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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2018年發出關注問詢函4200多份,停牌公司僅剩6家

風險頻發的2018年終於過去,在這樣一個年份裡,深交所作為一線監管者與服務者,是如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怎樣處置質押、商譽、退市等風險?又如何看待當前的市場監管工作?

2018年,深交所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常態化風險摸排機制,將股票質押平倉風險和債務風險作為攻堅戰的核心,積極向股東傳達“停牌並不能實質性解決股票質押風險”的理念。

同時,深交所還緊盯商譽減值風險,完善退市制度,一年發出了4200余份問詢函或關注函,發出近500份監管函,著力提升上市公司一線監管和服務效能,積極助力上市公司實現高品質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2018年積極推動股票停複牌制度改革,且取得一定成效,截至1月4日,深市A股停牌上市公司僅6家,佔深市A股的比例僅0.28%。

券商中國記者採訪了深交所相關人士,就上述市場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逐一探討。

“停牌不能解決質押風險”

2018年期間,深交所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常態化風險摸排機制,以定期報告事後審查為抓手開展風險排查,著重關注公司經營風險、規範運作風險以及質押平倉風險等。

在全面風險排查的基礎上,深交所將股票質押平倉風險和債務風險作為攻堅戰的核心。

據了解,2018年期間,深交所逐一約見了爆發債務違約風險的公司,重點關注債務違約情況,詳細了解公司債務風險及處置方案並持續跟進。

針對部分民營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暫時性困難,深交所先後於深圳、武漢、廈門組織召開上市公司座談會,並開展十餘場“走進上市公司活動”,覆蓋具備持續發展能力、經營上暫時遇到困難的約70家民營上市公司,從經濟金融政策、國內外巨集觀環境和資本市場制度規則三個維度開展調查研究。

在具體的風險防範與化解上,深交所依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分“四步走”開展股票質押風險處置工作:

第一,全面摸底,充分利用股票質押風險監測平台整合場內外股票質押數據,監測並每周定期排查高比例質押公司動態變化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第二,多方聯動,加強與證監會及各地派出機構、地方政府等的溝通協作,為股東紓困“牽線搭橋”。

第三,主動引導,積極向股東傳達“停牌並不能實質性解決股票質押風險”的理念,引導股東正視問題、積極自救。事實上,停牌不僅損害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權,還可能導致公司股票複牌後流動性集中釋放,形成惡性踩踏。

第四,嚴懲違規,對因質押風險衍生的大股東違規侵佔上市公司利益、違規擔保、資訊披露違規等行為嚴懲不貸。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深交所共發現並處理了20多單涉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行為,已對ST準油、千山藥機、新疆浩源、高升控股等4單實施公開譴責。

緊盯商譽減值風險

商譽減值風險近期備受關注,深交所也做了較多風險防範工作。

據了解,面對監管人員有限和上市公司不斷增加的現狀,深交所進一步“對症下藥”,將監管資源向監管重點難點痛點問題傾斜,認真做好並購重組持續監管工作,緊盯商譽減值風險,重點關注應減值而未減值、減值測試披露不充分等情形。

例如,深交所在2018年督促天神娛樂、天海防務、美麗生態等公司充分披露商譽減值測試情形及相關風險提示,同時在2018年年報前通過培訓、發函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和年審會計師按照《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8號——商譽減值》的要求,認真做好商譽減值測試和相關資訊披露。

同時,深交所還強化重組業績承諾前端監管,提高業績承諾執行力度,並懲治業績承諾失信,及時處分飛利信、光洋股份等公司重組交易對方拒不履行業績承諾的行為。

此外,回歸源頭,深交所在重組方案披露階段即對標的資產評估作價的合理性、標的資產核心競爭力、業績承諾的可實現性、商譽的確認依據等進行充分問詢。

強化市場“淨化器”—退市

作為資本市場的“淨化器”,退市制度對於促進優勝劣汰、淨化市場生態具有重要作用,一直備受投資者期待。

為承擔交易所退市主體責任,2018年期間,深交所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並修訂配套規則,從制度上完善了強製退市情形相關標準,特別是明確了證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製退市情形,健全優勝劣汰機制。

