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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違章僅能用工行交罰款 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交通違章僅能工行交罰款涉嫌壟斷 市場監管總局責令北京交管局整改

  許雯

  新京報快訊 (記者許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日(6月27日)發布通報稱,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式指定工商銀行作為罰款唯一代收銀行、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等行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並責令北京市交管局盡快整改到位。

  記者獲悉,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對北京市警察局警察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調查,查明多項事實。

  市場監管總局調查發現,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式,確定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式,與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簽署委託協定,並發布相關通告和通知,確定該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並延續至今。《招標投標法》和《反壟斷法》相繼實施後,也未依法依規進行調整。

  其次,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稱,自1995年起,根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規定,北京市駕駛人在京發生的交通違章,必須到工商銀行網點交納罰款。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近年來北京市交管局逐步開通了線上交納罰款方式。但北京市駕駛人在京違章,線下交納罰款仍然只能到工商銀行網點辦理,即使通過設立在各網點以及部分執法站、交通隊、車輛檢測場的多媒體自助終端機或者工商銀行ATM機,也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

  此外,未向社會公示不再強製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資訊卡使用。市場監管總局查明,從1999年開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駕駛人辦理工商銀行發行的牡丹交通卡作為機動車駕駛人智能資訊卡。2015年,按照警察部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強製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資訊卡使用,內部發文要求停止對未攜帶資訊卡違法行為實施處罰,但未對社會公示此消息,也未進行相關必要宣傳和說明。

  據此,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維持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唯一代收銀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銀行參與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務競爭,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規定。

  對此,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將接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於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並在今後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將相關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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