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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後打老師”案宣判後,多少老師敢使用懲戒權了?

今天(10日)上午,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常仁堯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據報導,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

庭審現場,打老師的被告人常某堯。圖片來源:欒川縣法院

事件經過:

20年前

當事人常仁堯稱,曾在20年前被初中班主任張名體罰。

2018年7月

常仁堯在路上偶遇張名。確認身份後,為“報仇”對張名進行了毆打,並示意隨行同伴潘某某拍攝毆打過程。

2018年12月

“20年後打老師”視頻在網絡瘋傳。

2018年12月16日

張名任教的欒川縣實驗中學向欒川派出所提交《舉報控告書》。

2018年12月20日

常仁堯被欒川縣警察局刑拘。

2019年6月12日

該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休庭後未當庭宣判。

2019年7月10日

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常仁堯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

喧囂過後,

這起案件帶來了關於教育方法的大討論。

孰是孰非?

有網友認為,

你沒經歷過就別讓別人大度

@ming-凱:

還是那句話,你沒經歷過,別上來就讓別人大度,我也是初中班主任給我的學生生涯造成了嚴重陰影。

@lee:

尊師重道是因為他是師,如果他是個暴力狂,拿學生發泄情緒,如何尊重?

還有不少網友講述自己的經歷

@中比特:

我小學的班主任,打同學那個狠啊,大冬天能把遲到的男生耳朵擰出血。

@獅子座的的兔子老師:

我們小學數學老師,因為有領導聽課,我去地上撿起來一本書,就讓我罰站了一天,還一頓打。這是我最冤罪殺機的事情,從那以後我開始討厭數學,老師的一個小舉動能改變人的一生。

也有網友質疑,

為什麽這樣判?法院這樣釋疑…

@欒川縣人民法院:

被告人常仁堯為發泄情緒、逞強耍橫,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隨意毆打老師張某某,並同步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鑒於常仁堯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常仁堯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此判決。

有網友直言:

就該嚴懲不貸!

@余姚金:

支持重判,以儆效尤!雖然是個例,但是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不重判的話老師還怎麽當下去?師顏何存?打人者也為人父了,不是小孩了。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春秋:

嚴懲不貸!如果都這樣多年後報復老師,那社會道德情操將嚴重受損!

@清風西平:

以暴製暴,冤冤相報的行為不可取,它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最終也將敗壞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致社會失綱無序。

也有網友問:

那老師打人誰來追究呢?

@小本:

老師當年打人誰來追究?誰給被打學生一個交代!!!

@瑤小狸:

以前有多少老師打罵學生,給學生造成身心傷害,這些老師怎麽判?

@芃芃_菇涼:

尊師重道是必要的,但也要看老師是否尊重了學生吧……

“混蛋學生每個班都有,

難道不是家教的問題?”

@靖哥哥:

混蛋學生每個班都有,為什麽不想想家教的問題?正是家長教育的缺失才導致學生不懂得尊師重教!

@糖小寶:

這個人20年後還要向老師尋仇,可見心胸該有多狹窄!我們兒時犯過的錯,受過的苦,只有跟世界和解,才會有好的人生和未來,如此執念,得到的也只能是一直走不好的人生。

@芳芳:

老師打學生當然要分情況,不能隨意打,但是以前的戒尺教育方式我覺得還是值得提倡的,有錯誤不懲戒,怎麽知道犯錯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

時間回到兩天前,就在7月8日晚,中央發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堅決杜絕“校鬧”。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這樣解答:

現在有的教師對學生不敢管、不願管,實際上這是對學生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另外還存在一些過度懲戒的行為,甚至體罰學生,這也是不合適、不應該的。

現在社會上也有一種現象,有的家長對教師批評教育孩子也不夠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從有利於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出發,幫助孩子從小扣好人生的第一顆扣子,我們有義務、有責任對教師懲戒權頒布細則進行規範和明確。

要抓緊修訂《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從法律規定上進一步明晰教師教育懲戒權的行使,保障教師有效地行使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師道尊嚴。

“靠著哄小祖宗能學好才怪”

@杯中魚:

嚴師才能出高徒,靠著哄小祖宗能學好才怪。必須要有些懲戒手段,才能教育學生減少惡習,才能培養學生正確的生活學習習慣。

@李小麥和李玉米:

學校有兩個作用,教書、育人。孩子笨,打是沒有用的。孩子沒規矩、懶,打是有用的。戒尺不能保證孩子上重點大學,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孩子變成流氓無賴。

@CBJ:

個人覺得只要老師沒有打學生,讓學生站著聽課都不是體罰。在訓練場上教官對士兵不嚴格要求,將來怎麽上戰場?

有趣的是,四川有所小學早早就開展了“戒尺進校”的大膽嘗試,曾經備受質疑,如今一年過去了,仍在堅持:

四川達州市大竹縣第二小學2018年3月開始“請戒尺進課堂”,對違規學生實施輕微懲戒,彼時曾引發熱議。

作為一所規模較大的縣級小學,該校有2000餘名學生,近一半都是留守學生。因父母在外打工、爺爺奶奶過分溺愛,不少孩子沒有形成良好的習慣,違規違紀行為頻發,學校為此想盡辦法,卻收效甚微。

“這些孩子打不得罵不得,老師們不敢懲戒、不敢放手管,但光靠單純說教,沒有效果。彼時,校長沈逢春對此頗為苦惱。

“家長把孩子交給學校,是充滿了信任和期待的,他們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束手無策,我們不管誰來管?如果就為了聲譽而放棄教育,我們就辜負了這一代孩子。沈逢春稱,這是“讓戒尺進課堂”的原因。

“一些孩子沒有規矩,不知敬畏,無法無天”

@大竹縣第二小學校長沈逢春:

這一年多來使用戒尺得當的班級,班風、學風都有很大的改進。“懲戒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但有的孩子“過於嬌慣”,加上輿論對於師生關係的敏感,老師們大多不敢使用懲戒權,擔心會被解讀為“體罰學生”。

“懲戒教育”缺失令整個教育生態出現了問題,一些孩子沒有規矩,不知敬畏,無法無天。學校會繼續堅持“戒尺進課堂”活動,將長期開展下去。

“20年後打老師”案宣判了,思考沒有結束

@光明網評論員:

一起打人事件,在輿論場獲得遠超一般案件的關注度。這種關注,來自於複雜案情本身,讓一些人難以恩怨分明地選擇一種道德站位。“小時候你對我凶”與“長大後我就扇了你”,有著邏輯上的因果關係。

但毫無疑問的是,輿論熱議傳遞了一個導向,暴力是不能被接受的。

我們也能看到,在20年前的語境下,青少年保護、校園環境規製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是懸空的,這也應當成為今天的鏡鑒。在任何力量對比不對等的情形下,都必須嚴格防範“力量”演變成暴力,唯有機制層面的規訓,才能消弭這種叢林法則式的互害。今天的青少年,理當生活在一種怎樣的環境中,該案也給了我們一些啟示。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體事業部

編輯:劉燁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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