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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古人的建築防火,盡顯華夏智慧

文物古建築防火考略

作者:黃洋 杜瑤

文物古建築是人類社會智慧的結晶,是不可移動文物類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古建築以木構架結構為主,磚石結構為輔,這與西方古建築的磚石結構體系有著明顯的區別。

木材作為中國古建築的核心建築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壓、抗彎等力學特性,同時具備易於加工的特點,但與此同時,木材的易燃性卻在無形中增加了古建的防火壓力。

因此,古建築的防火減災成為古人不得不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

祈願性防火措施

藻井

藻井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古建築木構架,主要置於宮殿、壇廟等較高等級建築的室內頂棚。“藻井”一詞,最早出現於漢,漢《魯靈光殿賦》載:“圜淵方井,反植荷渠。”可見漢代高等級建築中已出現藻井結構。

隨著歷史的變遷,藻井主要被用來彰顯建築的威嚴、神聖和高等級。但設定藻井的本意與古建築防火卻有著密切的關聯。

據《風俗通》載:“今殿作天井。井者,東井之像也。菱,水中之物。皆所以厭火也。”《史記·天宮書》載:“東井主水事。”

東井指的是井宿,為二十八星宿中主水的星宿,將井置於建築高處,並用蓮花、荷葉、水藻等水生植物形象作為裝飾造型或彩繪圖案,表達了古人在生產力相對低下的前提下,希望古建築免於遭受火災侵擾的良好祈願。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部門河南盧氏城隍廟,是豫西地區建築規模較大且保存較完整的古建築群,其中部的獻殿為面闊三間,進深兩間,重簷歇山綠琉璃瓦頂的明代建築,建在1米多高的台基上。

需特別指出的是,其明間頂棚下置有一組八角藻井,八個角下均施有垂蓮花柱一根,構成一幅優美的殿頂裝飾圖案,這種做法在河南省屬孤例。盧氏城隍廟獻殿施置藻井,便是古人祈願防火的具體體現。

五行防火術

古人信奉“陰陽五行”之說,認為世間萬物均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物質運動轉化而成,五行之間也存在著相生相克的關係。

現存的大量衙署類官式古建築通常採用黑瓦為頂、黑磚為牆,這是由於黑色能夠彰顯衙署的威嚴、肅穆,而且古人認為“北方壬葵水,其色屬黑”,黑色在五行中代表水,進而蘊含有“以水克火”的寓意。

金碧輝煌的故宮,到處皆是紅牆黃瓦,唯有東華門內文華殿後的藏書樓文淵閣採用黑色琉璃瓦和黑色實心磚牆的“以黑克火”的做法。

這種刻意使用“水”之色的做法,正是古代盛行的“五行防火術”的直觀體現。

“門不帶鉤”

在古建築的城門、宮門、殿門、廟門之上通常都置有匾額,用來標明建築名稱,但只要出現“門”字,其寫法通常是一致的,即“門”字的最後一筆均不帶鉤。

明《馬氏日抄》載:“宋都臨安玉蝶殿災,延及殿門,宰臣以門字有腳鉤,帶火筆,故招火災。隨撤額投火中乃熄。後書門額者,多不鉤腳。”古人認為“門”字帶鉤會帶來火患,因此之後的皇家建築若出現“門”字均不帶鉤,以避“火鉤”之嫌。

裝飾“生水”

古人通常會在建築上安置“厭勝”之物來祈盼防火減災,最為典型的是置於屋頂正脊兩端的鴟尾獸。

宋《營造法式》載:

“作其像(鴟尾)於屋,以厭火祥。”

因鴟尾具有降雨避火的寓意,北朝之後便大量採用鴟尾作為正脊獸,北朝《北史·高道穆傳》載:

“廣興屋宇,皆置鴟尾。”

殿宇廟堂等高等級建築的戧脊獸紛繁複雜,通常會在仙人、龍、鳳、獅、天馬、海馬、狻猊、狎魚、獬豸、鬥牛、行什中選擇,其中龍、海馬、狻猊、狎魚和鬥牛等神獸均與興雨克火有一定關聯,且具備與鴟尾獸同樣的寓意。

魏晉南北朝之後的瓦當、滴水開始大量採用蓮花紋作為裝飾,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顯示佛祖的神聖之意,但也有借蓮花這種水生植物來表達克火防災的願望。

類似的做法在古建築上還有很多,彩繪、木雕、磚雕等裝飾造型或圖案中也一定少不了興雨克火的動物題材和蓮花、荷葉等水生植物題材。

“閣必有水”

古建築中的藏書樓可謂古時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

浙江名震天下的明代藏書樓天一閣,“天一”指的是閣樓上層為一大通間,樓下層被分割為六間,謂之“地六”,應“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天一”是傳說中能夠生水的星宿,古人用“天一閣”之名以求防火,同時,建造者范欽在樓前鑿“天一池”通月湖,用以蓄水滅火。

