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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底巧達科技王成予:疑是轟動一時“華碩勒索案”主角

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謝雨霖

三言財經3月27日消息,前不久,網傳簡歷大數據公司北京巧達科技全員被警察帶走,原因可能涉及違規收集、分享未經用戶授權的簡歷信息。據網友稱,只有部分員工陸續被放走,其余的人還在接受調查。

三言財經實地探訪北京巧達科技辦公室發現,該公司現已空無一人,辦公室大門也被物業保安部貼了封條。

據天眼查顯示,該公司還曾獲得創新工場以及中信產業基金投資,創新工場目前持有巧達科技約2.5%股票。

巧達科技被封事件,使得其董事長王成予身份成為了熱點。多家媒體報導稱王成予和一位有著多起犯罪前科名為“周成宇”的人有著諸多相似點,甚至可能就是同一人。從90年代末起,周成宇因盜竊、詐騙罪等多次入獄,而且還被譽為“中國互聯網卷包第一人”。而有著周成宇身影最知名的事件,則是2006年的“華碩勒索案”。那麽,王成予和周成宇是否是同一個人?創新工場在投資前是否了解巧達科技運營業務以及王成予的身份?這一切使得巧達科技事件撲朔迷離。

疑似王成予判決書透露其身份謎團

王成予此人經歷“豐富”,就連姓名都改過多次。2016年,王成予曾因勞動爭議起訴中護聯和投資(北京)有限公司。一審敗訴後,王成予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該法院發出的民事裁判文書中顯示王成予曾用名周宇傑、周成宇、周成予,在證詞中王成予稱自己於2011年改名,原計劃想改成“成予”,後因故改成“王成予”,此外,判決書中提供的證詞也表示王成予承認自己有前科。

轟動一時的“華碩勒索案”主角

此前,據互金商業評論報導,當年“華碩勒索案”中,和華碩公司以及英特爾公司反覆談判,索賠500萬美元的“周成宇”則是如今的王成予。

上圖是當年周成宇就“華碩勒索案”向媒體陳述時的照片。

上圖系燃財經報導巧達科技涉嫌泄密中挖到的“王成予”使用“成予”一名的圖片。

上圖為脈脈中一位名叫“成予”,職位為妙招網CEO的人,而妙招網是人力資源科技大數據產品,其官網簡介成妙招網旗下“Galaxy星雲”產品已收錄超過8700萬份活躍求職者簡歷。

但是,讓“成予”一名和“王成予”關聯起來的除了法院判決書中提及以外,天眼查提供的數據也側面證明了“成予”就是“王成予”。

在“成予”的脈脈個人資料中,提及其自2008年起至今擔任北京明易互通產品經理。但是,根據天眼查顯示,王成予曾擔任明易互通的股東。

而除此之外,天眼查並未提供任何名為“成予”的人在明易互通公司工作經歷,因此,“王成予”和“成予”則極大可能是同一個人。

雖然幾張照片拍照時間跨度較長,以及近些年來普遍的照片PS美化技術,但仍能看出所謂周成宇、王成予和成予三張照片十分相像。因此,當年“華碩勒索案”中的主角周成宇,和巧達科技的王成予以及判決書中提到的“成予”等姓名是同一個人的可能性也較大。

時間回到十二年前,2006年2月9日,首都經貿大學(另有報導稱是首都師范大學)女學生黃靜在華碩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一台華碩V6800V型筆電電腦。而購買當日下午即出現故障,黃靜將電腦交由新人公司銷售代表高鴻燕送往華碩北京服務中心檢測。

次日上午,華碩公司電話通知黃靜前往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取機,華碩工程師稱電腦無硬體問題,只是重裝軟體就解決了問題。

但是,此後黃靜發現該電腦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便將電腦交由朋友周成予幫助查看。周成予通過軟體檢測發現該電腦的CPU為英特爾公司明確規定不能用於最終用戶產品的工程樣品處理器。

2006年2月13日,黃靜正式委託北京市長濟律師事務所舒梅律師和周成予作為代理人處理華碩公司售後服務中的違規行為。

至此,周成予開始協助黃靜針對華碩的“維權行為”。二人在隨後的近一個月,連續於華碩公司和英特爾公司談判。黃靜代理人周成宇在談判過程中提出要求華碩方面賠償500萬美元的懲罰性罰款賠償方案。並且,周成宇稱,如果華碩拒絕,他們將分多個步驟向媒體公布此事。隨後華碩方面報警。

