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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訴我斷網的連續劇:冤冤相報何時休?

那天我外出計程車,招手攔了一輛空車,車開到半路我問司機司機可以手機付款吧,沒想到他斬釘截鐵地說:付不了,只能現金。

這在帝都計程車時並不鮮見,我什麽也沒說翻包找現金,但司機開始說話了,且句句驚人。

他一邊開著車一邊不回頭地說:

“不知道你們為什麽現在這麽依賴網絡,反正我和我家裡人是不上網的,而且你們這些成天要手機支付的人到底知道不知道,網絡帶來的輻射特別可惡,全世界不知道多少癌症是因為環境惡化、到處是網絡到處是手機而導致的!

“我和我認識的好些個司機都不用網絡!那天我路上遇到一個老教授,他上車後說等了好久打不到車,現在全是手機約車,那老年人怎麽辦?他對我特別感謝,下車時還多付我十元。”

人呐就是貪得無厭,越依賴網絡這個地球越惡化得快!

我忍不住問,那您也沒有手機麽,不跟別人聯繫?

他說:“我只打電話和用簡訊,那跟網絡沒關係!”

我說司機,你打電話發簡訊也得有網啊,沒網連信號都沒有。

“什麽信號不信號,反正現在到處都是什麽基地台什麽3G、4G的特別有危害的網絡,這就是全世界走向毀滅的元凶!”他越說越激動……

對網絡輻射的主觀排斥、無知,這不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去年,一微博網友發文痛斥運營商與鐵塔公司“草菅人命、無視法律”,稱未經業主同意私自偷建移動基地台信號塔,由於輻射比較大,其所在小區很多鄰居發生了不適症狀、孕婦都不敢在家裡居住。

網友忍不住跟評:

當然,每次有小區居民要求基地台撤離小區時,大部分居民要求重新建回來,因為連電話都完全打不了…

為此,報紙、電視、網絡新聞,已經屢次進行了採訪、分析、調查,並給出有理有據報導。

比如之前央視記者和環保局人員對該基地台進行了輻射測量實驗給出的結論:

在基地台所在樓頂測量發現,輻射值為0.2瓦每平方米,國家標準是0.4瓦每平方米;一層的樓房輻射值僅有0.002瓦每平方米……完全低於目前執行的國家標準《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而且稍稍查問一下即可知道:手機距離基地台越遠,收到的基地台信號越弱,因為距離越遠,手機就需要發射更強的電磁波與基地台保持連通,手機的輻射就越大。

那麽為什麽,近幾日,這種新聞又上熱搜?

到底,這樣的連續劇式事件,是誰的鍋?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究其錯誤處在何處,其實包含多方原因。

反對新增移動信號設備的業主找到物業,要求拆除。其原因無外乎有兩點:第一,認為新增基地台“輻射”會對身體帶來危害,而現在使用的手機信號是可以的,並不差;第二,物業讓通信商到小區新增信號設備,但物業並未對此事進行公示。

既然沒有安全問題的困擾,又將如何打破這一僵局,防止諸如此類事件的發生呢?

“政府部門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特別是通信管理部門,應該主動作為,健全管理制度全力支持運營商為改善用戶通信感知,安裝通信設施和設備的做法。政府管理部門對運營商的考核和支持應該並重,除了考核運營商的用戶投訴、要求運營商提速降費外,還應該積極主動支撐運營商的建設和發展。”

“郵電分營已經20周年,我國仍未頒布《電信法》。現行的《電信條例》還是2000年頒行的。20年來,社會發展變化非常快,通信行業滄海桑田變化非常大。實際上,華邑陽光小區信號事件雖是暴露出來的個案,但通信行業從業者都知道破壞通信設施的案例並不少見。因此,從某種程度講,法律規製和現實社會之間還需要更好地銜接起來,需要更好地調整好通信行業相關方的利益。”

業內專家杜建民稱

同時,杜建民認為運營商在解決此類問題時,可以做到以下四點:

第一,安裝信號設定前進行公示或者公告,做到告知義務;

第二,信號設定安裝完成後,公示電磁輻射環評結果,消除住戶疑慮;

第三,針對破壞通信設施的行為要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四,要加大宣傳力度,持續做好電信知識的科普工作,破除社會中部分人員不正確認識。

筆者也希望運營商、物業、住戶應合理的溝通,及時、有效解決這一問題。

這樣的連續劇,該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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