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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聯控股持有4家銀行股權正欲18億拋售2家 為啥?

  商業銀行股權新規正在發威,持有4家銀行股權的新華聯正“忍痛割愛”,轉讓所持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全部股權。

  今日(7月3日),券商中國記者獲悉,持有多家商業銀行股權的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新華聯”)正在加速清理銀行股權,擬將寧夏銀行第二大股東和大興安嶺農商行第一大股東位置“忍痛”拱手讓出,掛牌底價18.04億元。

  今年1月銀保監會印發《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按照新規要求,同一投資人參股商業銀行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數量不得超過1家,而新華聯除持有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外,還持有北京銀行(8.57%)和長沙銀行(11.11%)的股權,分別位列第三大股東和第二大股東。

  拱手讓出2家銀行股東席位

  新華聯力圖通過公開轉讓方式,將手中兩家銀行股權放手,在這兩家銀行中,新華聯的話語權並不低,分別位列第一和第二大股東。

  掛牌交易資訊顯示,新華聯持有寧夏銀行27026.8萬股股份,持有總股本的13.53%股權,是該行第二大股東,轉讓底價為15.27億元。

  同日,新華聯掛牌轉讓的還包括大興安嶺農商行12600萬股股份,持有總股本18%,是該行第一大股東,轉讓底價為2.772億元,兩家銀行股權合計轉讓底價超18億元。

  數據顯示,寧夏銀行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32.38億元,同比下降4.4%;淨利潤8.31億元,同比下降8.66%,寧夏銀行的業務範圍覆蓋寧夏、陝西和天津。截至2017年末,寧夏銀行總資產1423.13億元,同比微增4%。監管指標方面,資本充足率12.88%;不良貸款率2.2%,微增0.39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83.32%,同比下降53.24個百分點。

  記者注意到,新華聯控股在寧夏銀行股東席位中,是僅次於寧夏財政廳的第二大股東。新華聯在寧夏銀行擁有一個非執行董事席位,新華聯高級副總裁張皓若出任董事。

  寧夏銀行也是西北一家較為獨特的銀行,它從更名起歷經3任董事長都是“鐵娘子”,令業界稱奇。2015年3月至今,道月泓女士擔任寧夏銀行董事長,她的前一任董事長路芳同樣是一位女性,於 2012年1月接任,這之前路芳任寧夏財政廳副廳長;盧蘇萍則是從2005年起就擔任寧夏銀行董事長,期間經歷銀川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寧夏銀行過程,任職時間長達7年之久。

  大興安嶺農商行業績規模相對較小,截至2017年末總資產規模54.75億元,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2.36億元,淨利潤8759萬元,新華聯在該行擁有1個非執行董事席位及1個監事席位。

  投資收益曾佔半壁江山

  事實上,新華聯一直對商業銀行股權情有獨鍾,也因持有商業銀行股權而獲得豐厚的投資收益,此番轉讓所持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全部股權實屬“忍痛割愛”。

  就在去年12月,新華聯還出資1.16億元受讓陝西長和石化實業公司和寧夏長湖實業公司所持合計2872.8萬股寧夏銀行股權,受讓後,新華聯所持寧夏銀行股權才上升至13.53%。

  據券商中國記者調查,新華聯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傅軍,總資產504億元,該公司除了文旅、礦業、化工等實業,在金融投資板塊布局較廣,可謂金控布局初具雛形。

  具體而言,新華聯除了商業銀行領域持有北京銀行、長沙銀行、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4家銀行股權;在險資領域,還持有亞太財險和三峽人壽部分股權,此外還有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私募公司股權。

  “商業銀行是不錯的投資標的物,每年獲得的投資收益不少。”接近新華聯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但目前要落實監管要求只能忍痛割愛轉讓。

  來自財務方面的數據也佐證上述人士說法,因持有商業銀行股權,新華聯斬獲豐厚的收益。

  2017年新華聯營業收入28.78億元,淨利潤10.22億元,來自投資收益部分就達到了16.24億元,佔營業收入的56.42%。

  其中,2017年從北京銀行、長沙銀行和寧夏銀行獲得的投資收益分別為3.29億元、4.35億元和1.01億元。

  從時間縱向來看,新華聯獲得來自銀行的投資收益每年都較為穩定而豐厚,其中,來自長沙銀行的投資收益最多,2015年和2016年投資收益分別為3.34億元和3.34億元;2015年和2016年獲得來自寧夏銀行的股權收益分別為0.84億元和0.92億元。

  商業銀行股權新規發威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目前市場上轉讓銀行股權無外乎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企業出於自身考慮,在自身資金短缺或對投資不看好,退出原來股權項目;另一方面則是處於監管合規方面的要求。

  接近新華聯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證實,轉讓兩家銀行股權正是落實商業銀行股權新規的要求,尤其是落實商業銀行實際控制人數量的要求。

  今年1月,力圖治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快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行業亂象,銀保監會頒布商業銀行股權新規,其中包括違規使用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份、濫用股東權利損害銀行利益等。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商業銀行股權新規明確規定: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

  “新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辦法頒布後,對於企業入股銀行數量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涉及超標的企業也需要一年內轉讓。”曾剛表示,出於監管合規的要求,一些入股商業銀行數量超標的企業,開始逐漸退出或優化旗下銀行股權布局。

  新華聯旗下有4家銀行,為何保留北京銀行和長沙銀行,而率先轉讓所持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股權?

  上述接近新華聯人士表示,由於北京銀行持有的股權市值較大(108.72億元),對接盤方的資金需求也較大,一時半會找不到買家,而長沙銀行已經通過IPO發審會正在等待發行許可證,此時需要保持股權的穩定,不方便做變更股權的事宜。

  此外,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除了新華聯持有商業銀行數量超標,安邦也有存在超標的情況,安邦持有民生銀行15.54%股權、招商銀行10.72%股權和成都農商行35%股權。

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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