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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全的全球各國加密行業監管政策整理大全

  來源:三言財經 

  作者:三言編輯組

  2017年創造了加密貨幣的新紀元,首次代幣發行(ICO)更是掀起了一股異常瘋狂的投資熱潮。然而,當熱潮退卻,不少問題也暴露出來——項目方圈錢跑路,代投不見蹤影,交易所疑似操縱幣價。各國政府當然也意識到了這些問題。從去年我國嚴厲整頓幣圈以來,全球大部分國家都已開始不同程度地推進該領域的監管工作,包括成立調查工作組,頒布法規,建立行業規範和標準等。

  整體來看,監管將有助於行業朝著良性方向發展,2018年注定是加密貨幣行業更合規的一年。致力於為您提供最新行業資訊的三言小編特地整理了最近全球多數國家的加密貨幣監管進程,趕快收藏起來吧!

  本文資料來源於5月15日前各媒體新聞資料,如有描述不當之處,歡迎留言指正!

  亞洲

  東亞

  中國對加密貨幣行業態度嚴厲,自2017年9月起,中國政府禁止了境內一切加密貨幣交易、ICO。境內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要麽關停要麽轉為面向海外客戶。但進入2018年以來,不時有聲音傳出稱中國政府和中國央行正在探索加密貨幣行業相關發展規則,有跡象表明有解禁可能。但在具體法律法規等措施出現之前,加密行業在中國仍將處於徹底被禁止的狀態。

  中國

  日本

  日本對加密貨幣行業向來持歡迎態度,並且也是亞洲第一個立法承認比特幣為支付手段的國家,加密貨幣行業在日本正蓬勃發展。但是,日本政府對加密行業的監管非常嚴格,加密貨幣交易所需要經過層層審核才能開設。此外,由於對加密貨幣財產安全的擔憂,比如黑客襲擊事件,日本政府近期有跡象採用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加密貨幣行業在日本將會受到比以往更多的約束。

  韓國

  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在 2017 年 9 月禁止國內公司和創企參與 ICO。FSC 表示,代幣發行這種融資模式將違反資本市場法,並對參與 ICO 的人員實施嚴厲處罰。韓國的禁令緊隨中國發布,但是不同的是,2018 年 3 月有消息稱,韓國可能會放鬆 ICO 禁令。

  此外,對於加密貨幣交易,2018 年 1 月曾傳韓國監管機構將關閉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或者選擇關閉部分違反法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但進入 2 月份以後,頒布了兩項規定,一項已經確定,即要求在 2018 年 1 月底之後,投資者必須使用實名账戶來進行加密貨幣交易;另外,韓國有可能針對交易平台推出類似於 BitLicense 的監管制度,即任何公司想要作為加密貨幣的監管方或交易平台提供服務,必須首先取得牌照,且必須遵守嚴格的資金轉移監管條例。

  近期韓國的一系列舉動說明該國政府正積極尋求合適的監管措施使得加密貨幣行業徹底解禁,也有消息報導韓國目前正同中國、日本一起探索加密貨幣管理措施,但中國對此沒有評論。

  蒙古

  沒有明確的政府層級公告表明蒙古國將如何對待加密貨幣行業,但是蒙古政府發布過一則針對投資ICO的警告,期望投資人對待ICO需要謹慎小心。

  東南亞

  越南

  2017 年 10 月 30 日,越南央行越南國家銀行(SBV)宣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發行、提供以及使用非法支付手段(包括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的行為可能會被起訴。提供非法支付工具(加密貨幣)的人員可能會被處以最低 6600 美元的罰金。”

  但除此之外,越南政府沒有公布任何於加密貨幣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密行業實質上仍處於灰色地帶。

  泰國

  泰國政府針對加密貨幣ICO發布過一項指導性政令,表示投資加密貨幣所得收益需要征稅,稅率可能在10%-15%之間。但是泰國政府表示此項政令並不代表著泰國政府要禁止加密行業,只是一種保護投資者的監管措施。