2006年3月8日,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海澱警察分局刑拘。

2006年4月7日,華碩公司發布聲明稱:“近日,周成宇、“龍思思”(三言財經注:龍思思是黃靜化名)兩人借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測試版CPU 為由,向華碩電腦敲詐勒索500 萬美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第二天華碩公司再次發布第二次聲明稱:“本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萬美金一事,鑒於此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員未接受過任何媒體的採訪。對於任何媒體的不實報導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的權益。請各媒體不要引用不實報導。”署名皆為華碩中國業務群。

2006年12月,黃靜被批準取保候審。

2007年11月9日,海澱檢察院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6月16日,海澱檢察院發給黃靜《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通知書中寫道:黃靜採用向媒體曝光的方法,將華碩公司使用測試版CPU的事件公之於眾,並與華碩公司談判索取賠償。該方式雖然帶有要挾意味,但與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有質的區別。黃靜在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後以曝光的方式索賠,並不是一種侵佔行為,而是維權行為,索要500萬美元屬於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犯罪。檢察院正在核定具體的國家賠償金額。

2008年11月,黃靜獲得國家賠償2.9萬元。

黃靜及其母親表示,將繼續起訴華碩公司,但索賠金額從500萬美元降至500萬人民幣。

2008年10月29日,時任英特爾總裁兼CEO歐德寧前往北京大學演講。在演講過程中,周成宇登台抗議,指責英特爾包庇華碩,陷害黃靜入獄。隨後被安保人員帶離現場,英特爾方面回應此事稱公司並非直接相關方,不適合評論。

2008年12月25日,據北京晨報報導,周成宇前往北京市朝陽法院遞交狀告華碩索賠100萬的訴訟申請。周成宇對媒體稱,自己並未策劃整個案件,自己為連累黃靜而內疚,但會堅持到底。

誰調包了CPU?

2008年12月,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節目邀請了周成宇、黃靜律師團成員張斕和華碩代理人苗運平。

節目中周成宇提供了涉案筆電電腦華碩方面出具的維修單,據該維修單顯示,華碩升級更換了黃靜電腦CPU,且工程師承諾將繼續保修。

華碩代理人苗運平則否認該CPU出自華碩。華碩表示該CPU是由送修電腦的經銷商新人偉業提供,華碩僅進行了更換,主要目的是解決客戶問題。

據維修單顯示,送修電腦的是新人偉業客戶部員工高鴻雁。但有媒體隨後向高鴻雁核實CPU來源時,她否認其由新人偉業提供。

相關媒體聯繫新人偉業方面,對方回應稱公司從未給華碩做配件供應商。

不過,華碩代理人苗運平還表示,黃靜電腦在維修前CPU已遭調包。華碩未在第一時間內發現該情況,事後經由英特爾查出涉事CPU並非原廠生產。

該節目錄製尾聲,一名叫張燦的觀眾起身質疑周成宇,他自稱曾供職於周成宇專營二手筆電電腦的“頂尖移動”公司。

張燦稱,周成宇擅於改裝筆電電腦,能僅借助於吹風機就將完好的CPU上條碼取下,再貼到問題CPU上,之後要求筆電廠商保修換新。

周成宇隨後對媒體確認了張燦身份,但否認其曝光內容。

黃靜筆錄稱自己被周成宇欺騙

據燕趙都市報報導,2008年12月23日該報獲得一份黃靜在看守所中同律師會面時的筆錄原件。該筆錄同“華碩勒索案”周成宇對外發布信息由多處矛盾。

黃靜在筆錄中稱,其與周成宇系2005年9月通過網絡聊天認識,認識後不久便成為好朋友。周成宇曾對黃靜稱其是清華大學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以及百度創始人之一。

但2006年3月,北京警方審訊周成宇時,其自稱200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也有媒體表示周成宇曾說他畢業於中國科大。

