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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放’罪犯,一路上風餐露宿,為何衙役們卻爭著去?

說起古代社會最慘的刑罰制度,估計很多人會說‘五馬分屍’‘碳烙之刑’等等,這些刑罰確實慘不忍睹,但相較於‘流放’這種刑罰來說殺頭反而不那麽讓人害怕了,因為對於很多罪犯來說死反而是一種解脫。但是這項特殊的刑罰卻不會剝奪犯人的性命,只不過是罪犯們要長期忍受心理和生理上的雙重折磨。

流放作為一種‘將罪犯押送到邊遠的地方去服勞役’的刑罰,看上去是一種仁慈的刑犯,可對於“安土重遷”的漢人們來說,這無疑是人生最大的不幸。而歷代統治者為了使流放之刑起到非凡地作用,千百年來一直煞費苦心的變換著流放的方式,西北絕域、西南煙瘴和東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偏遠海島都曾先後作為流放之地。比如:水滸中的刺配滄州,清宮劇裡的發配寧古塔。

古代社會,流放罪犯的時候通常會有兩名差役押解,因為路途遙遠又沒有便捷的交通工具,所以犯人們只能帶著枷鎖一步一步的走著。按理說,押送犯人是一件極苦的差事,長時間的風餐露宿不是每個人都能忍受的。可現實卻截然相反,在古代押送犯人很多衙役們爭搶的一件肥差。這是怎麽回事呢?

在很多人看來,古代衙役是一份吃著皇糧的美差,可事實卻是這類公職非常辛苦,不僅要承擔府衙裡的一切苦力活,在執行任務的時候還面臨著生命威脅,可就麽一份高危工作卻只有微薄的工資報酬,所以很多衙役只能通過各種特殊任務來爭取一些外快。

雖說押送犯人很是辛苦,但其中也是有很多油水可撈,那些個犯人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在路上少受點罪,只要有可能就會偷偷給護送的衙役們一些報酬;要是碰上有錢的主,那一路上好吃好喝,還能賺外快,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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