車業務中滴滴加入了社交功能,同時為此而設定司機與乘客可以發表個性化評論及標簽,也被認為是增加了女乘客的安全風險。

  案件發生後,網友上傳司機給女乘客做的個性化評論截屏。其中不乏一些露骨的詞語。

  滴滴順風車上線時間是2015年6月,這是當時的一些宣傳海報,可以看到,“約會”、“標簽”,這些都是順風車業務當時宣傳的主打詞。

  5月16日,滴滴出行宣布整改措施,其中包括:下線順風車業務中所有個性化標簽和評論功能,司機每次接單前都必須進行人臉識別,同時在全平台推出有獎舉報人車不符。除了滴滴自我整改,下一步針對網約車平台出現的人車不一等問題進一步加強監管,也是主管部門的工作重點。

  網約車由“亂”走向“治”,不僅需要責任心,更需要好辦法,並且真落實。比如像節目中提到的,包括順風車以及網約車是不是可以像計程車一樣,在副駕駛位置前放一張服務卡,上面貼上注冊司機的照片、車牌號等資訊,便於公眾監督?在人臉識別等方面,如何既有效又高效?共享經濟需要開放心態,更需要共享經驗教訓,尤其是關係到公共安全,更要共同努力。怎麽樣進一步完善監管,怎麽樣把風險降到最低,守住安全底線,有關部門以及網約車平台應該從這起案件中思考更多,做得更多。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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