乾隆皇帝仿製天一閣的結構布局興建了7座藏書樓閣用來存放《四庫全書》,分別取名文淵閣、文源閣、文津閣、文溯閣、文瀾閣、文匯閣、文宗閣。

其中6座藏書樓閣的名稱均直接與水密切相關,僅有文宗閣名中無水,這是由於文宗閣建在鎮江金山之上,緊鄰江水,如果再取名加水的話,有“水漫金山”之嫌。

正因藏書樓存在著極易遭受火災焚毀的風險,古人便在為其取名的過程中逐漸形成“閣必有水”的習慣。

實效性防滅火措施

見廣不見高

古人很早便掌握了樓閣、木塔等高層建築的建造技藝。唐詩“山外青山樓外樓”“更上一層樓”等詩句,反映出樓閣的修築在古時是較為普遍的。

《漢書·郊祀志》載:“方士有言:黃帝時為五城十二樓。”說的是相傳黃帝修建五城十二樓來迎接神仙的到來。

漢武帝效仿黃帝修建神明台井乾樓,據《東觀漢記》記述,此樓為10層,樓高50丈,蔚為壯觀。

樓閣式木塔的修築主要集中在隋唐以前,之後磚石佛塔的修築成為主流。但木結構樓閣存世量十分有限,存世的木塔更是鳳毛麟角。

究其原因,是因為木結構樓閣和塔往往不甚堅固、耐久,且高層建築取水不便,一旦發生火災,被付之一炬的風險非常高。

北魏時期,洛陽永寧寺建造有一座方形九層高的木塔,令人惋惜的是,永寧寺木塔在建成30多年時,被住在第八層的比丘尼焚香燒紙引燃,火燒數月,永寧寺亦被全部燒光,這也成為古建歷史上高層建築被焚毀的典型案例。

正因此,加之其他各方面綜合原因,使得古人在修築單體建築和城市建設時,太空布局往往是在平面上延展,而很少大規模向空中延伸、追求建築物高度。

▲馬頭牆

火牆與火巷

我國的古建築從單體、到組群、乃至城池,其布局主要是採用均衡對稱的方式,沿橫縱軸線進行規劃布局。

周代制定的“王城圖”,便是橫縱軸線布局方式的具體體現,其內容為“匠人營國,方九裡,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這是城市規劃的原則。

歷代的王城及各州府縣鎮,乃至稍大規模的古建築組群,均較好地體現了這一古製。這種布局雖巨集大、規整、美觀,同時也存在一定的火災隱患,密集成片的建築物較易引起火勢的蔓延,造成“火燒連營”。

古人為了應對這樣的火災威脅,逐漸開始使用砌築磚石材質高牆的作法,構成隔離火災的人工屏障。徽派建築中的馬頭牆便是其中最為典型的代表,馬頭牆又名防火牆、封火牆,指的是高於山牆屋面的牆垣,在相鄰建築發生火災的情況下,起到隔斷火源的作用。

宋仁宗時期,由於政治、軍事、經濟發展的需要,延續了1000多年的城池布局方式裡坊製被街巷製所代替。“火巷”這一用於防火的特殊街巷也在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誕生。時年,武昌古城發生了一場大火,被燒商戶有一萬多家。

事後,鄂州知府決定開辟“火巷”以防火災,南宋火巷寬闊筆直且兩邊均挖設排水溝,可以有效隔絕臨街的火源。

元大都城的街巷胡同共計400余條,其中“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通”,僅有29條稱為胡同,其余均稱火巷。

火巷在城池中的大量應用,有效地遏製了連片古建築火災的蔓延。

▲火 巷

防火法度

最早上溯至周,古人便已經開始利用法度條文來管理與火相關的社會活動了。

《周禮·夏官·司爟》載:

“凡國失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

這被看作是我國最早的火災刑罰條例。春秋戰國時期,

《墨子·號令》載:

“慎無敢失火者,失火者斬其端;失火者以為亂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細化明確了導致失火的人、故意縱火的人、包庇縱火的人、舉報縱火的人分別按照斬、車裂、斬、免除責任來處理。

《晉書·刑法志》載:

“賊燔人廬舍積聚,盜賊五匹以上,棄市。”

明文規定了故意縱火焚毀官府或他人房屋的將被處以暴屍街頭的嚴厲處罰。

十六國時期,後趙君王石勒異常重視防火,《太平禦覽》引《後趙錄》載:

“石勒禁火,百鼓之後燃火者,鞭之一百;延火燒一家,斬五部都督。”

夜間百鼓之後便不能再燃火,如有違反的,將處以鞭刑一百下,如果因此導致有房屋失火的,便要連帶相關責任官員,亦處以斬首之刑。

唐宋以後直至明清,我國的防火法度日趨成熟、完善,但多數都沿用對縱火者以死刑的規定。古人對防火法度的規定極盡嚴酷,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古人希望杜絕古建築火災的強烈願望。