  緬甸

  緬甸政府目前沒有法律層級的公告針對加密貨幣行業,僅發布過警告性質的聲明,要求投資者對加密貨幣ICO保持謹慎。整體上來看,加密貨幣行業仍處於灰色地帶。

  馬來西亞

  2017 年 9 月,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提醒投資者 ICO 存在風險,警告部分 ICO 公司會受到證券法監管。目前,馬來西亞國家銀行( Bank Negara Malaysia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正在共同制定適用於 ICO 和加密貨幣的監管準則。

  除此之外,馬來西亞政府沿用部分證券法監管ICO, 目前相關法律法規正在進一步制定中。

  新加坡

  新加坡對加密貨幣法律法規制定較為清晰,並且政府態度友好。當局於2017年11月發布了ICO監管準則,其原則是根據具體情況判斷ICO是否屬於監管範圍以及法律適用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長表示:“MAS 不監管加密貨幣,並歡迎那些創新性應用技術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的企業來新加坡。MAS 只有在 ICO 會造成特定風險時,才會對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實施監管。如果 token 的結構類似於證券,ICO 必須滿足《證券期貨法》的各項要求。”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政府曾發布法令禁止以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並警告投資加密貨幣有風險。但除此之外,針對加密貨幣交易的具體細節,印尼政府並沒有提供。加密行業在印度尼西亞仍屬於灰色地帶

  菲律賓

  菲律賓在2018年初發布相關監管政令,表示政府將於年底頒布針對加密貨幣監管措施的具體法律法規。在此之前,加密行業在菲律賓扔處於灰色地帶。

  南亞

  尼泊爾、孟加拉國

  尼泊爾和孟加拉國的監管是最嚴的,甚至比中國還嚴,有人可能會因為在尼泊爾,孟加拉國等幾個州進行任何類型的加密貨幣交易而入獄。

  印度

  路透社報導,印度正在準備大規模禁止虛擬硬幣作為支付系統。中央銀行解釋其作為一項防範詐騙和其他犯罪活動的立場。

  RBI於4月5日前推出新政,禁止銀行為任何管轄內的企業提供數字貨幣結算服務,並給銀行三個月期限結束與數字貨幣運營商的關係。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國家銀行(SBP)完全禁止所有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提供商支持和使用虛擬貨幣交易,禁止國內和國際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支付和轉账行為。

  中亞

  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支持區域鏈和加密貨幣政治

  吉爾吉斯共和國的法律體系確實對快速發展的金融技術表現出友好的態度。

  《吉爾吉斯斯坦區塊鏈技術的法律地位》報告指出:“該國的法律不禁止或干擾金融科技項目的活動,包括區塊鏈和數字貨幣交易。它只是要求遵守共和國的稅收政策,反洗錢規則,消費者保護規範以及與傳統金融市場上的貿易有關的其他法律。”

  吉爾吉斯斯坦擁有一個對區塊鏈相關項目和加密貨幣交易已經很友好的法律體系。

  烏茲別克

  烏茲別克已宣布將合法化比特幣和電子貨幣。

  據當地新聞媒體Vzglyad 報導,烏茲別克將於2018年9月發布規範比特幣的計劃,而烏茲別克建設的區塊鏈技術中心將於7月開始運行。

  該國總統沙夫卡特米爾齊耶耶夫讚同擬定比特幣、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監管計劃的檔案計劃,立法提案將由一些政府部門和中央銀行以及其他各方提供。

  哈薩克

  前段時間,哈薩克支持加密貨幣挖礦,並在金融科技上投入巨資。

  迄今為止,哈薩克的電費是世界上最低的。在該國的北部地區,1千瓦時的成本不到1美分。哈薩克國民經濟部估計產能過剩3,500兆瓦。如果多餘的電力出售給加密貨幣挖礦公司,哈薩克可能會收到高達十億的額外收入,每年將能夠抗衡中國和加拿大在加密貨幣挖礦收入。而且哈薩克有其獨特的環境優勢,在加密貨幣的挖掘中,電腦升溫非常快,但是哈薩克有其獨特的環境優勢,你不必冷卻“采礦場”,或許你只需打開一扇窗戶即可自由冷卻。

