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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的“都頭”是個什麽官?正史中的答案出人意料

在四大名著《水滸傳》中,武松的官職是“都頭”,在第二十三回《景陽岡武松打虎》中,當武松打死老虎後,到了陽谷縣衙後,知縣看武松忠厚仁慈,有心要抬舉他,就對他說:“我今日就參你在本縣做個都頭如何?”

武松立即跪謝:“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知縣隨即喚押司立了文案,當日武松便做了步兵都頭。於是,武松在上梁山之前便被人稱呼為“武都頭”。

其實,在《水滸傳》中,在武松之前,便已經有了“都頭”這個名詞了。

比如在第十三回中,濟州鄆城縣令時文彬上任後,“知縣隨即叫喚尉司捕盜官員和兩個巡捕都頭來見,本縣尉司管下有兩個都頭:一個喚做步兵都頭(朱仝),一個喚做馬兵都頭(雷橫)。這馬兵都頭,管著二十匹坐馬弓手,二十個士兵,那步兵都頭管著二十個使槍的頭目,二十個士兵。”

通過鄆城縣的都頭管的事和人員,我們可以分析出,都頭應該相當於現在的縣警察局轄下的派出所所長。

而且,這個“都頭”的官也不是一個多大的官職,因為,這是一個知縣都可以隨時任命的官,也就不存在什麽品級了。

在《水滸傳》裡出現的“都頭”基本都是在縣衙裡當差的,除了我們熟知的朱仝、雷橫之外,還有沂水縣都頭李雲(第43回)、清溪縣都頭錢振鵬(第112回)、蘭溪縣都頭鄭彪(第117回)。

難道“都頭”在宋朝時是縣衙的捕快嗎?其實不然,“都頭”在宋朝時屬於軍營中的一種官職。

要搞清“都頭”是個什麽樣的官,我們首先要把“都”的定於弄明白。

清代史學家錢大昕在其著作《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五《宋金官印》一節中說:“宋軍製以五百人為一營,每營設指揮使一員,其下為五都,每都馬軍設軍使一員,副兵馬使一員,步軍設都頭一員,副都頭一員。”

南宋楊仲良編撰的記載北宋歷史的紀事史書《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也印證了這一個說法,該書記載在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年)十二月,詔河北征調“強壯”(地方征集的帶有民兵性質的鄉兵):“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百人為都,置正副都頭二人、節級四人。”

這也就是說,宋朝的軍隊是以五百人為一個獨立建制,這個建制的長官叫“指揮使”,每營又分為五“都”,所以每“都”就是一百人。在步兵每都裡設都頭一員,副都頭一員,每個都頭手裡掌握著100人的宋軍。

與宋朝同時存在的遼國和金國,也都在軍隊裡設置了“都頭”一職,大致和宋朝的相似,因為遼、金的很多制度,都是從宋朝模仿而來的。

而宋朝的制度,又有不少是從唐末五代延續下了的,“都頭”一職便是如此。

據《新唐書·兵志》記載,唐末唐僖宗在黃巢起義時往四川逃跑,大宦官田令孜趁機募集神策軍五十四都,“諸都又領以都將,亦曰‘都頭’”。

只不過,唐朝的“都”比宋朝的規模大多了,每都一千人(見《資治通鑒》卷二五六)。

到了元朝,“都頭”這一官職不再延續使用,在整部的《元史》裡,根本沒有出現“都頭”這個官名。

因此,在宋朝時“都頭”一職,是軍隊裡的一個官職,而並不是縣衙裡的捕快頭頭。這一點,是不是有點出人意料呢?

本文參考自:《水滸傳中的文化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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