在實際操作案例上,深交所依照規則,針對全市場首家因股價連續低於面值觸及強製退市標準的中弘股份、全市場首家因違法社會公眾安全觸及強製退市的長生生物啟動退市程式。

同時,深交所順利完成*ST烯碳退市工作,在過程中首次召開退市聽證會,上市委員會委員現場聽取當事人申辯意見,保障其表達權和監督權。

深A僅6股停牌

2018年期間,深交所在制度上深化改革、積極推動制度創新,其中一個較為明顯的成果是上市公司停複牌制度改革。

深交所相關人士表示,上市公司股票停複牌制度事關投資者交易權和市場流動性,是資本市場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停複牌制度改革創新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市場流動性和投資價值。

2018年,深交所積極配合證監會推進停複牌制度改革,進一步修訂完善停複牌指引,減少停牌事由、壓縮停牌期限、嚴格停複牌程式、強化資訊披露義務,瞄準“隨意、任意”停牌苗頭,規範大股東因擔心上市公司股價下跌而“停牌躲跌”的行為,緊盯長期停牌“釘子戶”,保障市場流動性,有效反映上市公司合理估值。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深交所對於個別長期停牌“釘子戶”,采取了強製複牌的監管措施。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在2019年1月4日當天,深市A股停牌公司僅有6家,具體包括深深房A、越秀金控、*ST百特、*ST長生、金亞科技和易成新能,佔深市A股公司的比例約為0.28%。

除了停複牌制度改革外,深交所做了其他制度創新,包括延伸特色服務鏈條,鼓勵和引導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多樣化融資工具,以及優化市場主體權益保障機制等。

一年4200余份問詢關注函

去年,深交所通過新版《證券上市協定》進一步明確“原則監管”理念,即深交所有權基於維護公共利益、市場秩序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等監管要求,對公司實施自律監管,提高監管工作“大局意識”,並穩步推進“監管公開”,提高監管透明度。

落實於行動,深交所對定期報告財務資訊強化質疑式審查,重點關注會計處理的合規性,防止會計差錯對投資者決策造成影響;針對“蹭熱點”“炒概念”等行為,及時發函問詢,要求充分披露並進行風險揭示。

據不完全統計,深交所2018年累計發出近1900余份問詢函、850余份關注函、1400余份定期報告問詢函、40份約見函,全年共公開函件近2000份,監管重點向事中傾斜、向實質傾斜,持續提升資訊披露監管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此外,深交所推進“問詢+檢查”雙管齊下的“全鏈條”監管,虛假交易、利益輸送、“忽悠式”重組等均是檢查重點。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2018年10月,深市某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擬向關聯方收購土地使用權等資產,深交所在事後審查中關注到,上述資產在上市公司和關聯方之間反覆倒手,且本次交易價格距前次交易具有較大溢價,交易的具體原因、真實目的、評估定價公允性等存疑。

對此,深交所及時向公司發出關注函,同時啟動現場檢查流程,公司後續決定終止本次交易。

“科技監管”先行先試

2018年期間,深交所從監管規則體系、監管職責和監管能力等方面著手,多舉措夯實監管基礎。

在規則體系方面,深交所一方面修訂發布《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豐富監管“工具箱”,細分監管執行層次,優化作出監管決定程式;另一方面,深交所結合市場發展情況製訂、修訂股份回購、現金分紅、股權質押、高送轉等20余項業務和資訊披露規則,支持公司規範發展。

在落實監管職責上,深交所去年全年對24家上市公司及166名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處分、對61家上市公司及435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處分,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1家,全年共發出監管函500份。

此外,在強化監管能力方面,深交所的“科技監管”已先試先行,企業畫像一期項目已於2018年8月平穩上線,形成441個監管標簽,集成公司速覽、股權股東、資訊檢索等常用業務功能體系,探索風險分析、重組審查等智能化應用,提升監管工作效率效果。

同時,深交所的定期報告審查分析系統針對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從風險事項審查、財務資訊審查、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重要事項、股份變動的合規性等方面開展輔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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