  西亞

伊朗

  伊朗

  伊朗政府頒布政令禁止本國部分加密貨幣交易,同時不完全開放ICO,近期宣稱要禁止Telegram ICO。但除此之外,伊朗政府沒有關於加密貨幣其他方面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阿塞拜疆

  阿塞拜疆近期成為挖礦者們青睞的地區,政府頒布相關政令,沒有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是除此之外,缺乏跟多針對加密貨幣行業監管的細則。

  阿聯酋

  阿聯酋政府僅提出投資加密貨幣需要謹慎小心的警告,該國支持加密貨幣交易,但是僅此而已,具體監管細則目前還沒有。

  科威特

  科威特政府下令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並且發布警告要求投資者謹慎行事。除此之外,科威特政府沒有進一步法律法規約束加密貨幣,具體細則有待開發。

  巴勒斯坦

  雖然有報導指出巴勒斯坦有意願發行自己的數字加密貨幣,但是巴勒斯坦央行層宣布禁令,禁止一切加密貨幣交易、ICO等行為,加密貨幣行業在巴勒斯坦屬於嚴格監管範疇,目前沒有跡象指出該國有解禁意圖。

  亞美尼亞

  亞美尼亞政府沒有頒布具體法律法規約束加密貨幣交易、ICO等,但是政府發布過警告性質的聲明,要求投資者對待加密貨幣需要謹慎。

  以色列

  以色列稅務當局表示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視為一種資產,而不是一種貨幣。對數字貨幣的使用征稅。此外,從數字貨幣中獲得收入的實體將被視為一家金融機構,並將按照管理該國銀行和外匯交易的相同監管規定征稅。以色列稅務當局還要求所有的數字貨幣交易都要進行記錄,以進行可能的審計。26日,以色列最高法院對該國Leumi銀行發布了臨時禁令。根據禁令要求,Leumi銀行的用戶可以用該銀行账戶中交易數字貨幣。這被視為以色列加密貨幣行業的一次重大勝利,將為其他比特幣企業爭取到銀行服務創下先例。

  澳洲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不禁止加密貨幣和ICO,但是會對ICO采取更嚴格的監管

  ASIC表示,會著重強調禁止誤導或欺騙性引導投資者的ICO。據CNN報導稱,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最近表示,已經讓一部分發行方停止或修改其ICO的發行,因其可能存在誤導性或欺騙性行為。此外,ASIC表示已經對涉嫌“無證行為”的運營商展開了調查。

  帕勞

  帕勞允許ICO,接受加密貨幣

  RA Entertainment Inc.是一家創新型公司,該公司已決定為賭博創建全球加密貨幣 - RAcoin。帕勞世界賭場和酒店將是第一個接受RA幣的綜合體。該計劃於2018年年底開始在帕勞Koror州的一個叫做Ngerekebesang Hamlet 的島嶼開始。

  馬紹爾群島

  馬紹爾群島將會用加密貨幣作為法定貨幣

  馬紹爾群島可能成為第一個使加密貨幣成為法定貨幣的主權國家。馬紹爾群島將於2018年第三季度推出法定貨幣加密貨幣,馬紹爾群島官方表示,SOV(官方加密貨幣)將於2018年第三季度開始銷售token,數量將被限制在2400萬SOV。SOV將與1982年以來該國的唯一法定貨幣美元一起成為該國的法定流通貨幣。

  瑙魯

  瑙魯使用澳元作為法定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因此,瑙魯的金融當局可能會遵循澳大利亞儲備銀行關於加密貨幣法規的指導。儘管如此,加密貨幣交易以及組織ICO在瑙魯都是合法的。

