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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00元買報廢轎車 ,用三輪車“馱”著飛奔!

       原標題:嫌拖車費貴,湖州三輪車“扛”著報廢轎車路上飛奔被記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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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三輪摩托車“馱”著一輛轎車行駛,轎車橫放,車身佔據一個半車道……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6月1日從浙江湖州市吳興區交警部門獲悉,因載物過寬,載重超過核載品質50%以上,未隨車攜帶行車執照、行駛證,正三輪摩托車駕駛員沈某被記9分、罰款1300元。

  5月30日下午,有市民向吳興交警部門反映,一輛正三輪摩托車載著一輛黑色小轎車在路線中央行駛,轎車橫放,佔據一個半車道。

  “我調看監控,發現正三輪摩托車是在大港路由南往北行駛,後來在大港路中華路口附近的一個廢品回收站發現了這輛黑色轎車。經了解,該廢品收購站由正三輪摩托車駕駛員沈某經營。”織裡鎮交警中隊交警熊友富告訴澎湃新聞。

  據沈某後來交代,那輛黑色轎車已報廢,車主柯某作為廢鐵以800元賣給他。他本想在停放現場將轎車切割、搬運,考慮到如果車內有汽油、機油殘留,易引發事故,而用拖車拖費用又高,他就叫來叉車,將轎車搬到自己的正三輪摩托車上。從車輛停放處到他的廢品收購站約4公里,他用正三輪摩托車載著轎車行駛了10多分鐘。

  熊友富介紹,按規定,擁有報廢機動車的部門、個人應向警察機構辦理報廢手續,並向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交售,不得自行拆解,不得出售、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回收企業。對於柯某、沈某私下收售報廢汽車的行為,將由相關部門作處理。

     來自    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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