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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山東為什麽有兩位巡撫?

季我努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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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業已統一了大部分的女真部落,在赫圖阿拉稱“覆育列國英明汗”,建立了後金政權。1618年,努爾哈赤宣布“七大恨”,正式起兵反明。此後,明與後金在東北地區展開了一系列的戰爭,後金的勢力也在不斷擴張,1621年,努爾哈赤已經控制了攻佔了70余座城池,控制了廣袤的土地,對明朝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之下,天啟皇帝為牽製後金,遂采納了熊廷弼的意見,設立登萊巡撫一職,以陶朗先為首任登萊巡撫。

努爾哈赤

登萊巡撫設立之後,登萊地區多次遭到劫難,天災不斷,戰亂連綿,尤其是孔有德叛亂,更是極大破壞了登萊地區的社會狀態,在清軍入關後,登萊地區更是被匪患和明軍余部所困擾。在這種局勢下,順治皇帝不但沒有廢除這個為牽製後金而設的官職,反而任命陳錦為新任登萊巡撫,管轄登州、萊州、青州三府以及東江諸島。

此時登萊巡撫的主要職責是撫靖地方,維持地方的行政秩序,並且要撫慰、管理前明的藩王。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清初共設有三位登萊巡撫,三位巡撫中,第一任巡撫陳錦和第三任巡撫朱國柱均為漢軍旗人,第二任巡撫楊聲遠是否為旗人尚有爭議,但能確定的是,楊聲遠為出身於遼東地區的漢人。

崇禎十一年的登萊巡撫文書

為了便於統治地方,清初在登萊地區任用信得過的漢族人進行管理,同時因為對這些官員的警惕,設定眾多官員進行牽製,登萊巡撫與山東巡撫、河道總督以及山東地區各個道員之間便存在這種互相牽製的情況。

順治皇帝

在經過三任登萊巡撫的治理之後,登萊地區已經基本恢復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整個山東地區也已經擁有了較為完備的軍政機構,此時,作為臨時設定並帶有一定軍事性質的登萊巡撫實際上已經不再具備重要的意義。且山東作為一個完整的布政使轄區,境內卻有兩個巡撫,這種情況也不利於山東的管理和發展。在這個背景下,與山東巡撫相比,登萊巡撫也就成為了首選的裁撤對象。順治九年(1652年),因朝廷收入入不敷出,戶部為開源節流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戶部提議“山東登萊巡撫宜裁”,朝廷同意了這一提議,正式裁撤登萊巡撫。

參考資料:

1. 趙紅,明代登萊巡撫考論,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06期

2. 孫君,清順治朝登萊巡撫考論,遼寧大學,2014

3. 趙爾巽 主編,清史稿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桂強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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