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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暴"案陪審團被恐嚇或影響裁決 警方重案組跟進

海外網5月19日電 這起涉及“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在內的旺角暴亂案,在18日陪審團宣布裁決前,司法機構竟收到附有陪審員容貌照片的電郵,更附有“還有很多”似帶恐嚇意味的字句。法官認為明顯有人在公眾席上公然違法,已報警處理。事件已交由港島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暫時無人被捕。

警方接手處理陪審團受威脅一事(圖:港媒)

司法機構收到恐嚇郵件 陪審員面露驚恐

據香港文匯報消息,在陪審團昨日下午退庭商議裁決期間,法庭突然在下午4時半開庭。法官彭寶琴在陪審團不在場的情況下,向控辯雙方律師、旁聽群眾和記者表示,剛接獲司法機構通知,收到附有審理該案的其中4名陪審員照片的電郵,照片可見到陪審員的容貌,電郵更附有寫著“還有很多”的字樣。

彭法官認為,明顯有人在旁聽席上公然違法,雖然只是向陪審團拍照,及無法確定該人目的,但有關行為已損害審訊程式的完整性,也不能排除有人會作出其他行為滋擾陪審團,令陪審員受到壓力。為免事情繼續發展,同時要維持司法公正,法官決定頒令公眾人士離開法庭公眾席,只可在庭外的延伸部分旁聽,同時尋求警員協助護送陪審團。控辯雙方也一致同意。

在審訊完結後,法官始向陪審團交代這起“照片電郵”事件,並對此表示“非常抱歉”,法庭已經盡力確保不讓這類事發生,又讓陪審員們毋須太擔心,警方會盡力跟進。據悉,有部分陪審員聽到消息後顯得有點愕然。

警方安排陪審員離開法庭(圖:港媒)

在法庭拍照或涉藐視法庭罪 最高刑期無上限

特區警方港島警區重案組已接手跟進,其後派出探員到法庭護送陪審員乘坐獨立車輛離開法庭,並向他們提供一個24小時可聯絡警方的電話。

這起審訊歷時近3個月的案件,過程多次出現波折,包括有人在公眾席叫囂,展示標語,在2月下旬審理期間更有人在庭內公眾席拍照和拍片,並用微信傳送出去,但其後主動刪除照片。當時,法官彭寶琴指事主是無心之失,沒有再追究,並著陪審團毋須擔心。

大律師陸偉雄批評拍攝者無法無天,偷拍陪審員樣貌後複將相片電郵到司法機構,視法治如無物,認為警方必須嚴肅調查,將犯法者繩之於法,有關行為更可能觸犯兩大罪行,分別是刑事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陸偉雄表示,法庭嚴禁拍攝、繪畫或素描,除是尊重法庭,更重要是免陪審團身份外泄,以保障陪審員免受不必要影響或壓力,破壞審訊公平。

陸偉雄指出,單是拍照經《簡易程式治罪條例》可被罰款2000港元,但若法官下達禁令後仍照犯甚至變本加厲,有機會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偷拍者此舉亦有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企圖令陪審員受驚而影響判決。而刑事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兩者均屬《普通法》罪行,最高刑罰沒有上限。

暴徒將磚頭和燃燒瓶砸向執勤警員(圖:港媒)

香港政界:旺暴亂港 違法必嚴懲

據了解,香港旺角騷亂發生於2016年2月8日晚。當晚,香港九龍區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交界地帶,一些小販涉嫌非法經營,與到場執法的特區政府食環署職員發生衝突。大批所謂“本土派”人士到現場滋事,並衝擊在現場調停的警員。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一度展示紅旗、施放胡椒噴霧等控制場面,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陸續驅散示威人群,才控制局勢。

該事件造成100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警務人員。事後,香港警方在旺角暴亂後拘捕超過90人,檢控超過60餘人次。且多名旺角暴亂參與者被定罪及判監。2017年3月至今,香港法院已判處近20名暴徒暴動罪成立。

參與該事件的“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由陪審團18日給出裁決。其中,首被告梁天琦等人暴動罪成立。罪成後,幾名被告陸續被還押。此外,法官定於下周一(21日)聽取首被告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諾文及另一名在開審前已認罪的被告黃家駒的求情。

對於梁天琦等人罪成,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希望本次判決對社會有一定的阻嚇性,令現在的年輕人有所警惕,提醒他們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就必須要承受應有的司法制裁。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地,陪審團在不同考慮下,公平公正地作出裁決,不論判決如何亦會予以尊重。同時她也批評,有人違法拍下陪審員照片並電郵給司法機構,將對司法構成影響,令陪審員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有左右判決,破壞審訊公平的可能。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形容,梁天琦暴動罪成是罪有應得的,但煽惑暴動罪不成立則難以令大眾市民信服。事發當晚,梁天琦號召他人衝擊警隊的情景,在新聞報導中市民均有目共睹,希望律政司可以就此提出上訴。她並強烈譴責有人偷拍陪審員並令陪審員容貌外泄,批評行事者膽大妄為,是企圖恐嚇陪審員,嚴重挑戰香港法治及影響司法程式,亦涉嫌藐視法庭,呼籲警方必須嚴正執法。(海外網 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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