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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深高別墅,歷史遺留問題該怎麽看待?

圳論

@Jennifer(南都記者)

最近,有關別墅的新聞不少,既有秦嶺北麓違規建別墅問題,也有因地塊經營到期面臨回收的深圳高爾夫球場(以下簡稱“深高”)引發的風波。深高別墅區住戶找媒體申訴,自己當年花800萬港幣辦了會員卡,如今不能說拆就拆。

深高別墅的事,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倒也簡單,有人一語道破:這不就是個更新版的小產權房嗎?但這個“小產權房”具體要怎麽處置,確實是難倒了一眾人,從該地塊2015年到期至今,別墅區連帶球場都成了“超牛釘子戶”。

如果從“釘子戶”的角度來想,深高別墅區很多想不通的問題,就變得簡單了。首先,別墅區住戶不想搬,強烈要求保留房產。這就跟大部分舊改項目的業主心態是一樣的。在一塊地理位置優越的區域住了幾十年,一旦這塊地要重新規劃,有人選擇拿錢、拿新房走人;但也有人覺得我再也沒法花同等的價錢,在同等的區域,買上同樣大小的房子,那麽我就是不想搬走。深高別墅區裡的住戶,在表達自己不想搬的意願時,想必多多少少抱著這樣的心理。

其次,別墅區住戶要保留房產的同時,還要保留自己的“後花園”,也就是深高球場。對於外界一邊倒希望對深高球場進行改造的聲音,住戶們的反對聲音也很大,“當年買房就是為了球場好風景,我們要求保留”。

當然,也有住戶表示,深高球場是個歷史見證,見證了改革開放的輝煌,理應保留。這是個聽上去很有意思的主張,如果說深高球場是因為有20多年歷史,所以才需要保留,那麽同理可證,深圳20年以上的建築都是歷史建築,都不能拆,需要保護起來。歷史建築的認定雖然很複雜,但如果僅僅是建得早,建在了改革開放初期,就以此為由說這是歷史建築,不僅說不通,說到底還是在維護小部分人的利益。

有人提出,這麽多雙眼睛盯著深高和深高別墅,是不是一種仇富心理呢?如果這片區域僅僅是城中村,要進行舊改,普通市民的態度會不會不同?答案應該是一視同仁。這片城市中心的土地,理應發揮更重要的作用。至於這塊地將來會被建成什麽,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以上說的,都是別墅住戶們主張的“情理之中”,而真正能夠在深高別墅去留中起到關鍵作用的,還應當是“法理之內”。儘管有種種理由,但這塊地也不能說拆就拆,還是要依法辦事。

別墅住戶指出,2001年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允許他們在辦理補繳手續、補齊差價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這十幾年來,住戶們先後兩次提交手續被相關部門擋回來,而且深高的土地使用權也已經正式到期。暫且不論當時這個“94號檔案”頒布的背景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別墅住戶當年在“買房”時,是知道不能辦理房產證的。不管當年是為了“賭一賭”,還是篤定這塊地一定能辦下來房產證,現在形成的事實就是,別墅區的房產證還是沒有辦下來。

說到這個時候,可能有讀者已經看出了另一個問題的關鍵。當年深高球場作為賣家,憑什麽把這些別墅高價賣出呢?深高方面說了,“我賣的是卡不是房,合約上寫的就是卡。”住戶則說,“我買的是房不是卡,價格放在那裡呢。”

如果當年寫成新聞,這怕是另一則糾紛,大標題得寫:“高爾夫球場賣卡贈別墅,誰給的權利?”當年申訴的話,不僅僅別墅住戶成了苦主,恐怕有關部門也要來監察整改一番。但拖到如今,倒像是由於當年市場不夠規範,所以現在來還歷史欠账了。

實際上有關高爾夫球場的問題,早在上世紀90年代國家就叫停過。根據媒體報導,從1993年第一道禁令開始,國家陸續頒布11道禁令,喊停新建高爾夫球場。接著2004年起,更是停止新建高爾夫球場的審批。到了2014年,高爾夫行業掀起一場力度空前的整治。2014年7月,中央11個部委聯合下發《關於落實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措施的通知》(發改社會[2014]1496號)。該檔案明確,全國各地高爾夫球場按照取締、退出、撤銷、整改四類要求進行處理。

至於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怎麽解決,還有待法律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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