  斐濟

  只知道斐濟元可用於加密貨幣跨境支付

  IBN與Stellar合作創建專為南太平洋國家量身定製的支付系統Stellar Lumen(代幣為XLM)最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目前該體系主要以英鎊和斐濟元為主。

  薩摩亞

  薩摩亞對於加密貨幣監管相對較為嚴格,目前中央銀行(CBS)已向所有金融機構發出指令,以阻止與Onecoin / Onelife加密貨幣相關的外匯交易,防止加密貨幣投資詐騙事件發生。根據國家規定,未經CBS批準,人們不能將資金轉出薩摩亞。

  紐西蘭

  紐西蘭允許ICO,在交易加密貨幣過程中需要納稅

  紐西蘭允許ICO,例如紐西蘭的Darksend Masternode發行的數字貨幣Zealium Coin.

  在紐西蘭稅務局發布的新規定中,強調數字貨幣投資者必需履行其稅務義務。IRD表示,像比特幣,etherium,litecoin和其他加密貨幣在交易過程中需要繳納稅費。

  巴布亞新幾內亞

  巴布亞新幾內亞支持加密貨幣和區塊鏈

  巴布亞新幾內亞(PNG)是太平洋島嶼亞洲地區的一個小國,是為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公司提供經濟自由和政府支持的最新國家。它將加入新加坡,馬耳他,瑞士,開曼群島,利希滕斯坦等小國,成為世界上最主要的加密友好國家之一。

  PNG政府計劃為Finschhafen地區的一個小島建立一個經濟特區,在那裡他們將能夠制定自己的一套經濟規則和法規,由Ledger Atlas公司與PNG政府合作制定。Ledger Atlas和PNG native的創始人Shane Ninai表示,這種自主性 將為區塊鏈創新培養一個理想的生態系統。

  歐洲

  歐洲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一直在進行積極地探索,包括成立工作組進行深入調查,推進立法,頒布征稅政策等。特別是百慕大和馬耳他,由於其一系列對加密貨幣友好的政策,正受到眾多加密貨幣公司的關注。

  歐盟

  歐盟委員會仍然在對相關監管框架進行審議。承擔了協調各成員國管理標準職責的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建議,禁止散戶投資者參與虛擬貨幣相關衍生品的交易,同時也在評估歐盟剛剛頒布的新監管法規《現行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 II如何適用於數字資產。一項監管政策也將頒布,規定使用法定貨幣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的平台,需要對客戶身份進行核實驗證。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近期也宣布了一項聲明,加強了對加密貨幣的差價合約(CFDs)的要求。

  英國

  英國儘管當前並未明確表示監管加密貨幣,但一直在積極推進監管落地工作。3月末,英國政府宣布成立數字貨幣工作組,幫助管控加密資產風險。小組成員來自英國財政部,英格蘭銀行和金融行為監管局等。4月初,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還宣布稱,提供與加密貨幣衍生品相關服務的公司必須符合FCA手冊中的所有相關規定,否則或將面臨強製措施。自此,與貨幣或通過ICO發行的代幣相關的交易或組織交易活動、提供建議或其他服務的行為可能需要獲得FCA的授權許可,包括加密貨幣期貨、加密貨幣CFD合約和加密貨幣期權。

  法國

  法國監管部門表示,加密相關衍生品在線平台需要遵循更加嚴格的匯報和商業行為準則。5月消息,法國監管當局已決定將加密貨幣視為“動產”,下調加密貨幣個體交易者的稅點,降至19%,加上15%的社會貢獻稅,個人共需要繳納34%的稅。這為個體交易者幾乎減少了50%的利潤損失,早前根據法國加密貨幣的指導政策,個體稅點總數達60%。但加密貨幣企業的稅點並沒有下調。ICO監管方面,法國金融市場監管機構AMF稱正準備頒布一項關於ICO的立法,以鼓勵在該國開展新型的籌資活動。法國經濟和金融部門證實,AMF提出的監管框架將承認ICO是一種合法的投資手段。