防滅火機構

古人很早就設定了專門的“消防部門”,配備專門的官員和防滅火機構。

相傳早在黃帝時期,便已設定了負責用火安全的官員,稱為“火正”,《漢書·五行志上》載:“古之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周代稱為司煊、司爟,宋代的防滅火機構稱防隅、火隅、潛火軍,元明時期稱救火兵丁,清初稱防範火班,清同治年間,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紛紛成立水龍局司滅火之事。

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專職防滅火隊伍始於宋仁宗時期,他們提前制定詳盡的防滅火措施,平時巡查街市,排查火災隱患,及時通報火情,發生火災時,有的負責維持現場秩序,有的負責救護、安置受傷災民,有的搶救財產,有的運水滅火,井然有序。

▲臨灃寨的護寨河

望火樓

望火樓作為古時的“消防站”,最早見於1971年河北安平縣出土的東漢熹平五年(176年)的墓中壁畫上,壁畫中展示著一座安放有大鼓的望火樓,樓頂設定有醒目的紅色封信飄帶。

宋代,望火樓的修築達到了頂峰,北宋都城汴梁(開封)普遍修築望火樓。《東軒筆錄》詳細記載了北宋大將狄青因夜間燒紙祭祀而被貶謫至陳州的經過,發現狄青家“夜有光怪”的“火災預警”,便是當時的防火官吏“探主”在望火樓上觀察發現的。

南宋時期,京城的火隅數量就已經達到12個之多,管轄望火樓23座,官兵數量5100餘人。官兵在望火樓上發現異樣煙火後,便會立即發出警報,白天舉旗幟,夜晚懸燈籠,根據事先的商定,旗幟或燈籠的數量可直接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得到指示方位後,本隅的官兵便會趕往事發地進行撲救,鄰隅的隅兵則集合待命,聽候臨安府(杭州)的增援命令。

▲消防水龍

滅火水源及設施

古代城池建設時,一般都會挖設護城河,即所謂“金城湯池,深溝高壘”,甚至村落都會挖設小型的護城河,如河南省郟縣臨灃寨便挖設有繞寨一周、長達1500米的護寨河。護城河用於軍事防禦的同時,河內的水也成為撲滅火災的重要水源。

滅火水源的另一個重要來源是街巷中的水井,透過“市井之徒”“井井有條”“背井離鄉”等成語,便可看出水井在古時城池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水井在用於提供生活用水的同時,對就近取水、及時撲救火災也是十分重要的。

古人對較為重要的古建築還會人為的挖設水池或在院落內設定太平缸,來提供足夠的滅火水源。

據《大清會典》記載,紫禁城內設定的太平缸有308尊,在宮殿門口設定的太平缸被稱為“門海”,每尊可儲水3000多升。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部門陝縣安國寺,其中殿的東西兩側各挖設有一矩形水池,名曰蓮花池,用來蓄水以防火災。

古建築的夯土質或磚石質牆體不僅能夠起到承托屋頂的作用,且具備優良的阻燃性能,因而古人在古建築建造中大量加入牆體設計,具體做法有砌築不開窗的兩側山牆和後簷牆,設定室內隔牆、室外隔牆等。

與此同時,古人還在牆體上塗泥抹灰,進一步提高它的耐火性能,《左傳·襄公九年》載:

“火所未至,撤小屋,塗大屋。”

說的便是在火災未能形成之前,拆除掉較為不重要的小屋,以拉開防火距離,在較為重要的大屋上塗抹“防火塗料”,提高阻燃性。

滅火工具

最初的滅火工具僅僅是帶有提梁的水桶,逐漸發展到水袋水囊。水袋由牛或馬皮製成,裝入大量水,袋口捆扎起來,僅插一根去節的竹子,發生火災時,由三五壯丁擠壓水袋,向火點注水。水囊由豬或牛的膀胱製成,內裝有水,火時將其投入火中,燒破後便可滅火。

北宋曾公亮《武經總要》的一幅插圖,出現了叫做“救火唧筒”的裝備,其特點是“筒是長竹,下開竅,以絮囊水杆,自竅唧水”。唧筒中裝配有活塞和拉杆,用時將竹筒沒入水中,然後把絮囊(活塞)水杆(拉杆)向上抽起,水便通過竅(閥)進入其中,再壓下套筒,筒中的水便可以噴射出去,其射程可達20米。

清代出現的“水龍”更為先進,它由壓梁、氣包和水箱構成,是一種由五六人共同操作的較大型的人力水泵設備,使用時由四名太監兩兩分組,分別站在木質杠杆的兩端,一抬一壓,裝在水箱中的水受壓便會通過軟管噴射出來,其射程可達30米。

《清宮述聞》載:

“紫禁城內禁區飭火蝕,乾清宮等到處機桶(亦名激桶,即水龍)70架。”

除此之外,種類繁多的救火設備,如麻搭、藤鬥、火籠、火背心、竹梯、棚索、斧、鋸等也發揮著各自的滅火功能。

▲古代滅火工具及實物

古建築作為珍貴的不可再生文化遺產,凝結著先人的建造技藝,古人面對古建築防火、滅火時所展現的智慧令後人讚歎,也鞭策後人要保護和利用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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