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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競技只是虛擬,不是世界

3日晚間,來自中國的iG電子競技俱樂部在2018英雄聯盟總決賽上摘得全球總冠軍,微信和微博上立刻被這則新聞刷了屏。其中,有一條微博道明了人們驚呼的原因——“為什麽你會聽到年輕人的歡呼?因為這是他們不被理解的少年與現在,在此刻得到了正名”。但是,真的如此嗎?

雖然國內部分高校已經在本科階段開設了電子競技課程,同時國內電子競技產業規模已經達到800億元,不過這些都只是商業利益的驅使而已。直播和網紅的經濟收益也很大,但我們能支持青少年都去做一場“網紅夢”嗎?

時下,有一種觀點認為,電子競技不是電腦遊戲。就算你不是抱著玩遊戲的態度,而是抱著攻城略地、爭鋒紫禁之巔的豪情參與進去,但所參與的環境不過是一個由遊戲開發商開發的遊戲而已,並不是真實的世界。比如,這次iG奪冠的英雄聯盟,就是一款由美國某遊戲公司開發、中國大陸地區遊戲公司代理運營的多人在線戰術競爭網絡遊戲。

當然,有人會辯護稱,國家體育總局早就將電子競技納入體育運動項目了。確實,在2003年11月,電子競技就已經被認定為第99個正式體育競賽項目,即“利用高科技軟硬體設備作為運動器械進行的、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對抗運動”。但在筆者看來,這個定義本身未必完全恰當,把“硬體設備”稱為“器械”姑且可以,比如網絡、滑鼠、鍵盤等,但軟體卻是這個所謂競技的基礎環境,而非工具和器械。要知道,在傳統的體育競技裡,人跟人的對抗發生在真實的運動場上,所有競技都是在規則約定的前提下進行的,且是公平進行的,畢竟與虛擬世界不同,真實世界是沒有“漏洞”的。

那麽,所謂的電子競技呢?因為它發生和發展的環境是在“電子”這個虛擬世界當中,而這個虛擬世界則是由遊戲開發商和程式員締造的。換句話說,電子競技的基礎環境是遊戲開發商和程式員的造物。因此,人成為了這個競技場的締造者,開發商和程式員就是參與者的“上帝”。如果開發商和程式員有意無意地從技術上留了後門,或者有作為技術高手的參與者偶然發現了程式當中的漏洞,那麽他就能成為遊戲當中的超人或魔鬼,有能力秒殺其他所有的參與者。借用從科幻小說《三體》而來的流行語:只要程式員在任何能力參數上修改一個零,就可以對其他任何人進行“降維打擊”。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公平競技即刻成為泡影。

作為中國互聯網行業技術前輩,筆者想衷心地對廣大青少年說一句:虛擬,不是世界!(作者是技術經濟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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