  德國

  德國監管機構表示需要對加密代幣采取逐案審查的方式。根據個案情況審查首次代幣發行,以決定適用哪種法律框架,可能基於銀行法、資產管理法、保險法和支付服務法。目前,聯邦機構建議有關各方參考適用於傳統金融工具的規定並遵守當前的規定要求。最近德國還打擊了沒有經紀服務許可的交易場所。

  俄羅斯

  俄羅斯監管機構已多次表示反對將“數字貨幣作為私人貨幣和金錢代用品”。俄財政部副部長Alexei Moiseev表示,只有俄羅斯盧布才能用於支付憲法所提及的商品和服務,然而法律沒有規定對違規行為的處罰,財政部正在努力填補這一空白。3月初,俄羅斯金融市場委員會負責人提交了一份名為《數字金融資產》的法案草案,要求數字貨幣交易只能通過交換服務運營商進行數字資產交易。該委員會希望這種方法能夠防止洗錢企圖和其他金融動機的欺詐活動,交易所必須是在俄羅斯經營的合法實體。4月初,俄羅斯聯邦金融監測局(Rosfinmonitoring)出面反對俄羅斯境內進行數字貨幣交易。此外,俄羅斯普京要求在今年7月前合法化數字貨幣市場。

  白俄羅斯

  白俄羅斯盧卡申科總統於12月簽署的“關於數字經濟發展”的第8號總統令於3月28日生效,為白俄羅斯發展數字經濟創造條件。它使加密交易、ICO、挖礦、智能合約等加密業務活動合法化。該檔案並未限制數字令牌的發行、存儲和交易。注冊為白俄羅斯高科技園區(HTP)的個人企業家和企業實體可以隨時隨地開展業務。加密企業可享受稅收減免和其他激勵措施,持續至2023年1月1日。白俄羅斯財政部制定的數字貨幣的新會計標準根據數字貨幣的發幣情況和用途進行分類:1、通過ICO獲得的代幣應記為投資,若發行期限超過12個月,則應作為“長期金融投資”項目入账。2、通過交易獲得的代幣則需記入商品,並在信用账戶中報告。另據悉,該國最近考慮將加密貨幣和ICO合法化。

  瑞士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於今年2月發布了ICO指導方針,檔案規定:所有ICO參與者必須執行KYC。 制定的指導方針旨在為ICO增加透明度,但目前產生了一些反效果。監管局表示將評估該國已開展的ICO是否遵循發布的ICO準則。目前還不清楚FINMA是否會傾向於針對違規實體采取任何行動,即使該準則援引的法律授權它這樣做。

  意大利

  意大利針對加密貨幣相關公司的新監管制度的公開磋商已結束,經濟部和財政部已經就相關法令草案提出建議,新規將在三個月內生效。該法令的目的是希望能探索和理解加密貨幣領域的各種現象,法令指出:儘管加密貨幣被用作“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交換手段”,但它並非由中央銀行或其他的公共機構發行,加密貨幣不一定要與法幣掛鉤。目前意大利政府正在就擬議的加密貨幣法規尋求反饋意見。作為反饋過程的一部分,政府希望衡量加密貨幣的國內市場規模,以及與之合作的企業數量。

  西班牙

  西班牙執政黨人民黨正在制定立法提案,為希望在該國經營的區塊鏈公司引入稅收優惠。該法案是針對涉及各類技術的企業的稅收激勵措施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促進西班牙金融,醫療和教育行業發展。法案還包含一些條款,將吸引企業發起ICO。

  百慕大

  百慕大或將成全球第一個立法監管ICO的國家。3月,百慕大總理兼財長David Burt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有關加密貨幣的草案摘要,將ICO定義為“限制性商業活動”,且規定ICO前需報財政部批準。David Burt稱立法者應該采取“審慎措施”監管加密貨幣產業,使該國成為“金融技術領域的長官者”。Burt表示對ICO進行監管可以減少加密貨幣被用於非法目的的風險。此舉將給那些想在百慕大進行ICO的公司提供更多司法方面的確定性。

