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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壽等13家保險公司接反洗錢20張罰單 身份識別是重災區

  反洗錢的監管風暴剛更新,保險業就再吃下今年以來的第20張罰單。

  今天下午,中國人壽公告,近日收到央行罰單,因反洗錢工作不到位被罰70萬元。這並非保險業孤例。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央行對保險公司開出的反洗錢相關的罰單已至少達20張,涉及13家保險公司,罰金550.99萬元。

  從罰單數量來看,人保財險累計收到罰單6張,成為因此受罰次數最多的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次之,收到3張罰單;從受罰金額看,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總額超百萬(102萬元)的罰單,成為單次受罰金額最多的保險公司。

  就在3天前,央行剛剛更新反洗錢監管,同時發布包括《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8】130號)等4份關於強化各類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的檔案,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強化客戶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識別管理等全流程反洗錢工作。

  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任重道遠

  今天下午(7月29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顯示,於近日收到《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決定書》(銀反洗罰決字〔2018〕第5號)。

  中國人民銀行認定,中國人壽於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及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國人壽被合計處以人民幣70萬元罰款。

  中國人壽表示,高度重視上述行政處罰所指出的問題,在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現場檢查期間即立查立改、邊查邊改。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善反洗錢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錢系統,細化了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工作流程。

  此外,央行的上述行政處罰對中國人壽的業務經營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中國人壽表示,今後將持續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切實做好反洗錢工作。

  受罰原因主要包括三項

  中國人壽的受罰具有一定典型性,從行業看,主要受罰原因可歸為三項:

  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3、未按規定開展可疑交易報告報送工作。

  這也是保險行業因反洗錢而受罰的普遍原因。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2007年實施,中國人壽是國內保險業反洗錢工作試點公司之一,當時就在原保監會和央行的指導下,開展了反洗錢工作。原保監會官網發布文章稱,中國人壽彼時從總公司、省公司到地市分公司層層落實,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不僅建立了完善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還專門開發反洗錢資訊報送系統,對員工進行全面培訓,保證了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進行。其做法和取得的經驗,為保險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鑒。

  不過,從中國人壽上述公告內容看,直至2016年上半年,央行仍認為,中國人壽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及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而2016年是中國人壽開展反洗錢工作的近第10個年頭,接近10年的反洗錢仍被監管認為工作不到位,這一方面凸顯了反洗錢工作的複雜;另一方面,整個行業的反洗錢工作情況也可見一斑。

  今年來至少13家保險公司受罰

  事實上,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央行及央行在北京、重慶、南京、太原、西安、南昌、福州、鄭州、濟南、烏魯木齊十個分支機構(營業管理部、分行或中心支行)對保險公司反洗錢不到位的罰單,就有20張,涉及13家保險公司,罰金550.99萬元。

  而央行的營業管理部、分行或中心支行級別的分支機構,一共有36個,保險業整體的受罰情況,可想而知。

  在上述13家保險公司中,人保財險及其山西5個市級分公司收到了罰單,罰單數量共計6張,成為因此受罰次數最多的保險公司。中國人壽次之,收到3張罰單。

  太平財險收到百萬罰單

  從受罰金額看,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罰金總額超百萬(102萬元)的罰單,成為單次受罰金額最多的保險公司。

  根據央行泉州中心支行的處罰資訊公示,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領了“泉銀罰〔2018〕2號”罰單,央行泉州中心支行對其共有4項處罰,合計對機構罰款95萬元、對3位責任人罰款7萬元:

  1、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處以45萬元罰款。

  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處以25萬元罰款。

  3、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未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第十三條規定履行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處以25萬元罰款。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合計人民幣7萬元罰款。

  央行更新反洗錢監管

  7月26日,央行一口氣發布包括《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8】130號)等4份關於強化各類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的檔案,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強化客戶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識別管理等全流程強化反洗錢工作。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執法檢查持續加強。2017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共開展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按規定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雙罰”比例進一步提高。

  另據券商中國記者了解,今年以來,監管部門繼續對部分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不到位加大處罰力度,今年以來至少有6家券商因反洗錢不到位而被央行處罰,金融機構都在加強反洗錢工作管理。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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