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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納粹軍服在烈士陵園拍照,兩名男子今日刊登《道歉信》

【環球網綜合報導 記者 朱夢穎】據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杭州檢察”28日消息,2名男子因2018年身穿納粹軍服在蕭山烈士陵園拍照並上網發布,今日在《浙江日報》上刊登《道歉信》稱,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合法性,誠懇向烈士、烈士家屬及社會公眾道歉。

(《浙江日報》刊登《道歉信》截圖)

以下為《道歉信》全文:

“2018年12月30日,我們身穿納粹軍服在蕭山烈士陵園拍照並上網發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對此,我們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侵犯了烈士的榮譽,我們誠懇地向烈士、烈士家屬及社會公眾道歉。今後,我們會遵紀守法,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國公民。”

“杭州檢察”微信公號稱,今天,在《浙江日報》上刊登的這篇《道歉信》,是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判決後,被告李青翰、吳定濤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此前報導:

2018年12月30日晚,李青翰、吳定濤二人在蕭山烈士陵園身著仿製的納粹軍服進行拍照,後李青翰將照片發布在其個人QQ空間,被群內多人閱見並轉發擴散,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019年1月8日,警察機關調查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李青翰、吳定濤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4日和7日的行政處罰。

杭州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上述線索後,高度重視,積極開展調查取證,收集相關證據,包括:蕭山烈士陵園烈士身份情況、兩被告違法行為具體情形、社會公共利益受損害狀況等。2019年1月15日,杭州市檢察院對李青翰、吳定濤作出立案審查決定。

檢察官開展調查,圖源:“杭州檢察”微信公號

在查清基本事實後,2019年1月30日,杭州市檢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在《檢察日報》上刊登訴前公告,督促蕭山烈士陵園246名烈士近親屬提起民事訴訟,公告期滿,蕭山烈士陵園烈士近親屬均未提起民事訴訟。

(訴前公告,圖源:“杭州檢察”微信公號)

4月4日,杭州市檢察院針對李青翰、吳定濤褻瀆蕭山烈士陵園246名烈士事跡和精神的行為,提起侵犯烈士榮譽的民事公益訴訟。5月21日,杭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森紅等3名檢察官依法出庭履職。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陵園烈士近親屬代表、杭州高級中學師生及媒體記者共100多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中,檢察機關將全案證據分成五組,以多媒體示證的方式予以出示,並主要圍繞兩個爭議焦點展開辯論:一是兩被告行為的主觀惡意程度;二是兩被告的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範圍,以及兩被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方式。

“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我感到羞愧,我既後悔,也氣自己。沒有先烈們英勇奮鬥犧牲就沒有我們今天的美好生活。我願意承擔一切應有的責任向社會公眾以及烈士家屬道歉,說聲對不起……”庭審中,被告李青翰、吳定濤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均當庭認錯悔過,希望得到烈士家屬及社會公眾的諒解。

當被問及雙方是否接受調解時,李森紅副檢察長陳述了不主張和解的理由:“本案是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情感,本案又是浙江省首例英烈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判決的形式從法律層面對李青翰、吳定濤的侵權責任予以明確,可以更加旗幟鮮明地維護人民群眾對英烈的價值認同和英烈的光輝形象,也可以更好地對全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蕭山烈士陵園簡介,圖源:“杭州檢察”微信公號)

經七人合議庭評議,杭州市中級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李青翰、吳定濤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浙江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5月28日,經審核,李青翰、吳定濤在《浙江日報》刊登《道歉信》,向陵園烈士親屬及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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