  馬耳他

  馬耳他對加密貨幣交易所一直表現出非常友好的態度,已制定三項立法草案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分別是MDIA(馬耳他數字創新局)條例草案;TAS(技術服務提供商法案)條例草案;VC(虛擬貨幣)條例草案。這些規則將涵蓋關於 經紀人、交易所、資產管理人和交易員如何進行合規操作。該國的稅收政策也規定:對島上跨國公司的征稅率低至5%,並且長期不變。馬耳他目前還推出一項能夠清楚界定首次數字代幣發行(ICO)資產何時屬於證券的測試提案。監管機構正在為這項提案征詢公眾反饋。據稱該提案最終將被納入其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FAA)之中。

  非洲

  南非

  儘管南非中央銀行曾表示將探索“合適的政策框架和監管制度”,但其市場監管者目前並未對虛擬貨幣及數字資產交易所進行監管。但為了保護投資者和防範風險,它設立了一個調查機構來監督加密貨幣行業的發展。該機構有權制定自己的規則、指令和標準。它將采取措施防範系統性風險,同時使南非蓬勃發展的加密貨幣行業能夠保持全球競爭力。

  津巴布韋

  在津巴布韋,數字貨幣可以在交易所進行交易並被用作支付手段。今年4月,津巴布韋中央銀行已發布通知禁止該國金融機構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並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在60天內停止服務加密貨幣交易,並開始清算現有的加密账戶。

  肯亞

  同樣在4月,在非洲最注重技術的國家——肯亞,該國中央銀行(CBK)也向全國所有銀行發出警告,不要使用加密貨幣或進行加密相關的交易。儘管肯亞的官方已經警告不要交易加密貨幣,但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仍然越來越受歡迎。

  尼日利亞

  尼日利亞加密貨幣市場目前尚未被監管,但該國監管機構已多次向該國居民和金融機構發出警告表示投資加密貨幣將不受政策保護,投資者將面臨交易所破產和市場波動等風險。

  埃及

  雖然埃及在加密貨幣市場中還不太活躍,但其宗教領袖曾表示在伊斯蘭教法的規定下,加密貨幣交易是不被允許的。雖然這種教令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它的確能被視為一種高級法律意見。

  美洲

  北美洲

  美國

  美國各州對加密貨幣監管態度不一,但總體上監管趨嚴。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認定比特幣屬於大宗商品,並在聲明中表示其監管對象包括洲際貿易中涉及比特幣的欺詐、操縱等行為,以及與比特幣直接掛鉤的大宗商品期貨交易。

  美國國稅局(IRS)出於稅收考慮將比特幣和其他加密數字貨幣認定為財產而非貨幣,並頒布了相應規定。儘管部分交易所可以正常出具1099報稅表格,個人仍需針對比特幣及其他加密數字貨幣的盈利部分繳納相應稅款。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帶來的長期和短期資本盈利或損失都需按要求進行申報。

  美國證監會(SEC)要求符合證券定義的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必須向SEC提交注冊成交易所申請,還向可能違反證券法的加密貨幣公司發出傳票,要求對方披露 ICO 銷售及預售結構。

  加拿大

  加拿大的證券監管都由各省自主負責,其中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OSC)是加拿大最強大的監管機構之一。OSC在3月29日發布的“優先權聲明”草案中宣布,將在未來一年優先處理加密貨幣和首次代幣發行(ICO)。OSC承諾就安全性提供強化指導,並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合作討論業界的發展,該機構還進一步承諾對加密電子貨幣發行人進行“持續監控和評估”。4月8日OSC表示,加拿大未經授權的加密貨幣交易可能面臨法律上的風險。

