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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就能看《延禧攻略》未播資源?片方月內連發兩份聲明斥盜播侵權

《延禧攻略》自播出以來便引髮網友追劇熱潮,該劇無疑成為了今年影視劇話題和關注度的黑馬。8月22日,截止發稿,愛奇藝作為該劇的網路獨播平台已經達到105.3億次的播放量。

令人意外的是,隨著電視劇播放過半,不論是該劇劇本還是未播劇集都出現在了網路太空,甚至呈現泛濫趨勢。

面對盜播現狀,8月20日《延禧攻略》製片方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發布聲明表示,任何散布、傳播、銷售該劇尚未播齣劇集內容均已構成侵權,情節嚴重的涉嫌觸犯刑法,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罪名。相關侵權行為人應立即停止侵權、刪除、屏蔽該等侵權內容。據記者了解,這已經是本月《延禧攻略》官方的第二次維權聲明了,8月6日還發布了對該劇劇本惡意傳播的律師聲明。

同樣遭受經濟損失的版權購買方愛奇藝也告訴記者,愛奇藝同歡娛影視發布的聲明內容相同,也將依法追究相關侵權人的全部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堅決維護平台及合作方的合法權益。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祥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泄露、兜售「延禧攻略」資源行為違反了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項及第十二項,侵犯了製片方歡娛影視的發表權、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愛奇藝作為專有被許可人,此種行為也侵犯了版權購買方愛奇藝的資訊網路傳播權。

花樣繁出:盜播資源4元兜售、微商加好友送鏈接

「延禧攻略到68集的資源,有沒有人想要,推薦兩個朋友加我就給鏈接,不要微商哈。」朋友圈做微商生意的孫某告訴記者,想要電視劇資源鏈接的可以給4元紅包,或者推薦自己身邊兩位年輕朋友加她微信,以便增加推廣範圍。

記者粗略一掃,不論是朋友圈還是各類論壇,售賣延禧攻略盜播資源的資訊比比皆是。除了傳統的金錢購買,售賣盜版影片的方式也是推陳出新,朋友圈微商用資源博關注,同樣的,某些公眾號也開始通過分享雲盤鏈接方式增加閱讀量。

記者打開某「野野XX」公眾號發現,平台提供的服務還頗為「貼心」,不僅有多個雲盤備份,面對鏈接失效問題,還能夠及時更新最新鏈接。打開分享鏈接,一般會提供雲盤分享、影片網站播放以及種子檔案下載等方式。

「最好將影片下載下來看,雲盤鏈接查的很嚴。」該公眾號平台提醒記者,目前雲盤平台對盜播資源查處力度很大,鏈接很快便會失效。記者通過百度雲盤客服了解到,在盜版問題上,當權利人發現有百度網盤用戶利用百度網盤及其服務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權利人應事先向百度發出"權利通知",百度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範性檔案採取相應的措施予以處理。具體申訴步驟可以在百度雲盤「權利聲明」中查詢。

是否擔責:網路平台也存在責任風險

那麼這種網路平台兜售盜播資源行為到底侵權了製片方、版權購買方的哪些權利呢?對此記者採訪了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祥坤,他表示對於歡娛影視而言,《延禧攻略》構成我國《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即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該作品的著作權由攝製該電視連續劇的製片者享有,即由歡娛影視享有。

首先,發表權系作者享有的決定是否將其作品公之於眾,於何時、何處公之於眾,以及何種形式公之於眾的權利。此事件中,泄露的劇集資源部分為未播齣劇集,即未發表作品。將其上傳至網路,向公眾售賣,使得未播齣劇集已經處於公眾可知悉的狀態,系對未播齣劇集的發表行為,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發表權。

圖片來源:東方IC

其次,複製權系著作權人享有的複製作品的權利。此事件中,泄露的聚集資源一般系通過網盤等網路伺服器進行鏈接轉發、下載等,向網路伺服器上傳作品將導致作品在網路伺服器硬碟、本地電腦硬碟中形成永久複製件,構成對作品的複製,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複製權。

同時,資訊網路傳播權系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此事件中,在公眾購買泄露的劇集資源後,無論是在網盤中直接在線「點播」在線觀看或下載後觀看,主動權均掌握在用戶手中,使得公眾能夠「按需」「點播」劇集,系典型的網路傳播行為,在未經歡娛影視允許的情況下,侵犯了歡娛影視的資訊網路傳播權。

另外曾祥坤也表示,盜播資源在網路管道傳播的網盤、微博等網路服務商也存在責任風險,他認為對於網路服務商(此處僅指提供網路接入服務,如電信、資訊存儲服務,如網盤、資訊定位服務,如提供搜索的網路服務商)來說,雖然網路服務商沒有監視網路活動的義務,不能僅因為用戶上傳了侵權內容或指向侵權內容鏈接就認定構成侵權,但如果網路服務商知悉伺服器上有侵權內容或有指向侵權內容的鏈接之後,仍然拒絕採取措施,就明顯具有主觀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稱「紅旗原則」,此事件中,若經權利人通知,網路服務商仍拒絕刪除相關劇集、內容,就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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