而對於和黃靜的關係,周成宇後改口稱2000年因生意關係與黃靜母親相識。但據燕趙都市報援引的知情人士稱,周成宇曾因詐騙罪被關押在重慶,2000年4月出獄。而黃靜母親生意主要範圍系蔬菜、水果和建材,與電腦並無聯繫。

筆錄中還透露出當黃靜發現電腦問題仍然存在並交由周成宇查看後,該電腦便一直在周成宇手中。並且周成宇在“維權”過程中,還要求一切溝通由他進行,要求黃靜不要多說話。

燕趙都市報曾聯繫周成宇就該筆錄的看法,周成宇表示該筆錄系律師提前寫好,黃靜出於信任才簽字。

不過黃靜原代理律師崔電博表示,案件在偵查期間不可能安排單獨會面,筆錄記錄過程由其同事和兩名在場的警察人員見證,且看守所由全程視頻監控,因此周成宇所言不實。

筆錄中還記錄了黃靜這樣一段話:“其實現在想想我是被他騙了,我是最笨的。”

傳傳身背眾多前科 互聯網卷包案第一人

針對“華碩勒索案”事件,有網友因周成宇曾存在犯罪前科,指責其有惡意勒索之嫌。對此,周成宇曾對媒體表示對於自己的過去早已改過,自己所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

不過,網友並不認可周成宇已“改過”的說法。因為在“華碩勒索案”事件10個月前,周成宇就被曝“卷款跑路”。

2005年5月,網傳原中華網筆電頻道運營總監周成宇失蹤,30多名員工2個月工資未發。而在兩個月前,中華網筆電頻道才剛正式建立。

由於創下“兩個月就卷款走人”記錄,周成宇被譽為“中國互聯網卷包第一人”。

周成宇隨後因“中華網筆電頻道”這起案件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05年7月15日被羈押,同年8月22日被取保候審。

而根據200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中華網筆電頻道”案件發布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周成宇自90年代末起便多次因盜竊詐騙犯罪被羈押。

周成宇(曾用名:周宇傑)

1998年8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於2000年4月14日刑滿釋放;

2005年7月15日周成宇因涉嫌合約詐騙罪被羈押,同年8月22日被取保候審。

2006年3月7日,周成宇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羈押,同年4月14日被逮捕。

兩年就成巧達科技董事長 投資方投資時應有知情權

據天眼查顯示,北京巧達科技成立於2014年7月,王成予顯示為經理。而在隨後的兩年中,王成予逐漸成為巧達科技自然人股東、執行董事以及董事長。

直至巧達科技被曝出全員被警方調查帶走,巧達科技已發展成為國內較大的簡歷大數據公司,收集客戶簡歷信息,建立數據庫為企業客戶提供簡歷查看、員工離職預測等功能。

但巧達科技涉嫌竊取個人隱私,卻仍然能獲得創新工場和中信產業基金青睞,通常情況下投資前的“背景調查”似乎形同虛設,這令人深思。

三言財經此前發表的“該不該投資福建人”一文中,有多名投資人分享了投資項目時需要考量的標準。首先,一定要考察被投資項目的具體業務是否優質。這就涉及到項目是否有好的商業模式、盈利模式以及合規性。因此,投資人有必要審核被投資項目的方方面面,有知情、勸阻責任。

以巧達科技為例,投資人決定投資前應詳細了解巧達科技公司經營業務,其大數據簡歷業務是否涉及竊取用戶隱私。這涉及到公司運營的合法合規性,投資人理應調查清楚。

另一方面,投資人告訴三言財經,項目的運作團隊背景也是比較重要的一環。雖然王成予是否和此前有眾多前科的“周成宇”完全是同一個人,且有無前科不能作為投資與否的決定性因素,但是投資人有義務調查清楚並且有知情權。

而在創新工場此前針對巧達科技全員恐涉竊取隱私被抓的回應中稱,創新工場僅為財務投資人,並未參與巧達科技運營,且巧達科技已獨立運作,公司並不了解此事。

據燃財經報導,創新工場投資巧達科技金額為數百萬美元、中信產業基金投資額為數千萬人民幣。如此高額的投資卻“並不知道”巧達科技公司運營業務,如今巧達科技命懸一線,創新工場這筆投資失敗或許也是注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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