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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著賺錢的日子到頭了 監管要求下月14日前撤銷備付金账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部分支付機構在近日收到了央行特急檔案《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账戶有關工作的通知》(銀支付〔2018〕238號,以下簡稱“238號文”)。238號文要求,支付機構能夠依托銀聯和網聯清算平台實現收、付款等相關業務的,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账戶,規定可以保留的账戶除外。

備付金100%集中存管從無到即將實現,結束了支付機構吃備付金利息的日子。同時,還可以有效防範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等風險問題,用戶的資金將更加安全。有行業資深人士分析指出,在支付機構消除備付金账戶之後,沒有了備付金作為存款與銀行進行通道談判的價值,“斷直連”的進度也會大大提升。

2019年1月14日前注銷備付金账戶

事實上,這並不是央行第一次對支付機構提出注銷客戶備付金账戶的要求。今年6月,央行官網公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8〕114號,以下簡稱“114號文”)。114號文指出,除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账戶、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账戶、預付卡備付金账戶和外匯備付金账戶外,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注銷在商業銀行的其余備付金账戶。

相比之下,238號文對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账戶相關工作的部署更加細化。除明確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账戶的時間外,238號文還要求支付機構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銷戶計劃,與備付金銀行做好溝通,明確銷戶時間。同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監測。對未按計劃撤銷的账戶,要求支付機構逐個說明不能撤銷的具體原因和解決辦法。對於無故拖延銷戶時間的,應加大對相關支付機構以及相關備付金銀行的檢查、督導力度。

有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離央行要求的集中繳存最後期限只剩下一個多月時間了,但目前行業內的相關工作進展並不順利,甚至有人故意拖延,拖一天就有一天的利息可賺,因為全部繳存之備份付金的這部分利潤就全部掐斷了。離最後期限越來越近,工作量也不少,這可能也是央行再次發文督促備付金交存的原因之一。

114號文明確指出,“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同時,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開立‘備付金集中存管账戶’,並於開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原委託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的“備付金交存專戶”銷戶。”

某行業資深人士對比兩份檔案分析,114號文旨在確立支付機構備付金100%集中交存的目標、進度和時間節點,是政策的綱領性檔案;而238號文已經就備付金100%集中交存後各支付機構撤銷原有備付金账戶的環節提出了包括時間節點、安全監管、情況報送等具體要求,主旨是保障備付金100%集中交存和備付金账戶撤銷工作的安全平穩運行。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早在2017年1月就曾發布過《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支付機構應將部分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账戶,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將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歷時近兩年的時間,支付機構的備付金終於將要實現100%集中存管。

業內:吃備付金利息的日子徹底結束

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即消費者在進行交易消費時,資金會先存放在支付機構,等到交易行為結束後,再由支付機構轉給商戶,交由支付機構存放的這筆資金就是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的所有權屬於支付機構客戶,但不同於客戶本人的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也不以客戶本人名義存放在銀行,在實行集中存管客戶備付金之前,這部分資金是以支付機構的名義存放,由支付機構管理。

資深人士分析,在支付行業,客戶備付金不僅僅是直連模式的基礎,也是支付機構重要的收入來源,更是支付機構與銀行議價時手中最大的一張牌。作為支付過程中的沉澱資金或在途資金,從所有權上看,備付金屬於客戶;從控制權和利息受益權上看,備付金則歸屬於支付機構。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這種風險普遍表現為備付金的挪用(用於其他業務或購買理財產品),更有甚者卷款跑路。

根據央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10月非金融機構存款(支付機構交存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已達到9956.91億元人民幣,較9月末新增1200億元。“根據數據顯示,支付行業2017全年的備付金利息收入約為70億元左右,2018年只會更多。而在2019年1月14日實現備付金100%集中交存之後,這個收入缺口就迫使各支付公司轉變盈利模式,開拓新業務並進一步提高產品附加值,以拓展更多的營收範圍”,上述資深人士向記者如是表示。

融360分析師劉銀平認為,備付金集中交付之後,對支付寶、微信這樣的雙寡頭支付機構影響有限;但對於其它小型支付機構而言,主要依靠備付金收入存活,一旦全部交出去之後,將會對其盈利模式產生巨大衝擊。部分小型機構有可能被淘汰,支付牌照的價值也有可能因此縮水。不過,這一舉措可以有效防範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等風險問題,用戶的資金將更加安全。

“支付機構吃備付金利息的日子徹底結束”,在支付網創始人劉剛看來,很大一部分支付機構全靠這個生存,特別是預付卡公司,將會直接導致他們關門停業。另一方面,支付機構再也不能拿備付金作為條件去和銀行談判爭取費率上的優惠,讓支付公司和銀行之間的合作更為純粹,但可能會導致費率上漲,中小支付機構要麽向商戶或者消費者轉嫁這個費率上升的成本,不然只能導致利潤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央行要求從今年6月30日起,所有網絡支付機構都要“斷直連”,統一經過網聯結算。目前“斷直連”的工作在快捷端已經基本完成,但代扣等業務還沒有太大的進展。資深人士認為,在支付機構消除備付金账戶之後,沒有了備付金作為存款與銀行進行通道談判的價值,“斷直連”的進度也會大大提升。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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