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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寶陷入20億資金困局,中小股東是“真正受傷的人”

紅刊財經 胡振明

作為準仙股一員,主營業務為以水產品加工出口為主的農副產品加工、銷售的ST天寶(2019年5月28日開市前簡稱“天寶食品”,下同)今年可謂是災情不斷,不僅在春節之後接連收到交易所3份關注函或問詢函,且在今年5月21日還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甚至在5月28日,還被實行了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天寶”。

回顧ST天寶近年來的經營表現,可以發現其在今年接連不斷受到關注問詢是有內在原因的。資料顯示,自2013年營業收入從上一年的17.73億元下降至14.88億元開始,其經營業績就明顯大幅波動並向下運行,一路降至2018年的10.39億元。

相較經營層面的明顯不景氣,其利潤表現更加不樂觀。不僅2017年的營業利潤和淨利潤雙雙同比大幅下降,2018更是直接虧損了-1.65億元,同比下降223.49%。2019年一季度,ST天寶再度虧損1.41億元!

經營業績的不景氣也反映到股價表現上。2017年1月9日,ST天寶股價在摸至階段最高價10.03元(前複權,下同)後便一路狂泄不止。今年4月下旬,天寶食品股價在短時間內還遭遇了多次跌停,最低下跌到每股1.53元。以最新的6月24日股價1.65元測算,已相比於兩年半之前的10.03元,跌幅高達83.55%!

這不由讓人疑惑,是誰導致ST天寶上演了“人間悲劇”?

2017年3月9日,ST天寶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17天寶01”,而這次公司債的發行恰恰是ST天寶上演“悲劇”的開始。資料顯示,該次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轉眼間已到公司債券“17天寶01”的兌付日2019年3月9日。然而,天寶食品一紙公告卻稱:“因公司兌付本息暫時存在一定困難,經公司與債券持有人協商一致,同意公司延期至2019年4月9日兌付‘17天寶01’本息5.35億元及延期兌付期間產生的利息。”

5.35億元並非小數,天寶食品並未能如期籌集到資金。2019年4月9日,天寶食品因未能按時兌付“17天寶01”本息,構成實質性違約。至此,這出“悲劇”上演到了高潮部分。

在這次違約之前,因流動性不足,天寶食品已經發生了多項銀行貸款逾期事件。其中,2018年10月27日公告,新增逾期銀行貸款金額合計本金61700萬元人民幣、5145萬美元,利息2723.34萬元人民幣、201萬美元。2019年3月12日,再增銀行貸款逾期本息合計30286.59 萬元人民幣。

如今在公司債券“17天寶01”構成實質性違約之後,2019年4月20日又新增發生逾期債務本息合計14770.44萬元人民幣。至此,天寶食品的債務逾期金額達到20.07億元!

面對如此龐大的一個待償資金壓力,ST天寶似乎已“無能為力”。公司公告稱,2018年度及2019年度銀行授信額度較往年同比大幅減少。同時,公司應收账款回收較慢,影響資金的回籠速度,進而導致公司資金流動性的持續緊張。

另外,公告還稱,公司擬通過資產處置化解債務危機,但進展緩慢,且大部分資產已作為前期銀行借款的抵押物,公司無法進行有效處置。此外,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銀行账戶被凍結的資金有1020.63萬元,佔2019年一季報貨幣資金1.2億元的8.48%。

如果說ST天寶發生的一連串“悲慘”遭遇,與控股股東大連承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承運集團”、“承運投資”)及實際控制人黃作慶沒關係,似乎是有些牽強的,因為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很多違規操作直接導致了公司資金面緊張。

2019年4月26日,天寶食品公告稱,實際控制人黃作慶與出借方中泰創展控股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合約》,並在未履行審批決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況下,在《第三方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書》上加蓋了公司公章。

並且,控股股東承運投資及實際控制人黃作慶與出借方北京碧天財富投資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及保證合約》,並在未履行審批決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況下,在《擔保合約》上加蓋了公司公章。

上述違規擔保餘額合計26757.91萬元,佔公司2017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9.71%,以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計算,則比例變更為10.36%。

需要注意的是,控股股東自身也是債務纏身的。上市公司在2019年5月15日公告稱,控股股東承運投資持有本公司14435.7360萬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8.8338%,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14435.68萬股,佔其所持有股份的99.9996%,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8.8337%。承運投資持有天寶食品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

雖然公司在公告稱,承運投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輪候凍結系其債務糾紛,與公司無關,但這也恰好說明了控股股東負債之重,而其對上市公司的違規操作與其高負債顯然脫不了乾系的,如果說無關似乎還是有些牽強的。

而更讓人關注而且需要上市公司說明的是,在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違規擔保2.68億元之外,是否還存在其他違規違法行為?是否向投資者披露了全部相關信息?而其它未披露事項對公司影響又有多大,是需要進一步說明的。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21日天寶食品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因ST天寶違規導致投資者損失一事,投資者可就此申請索賠。如果投資者於2019年5月21日收盤時持有,並在2019年5月22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均可申請索賠。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21日天寶食品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如果投資者是在2019年5月21日收盤時持有天寶食品,並在2019年5月22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現在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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