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湖南力天募集資金使用違規 被證監局責令改正

  新浪財經訊  9月20日,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會計資訊處理、資訊披露、募集資金使用等多項問題處理違規,被湖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近期,湖南證監局對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發現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財務會計資訊處理問題

  1、在建工程支付及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不規範。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12月份向工程承包方湖南千築建設有限公司經開區分公司累計預付工程款5270萬元,相關會計憑證附件無發票、無工程結算書,工程合約中未約定預付條款,不符合《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與工程承包方湖南千築建設有限公司經開區分公司工程施工合約簽訂時間為2017年7月7日,早於該工程承包方在工商局進行注冊登記時間2017年4月6日,施工合約存在法律漏洞。

  2、無形資產存在账實差異。2017年年報顯示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無形資產中取得土地使用權1038.43萬元,但其取得產權證的土地使用權小於入账的土地使用權,未辦理產權證的無形資產金額為800.83萬元,土地使用權入账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規定。

  3、銷售運輸費用跨期問題。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營業收入較2016年增長1.07倍,銷售費用運輸費未按照實際銷售情況進行預提計入當期損益,2018年跨期運輸費為623,529.94元,2017年跨期運輸費為552,302.84元,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權責發生製原則。

  4、未按規定列支固定資產維修費用。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將固定資產維修費用9.38萬元直接計入了製造費用並轉入當期營業成本,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關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列支規定。

  二、公司資訊披露問題

  1、現金流量表披露不準確。檢查組發現2017年1月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寧鄉縣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3,500萬元的款項,並於第二日償付;2017年5月收到寧鄉縣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計3,900萬元的款項,並於第二日償付。上述情況收付款相關銀行單據顯示該款項為借款,但在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報中未在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表中體現上述借入以及歸還款項的現金流。

  2、2017年報中應付账款账齡披露存在前後矛盾。其應付寧鄉國土資源交易中心800.83萬元账齡前後分別披露為1年以上應付账款、1年以內應付账款。

  3、在建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情況與2017年年報披露情況不一致。2017年年報披露顯示,公司當年建設含鎢廢料生產ATP(二期)轉入固定資產634,777.76元,與該生產線工程建設合約簽訂金額2350萬元、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畢以及工程已竣工結算的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三、募集資金使用問題

  根據2017年度所披露的年報,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採購集中為長沙榮合鎢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沙市三晟貿易有限公司,上述供應商2017年全年採購金額約為3.5億元,佔當年採購總額的72.18%。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預付上述兩家供應商的預付款金額分別為21,058,514.41元、20,439,179.15元,檢查發現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與上述供應商簽訂的合約均無預付條款。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支付上述供應商材料採購款過程中,存在付款依據性材料不足、付款方式與合約簽訂不一致等情況,不能做到付款金額、付款時間、付款方式合理、合法,不能提供相應依據性材料備案查詢,違反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

  湖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十條的規定。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現決定對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嚴格執行,保障募集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強化資訊披露管理,嚴格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應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湖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湖南證監局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並視情況采取後續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