  墨西哥

  3月1日,墨西哥國會眾議院通過了金融技術法案,針對包括眾籌和加密貨幣公司在內的金融科技領域進行監管,同時確定加密貨幣非法定貨幣。該法案目前正在等待墨西哥總統恩裡克·培尼亞·涅托(Enrique Pena Nieto)簽字。去年12月,墨西哥銀行和證券委員會表示不承認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合法的支付形式,同時還指出墨西哥禁止推出ICO項目。

  南美洲

  委內瑞拉

  2018年2月,委內瑞拉正式發售石油幣,並將其定為該國的法定貨幣打擊通脹背景下比特幣的盛行。4月30日,委內瑞拉授權16家加密貨幣交易所牌照。據新華社5月11日消息,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簽署了一項總統令,在位於新埃斯帕塔州東北部的免稅瑪格麗塔島上建立一個“使用石油作為購買貨幣的特殊經濟區,用於免稅區內的交易。”此外,該國還宣布投資10億美元石油幣組建“青年銀行(Youth Bank)”,馬杜羅總統還敦促國人繼續挖掘石油幣,包括創建采礦場。

  巴西

  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1月12日宣布規定:“加密貨幣不能被視為金融資產,實際上是禁止基金直接投資於比特幣等資產。” 不過,根據《聖保羅州報》4月20日報導,CVM將於5月初將發布指導意見,批準基金管理公司“間接”投資於加密貨幣以及建議基金管理人員參與全球加密貨幣市場的程度,而不會與當地監管機構發生衝突。去年12月,CVM和巴西央行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警告人們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風險。

  厄瓜多

  在過去的四年裡,厄瓜多政府對加密貨幣采取了強硬的態度。2018年2月16日,厄瓜多央行發表聲明,告知公眾,比特幣不是國家授權使用的支付方式:

  通過比特幣進行的金融交易不受厄瓜多任何實體的控制監管,這就是為什麽使用它會給其使用者構成金融風險。重要的是,通過互聯網購買和出售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的方式並沒被禁止; 但是,需要強調的是,比特幣不是一種法定貨幣,也沒有被授權為是在厄瓜多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一種支付手段,正如《貨幣和金融有機法典》第94條所規定的那樣。

  然而,自2014年以來,厄瓜多就開始正式開發自己的國家加密貨幣系統Sistema de DineroElectrónico。其DineroElectrónico代幣對標厄瓜多中央銀行的資產,並與厄瓜多的國家貨幣——美元一對一掛鉤。

  玻利維亞

  早在2014年,玻利維亞中央銀行就徹底禁止任何非政府發行或監管的貨幣。其還在聲明中特別提到了比特幣、誇克幣、點點幣、域名幣、質數幣和羽毛幣,但聲明所指的似乎包括了所有加密貨幣。

  其官員認為,“使用任何不是由政府授權實體發行和控制的貨幣是非法的”。該銀行還表示,玻利維亞公民被禁止以任何未經批準貨幣定價。

  智利

  智利兩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在公司账戶被該國多家銀行禁用後,要求智利銀行協會頒布明確法規。

  智利的銀行“出於對加密貨幣的恐懼或相關交易資訊欠缺”已經關閉了許多類似账戶。而這些交易所報告稱已在智利多家機構登記注冊,並遵守反洗錢法和反恐怖主義融資法。

  一位銀行高管指出,這些措施並非出於對加密貨幣的偏見,而是反映出其采取了一種更廣泛的銀行政策,即拒絕為不符合銀行財務預期的账戶提供服務。

  據報導,4月25日,智利反壟斷法庭命令智利國家銀行Banco del Estado de Chile和Itau Corpbanca重新開放Buda的账戶,而該交易所對其余8家銀行的訴訟仍在繼續。

  雖然智利政府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禁止加密貨幣行業,但是智利目前事實上並不允許加密貨幣交易,因此在相關具體監管細則公布之前,智利仍屬於禁止加密貨幣交易的國家。

  三言財經將持續更新各國監管細則,通過觀察不同國家對加密貨幣的態度,也能勾勒出行業發展的軌跡,從另一個角度見證區塊鏈帶來的變革。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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